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保健食品安全體系檢查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和《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寧夏多維藥業有限公司的機構與人員、廠房布局、設備設施、原輔料管理、生產管理、品質管理、庫房管理等7個方面進行了全面檢查?,F將企業存在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設施設備方面
1、原料緩沖間的兩側門聯鎖裝置損壞,兩側門可以同時開啟,易導致潔凈車間與外部車間空氣串通。不符合《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附件5中3.4條款關于潔凈區與非潔凈區之間以及不同級別的潔凈室之間應設緩沖區,緩沖區應設聯鎖裝置,防止空氣倒灌的要求。
2、內包裝間內包裝設備傳送履帶存在毛邊,容易脫落。不符合《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附件5中3.10條款關于與物料間接接觸的設備應當使用不易脫落材料制造的要求。
3、實驗室所用的電子秤、分析天平檢定證書已過期(企業已送檢,尚未取得檢定證書)。不符合《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附件5中3.12條款關于計量器具和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定校驗的要求。
4、未提供具有合法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潔凈車間空氣潔凈度檢測報告。(已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測,但未取得相應的檢測報告。)不符合《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附件5中3.14條款關于潔凈區內空氣潔凈度應經具有合法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要求。
二、產品標簽標識管理
產品羊胎盤茶多酚膠囊標簽中未標注所使用的輔料淀粉。不符合《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中關于申請保健食品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應當包括原料、輔料的要求。
三、蟲害管理方面
原料庫擋鼠板縫隙過大,存在蟲鼠害進入的風險。潔凈車間內有蚊子和爬蟲活動。不符合《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6.4.2條款關于生產車間及倉庫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類昆蟲等侵入,若發現有蟲鼠害痕跡時,應追查來源,消除隱患的要求。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保健食品安全體系檢查工作組已在檢查過程中將檢查結果反饋給你局和寧夏多維藥業有限公司。請你局按照屬地管理職責,針對上述警示通報的問題,指派專人監督企業進行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驗收,于2018年9月20日前將企業整改情況函告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根據整改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
日期:2018-08-21
2018年7月23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保健食品安全體系檢查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和《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寧夏多維藥業有限公司的機構與人員、廠房布局、設備設施、原輔料管理、生產管理、品質管理、庫房管理等7個方面進行了全面檢查?,F將企業存在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設施設備方面
1、原料緩沖間的兩側門聯鎖裝置損壞,兩側門可以同時開啟,易導致潔凈車間與外部車間空氣串通。不符合《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附件5中3.4條款關于潔凈區與非潔凈區之間以及不同級別的潔凈室之間應設緩沖區,緩沖區應設聯鎖裝置,防止空氣倒灌的要求。
2、內包裝間內包裝設備傳送履帶存在毛邊,容易脫落。不符合《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附件5中3.10條款關于與物料間接接觸的設備應當使用不易脫落材料制造的要求。
3、實驗室所用的電子秤、分析天平檢定證書已過期(企業已送檢,尚未取得檢定證書)。不符合《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附件5中3.12條款關于計量器具和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定校驗的要求。
4、未提供具有合法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潔凈車間空氣潔凈度檢測報告。(已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測,但未取得相應的檢測報告。)不符合《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附件5中3.14條款關于潔凈區內空氣潔凈度應經具有合法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要求。
二、產品標簽標識管理
產品羊胎盤茶多酚膠囊標簽中未標注所使用的輔料淀粉。不符合《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中關于申請保健食品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應當包括原料、輔料的要求。
三、蟲害管理方面
原料庫擋鼠板縫隙過大,存在蟲鼠害進入的風險。潔凈車間內有蚊子和爬蟲活動。不符合《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6.4.2條款關于生產車間及倉庫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類昆蟲等侵入,若發現有蟲鼠害痕跡時,應追查來源,消除隱患的要求。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保健食品安全體系檢查工作組已在檢查過程中將檢查結果反饋給你局和寧夏多維藥業有限公司。請你局按照屬地管理職責,針對上述警示通報的問題,指派專人監督企業進行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驗收,于2018年9月20日前將企業整改情況函告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根據整改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
日期:2018-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