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南非農林漁業部公布了“在南非共和國銷售有機產品的法規提案”。
本法規提案規定了有機產品最低生產標準及確保符合標準的控制系統。這些規定適用于粘貼或打算粘貼有機生產方法描述標簽的下列產品:
1、植物和植物產品;
2、活體動物;
3、養蜂產品;
4、人類消費的加工和未加工產品;
5、受有機生產方法影響或源自有機生產方法的進口產品。
南非有機產品銷售法規提案內容詳見: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tbt/tbt_repository/ZAF119_EN_1_1.doc
日期:20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