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已于 2017年3 月29 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并頒布,自 2017 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自治區局食品流通監管處組織起草了《廣西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現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請于5月15日前向自治區局食品流通監管處反饋修改意見。
聯系人及電話:莫志強,0771-5776426,傳真,0771-5832387。電子郵箱:1030213918@qq.com。
附件: 桂食藥辦食流函〔2017〕5號(關于征求廣西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意見的函).pdf
日期: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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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