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印度尼西亞發布食品中食用香料使用規定

   2017-02-28 世貿組織323
核心提示:2017年2月23日,印度尼西亞發布G/SPS/N/IDN/115通報,發布食品中食用香料使用規定草案,該草案規定了在加工食品中使用食用香料
    2017年2月23日,印度尼西亞發布G/SPS/N/IDN/115通報,發布食品中食用香料使用規定草案,該草案規定了在加工食品中使用食用香料作為食品添加劑的要求,主要內容如下:1.食用香料被分類為天然食用香料,等同于天然食用香料和人工食用香料。等同于天然香料必須在標簽中注明為人工食用香料;2.允許的食用香料物質列于附件1。對于附件1中未列出的任何其他食用香料,應得到NAFDC主席的批準;3.食用香料中允許相關物質名單見附件3;4.食品中提取溶劑食用香料的最大殘留量清單見附件4;5.成長配方奶粉中使用的允許食用香料清單見附件5;6.嬰兒和幼兒補充食品中使用的允許食用香料清單見附件6。 
    獲得NAFDC主席批準的食用香料和相關加工食品的食用香料,必須在規定日期后24個月內進行調整;在本草案規定實施之前提交的含有香料物質的食用香料和相關加工食品將按照印度尼西亞國家食用香料標準(SNI)進行加工。該草案內容已于2016年9月18日發布,擬于發布后6個月生效。

    附件:   nidn115.doc
 
    



日期:2017-02-28
 
行業: 添加劑配料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