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履行衛生計生部門法定職責,保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機構報告食品安全隱患的及時性和規范性,近日,湖北省衛生計生委印發《湖北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隱患報告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的通知(鄂衛生計生通〔2016〕103號)。
《制度》要求,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的各級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應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工作,保證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并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的要求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發現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向主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在匯總和復核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中,發現可能存在區域性或普遍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及時提交食品安全隱患專題報告。
《制度》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了定義,包含以下三種情形:在食源性疾病監測中發現可能引起食源性疾病的可以食物或致病因子/因素、在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中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物或污染物、在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中發現非法添加物及新的有害因素。《制度》還對食品安全隱患的報告時限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發現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機構應在2日內向主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制度》指出,食品安全隱患信息僅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提供信息線索,不作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采取監督執法措施的依據,不對外公開。
日期:2016-10-14
《制度》要求,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的各級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應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工作,保證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并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的要求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發現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向主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在匯總和復核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中,發現可能存在區域性或普遍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及時提交食品安全隱患專題報告。
《制度》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了定義,包含以下三種情形:在食源性疾病監測中發現可能引起食源性疾病的可以食物或致病因子/因素、在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中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物或污染物、在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中發現非法添加物及新的有害因素。《制度》還對食品安全隱患的報告時限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發現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機構應在2日內向主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制度》指出,食品安全隱患信息僅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提供信息線索,不作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采取監督執法措施的依據,不對外公開。
日期: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