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規范食品業者落實一級品管自主管理,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于2016年4月21日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劃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周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要求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黃豆、玉米、小麥、面粉、淀粉、食鹽、糖、醬油、茶葉、茶葉飲料及非屬百貨公司的綜合商品零售業者等17類食品業者自2016年7月31日起分階段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劃,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并新增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非屬百貨公司的綜合商品零售業者自2016年7月31日起也須實施強制檢驗。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檢驗,負起自主管理責任。
據統計,應于2016年7月31日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劃的食品及食品添加物制造業者將近400家;應于2016年7月31日實施強制檢驗的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非屬百貨公司的綜合商品零售業者分別約為190家及20個連鎖品牌。
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劃與應實施強制檢驗業別規模詳見: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796
日期:2016-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