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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大家談-質檢總局發布《食品召回管理規定》

   2007-09-17 食品伙伴網970
核心提示:8月31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第98號局令,《食品召回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國家質檢總局作為產品質量監管部門認真

    8月31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第98號局令,《食品召回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國家質檢總局作為產品質量監管部門認真、具體落實國務院近日發布實施的《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切實履行職能,強化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是對我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

    食品伙伴網食品論壇是國內目前最大的食品社區,網友主要是食品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召回制度頒布實施以后,網友們在食品廣角欄目中針對這一制度的發布和實施,就自己關心和感興趣的方面進行了熱烈而又深入的討論(見:http://bbs.foodmate.net/thread-139986-1-1.html)。

    以下是討論中觀點的匯總。

    一、網友們高度贊揚質檢總局發布這一制度,認為這一制度的實施,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能有力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

    網友石竹:國家出臺一個政策,是為了規范一些現象,也是為了和國際接軌,不可能等萬事俱備了才出臺。在食品安全問題內憂外患的條件下,出臺一些與國際接軌的政策法規,是理所當然的,也表明了國家的決心和信心。

    網友gdzhang:國家出臺《食品召回管理規定》說明了法律正在向著健全的方向發展,符合了社會主義國家法制建設“有法可依”的原則。

    網友方才:食品召回制度的出臺是一種必然,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盡管現在看起來還有些倉促,有些方面還沒準備充分,特別是整個追溯系統的建立是個龐大而又復雜的工程。但是可以邊做邊完善,比如隨著電子監管網的建設,一些企業就已經在可追溯方面做出榜樣了。食品安全必須得到保障這個前提是不可能變的。我們還是對此寄予厚望,共同提高我們的食品安全。

    二、網友們認為,有法可依只是一個必要的前提,要使召回制度能夠有效實施,一方面要建立“ 從農田到餐桌”的完善的產品追溯體系;另一方面需要建設完善的監督體系,并且嚴格實施監督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目前我國的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還不是十分完善,在執行方面可能還存在一些困難。

    網友東海釣夫:有法可依是一種進步,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才有效。

    網友fda.foodone:當發現一個不合格產品進行立案調查時,一些與產品本身無關的外因直接影響到了整個召回的進行,而使得它的存在顯得蒼白無力。致使有些企業從成本及思想上認為與其花很大的金錢和精力收回產品,還不如做好公關。

    網友漂一:監督有效性值得懷疑,質監系統把關不嚴,這需要質監系統認真總結、認真思考,如果把好質量關,目前有些制度較好,如QS,但在實際過程中,卻又變味了,如審核人員把關不嚴,或者收取大量財物,把沒有相應QS水平的企業認證通過了。

    網友chn100:規定中的所有處罰條款都太輕了,食品召回已經是食品安全問題了,處罰應該比503號令《特別規定》要更嚴格才對。另外建議取消所有“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否則在限期內可能已經導致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的擴大。

    網友好好:食品召回就怕是對一些規范的大企業還能作到,對一些小的企業做起來比較困難,還有就是如果一批食品出了問題,可能導致整個品牌的死去。召回還要讓消費者也明白,這也是對消費者的保護。否則真的很難進行實施的。

    網友傲雪冰峰:企業如果不召回怎么辦?我們的追溯制度怎么實施?我們是不是出了問題再去召回?是不是應該把問題消除在實際生產中。我覺得食品召回制度和相關的法律相結合,再有嚴格的執行者,就足夠了,別等著出了問題在去查找,那樣后果已經造成了,我們已經損失了。

    網友HMP:召回制度本身是好的。但真正要實施,可能有難度。首先,能召回的產品不好確定,很多企業并未建立銷售明細;其次,召回的產品若管理不善,會造成更嚴重的問題,比如企業可以重新回爐。所以,這項制度要真正實施起來,必須企業和監管人員都做好本職工作,切實落實。

    網友biwangao:食品召回管理規定本身出發點絕對是好的,與美國的召回制度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就是評估和處罰。美國的召回制度是和食品安全衛生法規相符合的,國家監管部門FDA抽檢結果直接確定為召回的依據,明確幾級召回,并給企業下達召回通知,企業沒有爭議。而我們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法沒有什么具體指標,檢測結果判定依據不充分,企業當然有異議,再申請評估。

    網友漂一:中國企業產品的溯源性相當差,很多大型企業,包括獲得中國名牌、國家免檢產品的食品企業,產品的溯源體系也沒有完全建立,一個產品一個批次出現問題,有時根本就不知道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特別是針對原輔材料、添加劑。如果是中小食品企業,溯源性就更差了,或者說根本沒有溯源性,有時候,一個產品在同一天生產,它的產品日期批號會有N個,并且沒有相關記錄。國家標準具有滯后性,要對產品進行安全性評估,有時候根本沒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支持,只能根據國際相關標準進行分析,但國際相關標準并不是一般人能獲得,在一些外資大型食品企業還好,一般企業沒有這個資源或者根本沒有考慮。

    三、網友們針對召回制度的一些條文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比如有的規定籠統,有的術語含義模糊,易發生界定困難,有的解釋空間太大。

