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歐盟在官方公報發布(EU) 2018/941,修訂了(EC)No 669/2009法規的附件I,調整了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進口非動物源食品和飼料清單。
該清單每三個月調整一次,刪除其中已完全滿足法規要求的商品,添加需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
此次調對中國產品影響較大:
1. 解除原列表對我國產甘藍實施的強化監控檢查。
2.對我國產枸杞、茶葉實施強化監控檢查。
具體如下:
本法規自發布后第3天起生效。
日期:2018-07-05
該清單每三個月調整一次,刪除其中已完全滿足法規要求的商品,添加需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
此次調對中國產品影響較大:
1. 解除原列表對我國產甘藍實施的強化監控檢查。
2.對我國產枸杞、茶葉實施強化監控檢查。
具體如下:
飼料或食品 | 原產地 | 有害物質 | 抽檢頻率(%) |
枸杞(新鮮、冷藏或干燥) | 中國 | 第(EC)396/2005號條例第29(2)條監控計劃列表中項目,阿米曲拉 | 10% |
茶(不管是否添加香料) | 中國 | 第(EC)396/2005號條例第29(2)條監控計劃列表中項目,唑蟲酰胺 | 10% |
本法規自發布后第3天起生效。
日期:201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