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51300894號公告,預告訂定“包裝食用醋之品名及標示規定”,60天內接收公眾意見和建議。
該規定預定自2017年7月1日生效,以產品制造日期為準。該規定共五點,第一點為法源依據,第二點為適用范圍,第三點至第五點分別為釀造食醋、調理食醋和合成食醋的品名標示規定。
草案全文及逐條說明詳見: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734
日期:2016-07-06
2016年7月1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51300894號公告,預告訂定“包裝食用醋之品名及標示規定”,60天內接收公眾意見和建議。
該規定預定自2017年7月1日生效,以產品制造日期為準。該規定共五點,第一點為法源依據,第二點為適用范圍,第三點至第五點分別為釀造食醋、調理食醋和合成食醋的品名標示規定。
草案全文及逐條說明詳見: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