據臺灣“中央社”消息,食藥署2日公布《2015年食用油脂三級品管稽查專案》,完成12家食用油脂制造業者查核,結果有7家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范準則(GHP),2家追溯追蹤未落實。
食品藥物管理署在9-11月間會同縣市衛生局執行《2015年食用油脂三級品管稽查專案》,完成12家食用油脂制造業者查核,結果有7家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范準則(GHP),2家追溯追蹤未落實。
北區管理中心專門委員魏任廷說,不符規定業者共有8家,其中高雄市維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有2項違規,已命廠家在期限內改善。
他說,不符GHP規定的主要缺失是化學品、清潔用品未專區存放,病媒防治措施不完善,以及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冊、專柜管理等。
魏任廷表示,廠家如果沒有限期改正,依法可以處罰款,嚴重者甚至可以命令歇業、停業,不過這次不合格廠家都在限期內改善合格,因此免罰。
魏任廷指出,臺灣食品安全的三級品管原則是第一級為業者自主管理,第二級為獨立機構驗證,第三級為政府稽查評監。
食藥署為落實食用油脂業者三級品管,有效掌握油品流向及原料來源,除要求該廠家應實施第一級自主管理(含強制檢驗),也委托第三方驗證機構進行衛生安全管理驗證(第二級品管)。
日期:201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