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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藥監總局: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警示函(2017年第91號)

   2017-12-12 國家食藥監總局980
核心提示:江蘇日高蜂產品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
江蘇日高蜂產品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蜂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等技術規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對你公司企業資質、生產場所及設備設施、原輔料采購查驗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等11個方面情況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此次飛行檢查中發現的你公司在生產環境條件、生產過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生產環境條件
 
  塑料瓶傳遞車間下水口缺少防鼠設施。不符合GB 14881中6.4.2條款關于生產車間及倉庫應采取有效措施(如紗窗、紗網、防鼠板、防蠅燈、風幕等),防止鼠類昆蟲等侵入的要求。
 
  二、進貨查驗管理
 
  用于儲存原料蜜和蜂王漿的塑料桶未能提供食品級證明材料。不符合GB 14881中7.4.1條款關于采購食品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等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產品的合格證明文件的要求。
 
  三、生產過程控制
 
  溶蜜罐未及時清理消毒,內部發現有殘留蜜和蜜蜂肢體等雜質。不符合GB 14881中6.2.2條款關于生產、包裝、貯存等設備及工器具、生產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觸表面等應定期清潔消毒的要求。
 
  四、倉儲管理
 
  冷庫中發現豬肉、食用植物油等與生產無關的食品與企業產品混放,且冷庫中企業自制的部分蜂王漿標簽標識模糊不清,無法辨別相關信息。不符合GB 14881中5.1.8.3條款關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并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五、產品檢驗
 
  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的檢驗記錄缺少檢驗方法和檢驗過程原始記錄。抽查發現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企業產品未留樣。不符合GB 14881中9.3條款關于檢驗室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項檢驗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應建立產品留樣制度,及時保留樣品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你公司要積極配合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12月7日



日期:2017-12-12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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