    網友清茶幽幽:專家委員會要想真正起到相應作用,必須有組織,固定成員,固定責任,成員要來自各個方面(包括企業--)出現問題要追究責任。

    網友chn100:如果食品生產者接到通知后進行了調查和評估,而且經調查評估屬于不安全食品,但是評估結果是危害性輕微且(或)不緊急,按第十四條規定省級質監部門是否就可以不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調查評估。但這樣似乎不合理。

    網友gsp12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太籠統,不細,有必要制定《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網友chn100:個人覺得第十八條第三款第(三)規定中如果是過敏原未標識等可以致死的情況,應該屬于一級召回,其他危害輕微的不標識或標識不全才能歸入三級召回。

    網友東海釣夫:第八條的監督執行尚不明確。第九條:對違法者處罰太輕了。第四十條:這個刑事責任最好出個細則,詳細界定一下,否則就是一紙空文。

    網友moshu217:日期、術語的不科學性,易引發界定困難、責任推諉:法律、法規等文書上,對于“幾日內”一般應加個說明:含不含當日。 “自確認……之日起”,概念極其模糊,它既可以指生產企業接到監督部門正式通知以確認,也可以指生產者自知確認(有主動召回一說)。希望我們的行政法規一改往日含糊不清、拖泥帶水的舊貌,將“科學、準確、可操作”放在首位。

    網友langtao008: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食品的召回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進口原料,國內分裝產品如何召回。本文提到的“食品生產者”是否包括原輔料、添加劑及營養強化劑的生產者,縱觀全文,沒說明白。如果食品因為原輔料添加劑類的出現問題,當然追究的是食品生產者的責任,那么國家對原輔料、添加劑等生產者如何監管,是否也應出臺對他們的監管措施,召回措施呢。

    網友yangsm:內容中“不確定法律概念”用語太多,缺乏具體明確的規定,解釋空間太大,雖有彈性,但想像空間也很大。例如對于一級、二級、三級以嚴重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危害程度輕微的等用語留有太多解釋空間、可能造成同一事件,發生的人、事、地不同而得到不同的認定。召回計劃應該是事前就規劃好,而不是事發后再向主管部門提出。各級召回都應立即停售,而不應該依據事件的嚴重性、急迫性分天下架。

    四、網友們就召回制度的具體實施,提出了建議,比如實施模擬召回,界定職責范圍,提高職業道德,企業建立完善的生產銷售記錄,形成產品追溯體系等等。

    網友月華如水:個人覺得召回制度應制訂的更完善些,不要有容易引起爭執和歧議的條款。召回制度要配合完善的產品追溯體系才來更好的執行達到制訂召回制度的目的,這也需要各個企業建立規范的記錄和制度,在出現問題時能夠憑記錄追溯到該批產品。

    網友xuhui1218:監管部門可以讓企業一定的頻率做模擬召回,看看是不是達到文件的效果。

    網友漂一:召回實施,需要質檢、衛生、工商等部門在全國形成一個大網,目前已形成國務院的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但需要該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加強該大網形成,做更細致工作。從而為食品召回的實施打下基礎。

    網友石竹:職責的界定是首當其沖的問題,對于食品的監管,歷來是條塊分割,工商,衛生,農業,質檢,后來又出來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都管都不管。其次是監管團隊的建設問題,前面所說的負責食品監管的各個部門內真正懂食品的似乎不多。第三是大環境的治理問題,只有整個大環境規范了,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追溯體系,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才有實施的基礎條件。

    網友sher:這個規定是否能真正、真實的執行,應該對我們做檢測的,對執法的,對將要成立的專家委員會提高職業道德要求,而且整個操作過程應該透明化,經得住人民大眾的考驗。

    網友jqf_zhp:要使食品召回管理規定落到實處,企業要建立一套確實有效的召回制度,從原料追溯到成品,從成品追溯到原料,如何做好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標識管理,同樣顯得非常重要。在ISO9001管理體系當中,都有追溯方面的要求。大企業這方面可能容易實施,但在一些管理落后的小企業中,追溯方面的實施恐怕就沒那么好了。實施的重點,也在于加強小企業的監管。

    網友science:要保證召回制度能夠順利實施,就必須對每一個環節有詳細的記錄,這需要從原料開始。而這一點目前我們做得還很不夠。只有從農田到餐桌都有詳細的記錄信息可查的時候,召回制度才有可能順利的實施下去。

    網友清茶悠悠:召回制度的實施,有一個必需的前提條件—— 產品追溯體系。但就目前的食品市場現狀,可以說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做。要真正實現完全的追溯,不僅僅是對原料而言,還包括輔料來源,包裝材料來源,以及批次;生產記錄的有效性(把以上來源和批次與產品上的標識有效連接起來);產品標識的有效性;庫存產品的標識;有效的銷售網絡聯絡方式和有效的銷售記錄。要建立有效的追溯體系,大環境的治理是必需的,這就需要農業等部門的大力配合,種植、養殖環境不規范,自然環境不治理,僅靠企業來保證原料追溯,如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日期:2007-09-17
 
行業: 認證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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