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發布的《關于春節食品專項抽檢18批次產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34號),涉及我省1批次在成都滿庭芳百貨商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泡椒鳳爪(輻照食品)?,F將該不合格產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總局2018年第34號通告我省1批次不合格鹽焗雞翅,抽樣單編號:GC17000399362;產品名稱:泡椒鳳爪(輻照食品);生產日期:2017-10-05;規格型號:250克/袋;保質期:180天;被抽樣單位:成都滿庭芳百貨商業發展有限公司;標稱生產者:云南禾農食品開發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菌落總數。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ㄒ唬┊a品控制情況
經成都市武侯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現場調查,成都滿庭芳百貨商業發展有限公司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28袋,共計7公斤,貨值246.4元;已銷售28袋,共計7公斤;庫存(未銷售)0袋,共計0公斤;下架封存0袋,共計0公斤。
武侯區局責令該企業立即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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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排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生產環節及儲運不當所致。武侯區局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的產品,并對不合格批次的產品進行召回。
武侯區局已于2018年2月7日組織復查驗收。
(三)行政處罰情況
武侯區局于2018年3月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四)項之規定,因當事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武侯區局于2018年5月14日給予該企業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1. 免于行政處罰。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日期:2018-05-25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總局2018年第34號通告我省1批次不合格鹽焗雞翅,抽樣單編號:GC17000399362;產品名稱:泡椒鳳爪(輻照食品);生產日期:2017-10-05;規格型號:250克/袋;保質期:180天;被抽樣單位:成都滿庭芳百貨商業發展有限公司;標稱生產者:云南禾農食品開發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菌落總數。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ㄒ唬┊a品控制情況
經成都市武侯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現場調查,成都滿庭芳百貨商業發展有限公司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28袋,共計7公斤,貨值246.4元;已銷售28袋,共計7公斤;庫存(未銷售)0袋,共計0公斤;下架封存0袋,共計0公斤。
武侯區局責令該企業立即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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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排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生產環節及儲運不當所致。武侯區局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的產品,并對不合格批次的產品進行召回。
武侯區局已于2018年2月7日組織復查驗收。
(三)行政處罰情況
武侯區局于2018年3月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四)項之規定,因當事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武侯區局于2018年5月14日給予該企業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1. 免于行政處罰。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日期:2018-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