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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通報13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 中華鱘魚檢出禁用藥物孔雀石綠

   2018-08-22 食品伙伴網文雯830
核心提示:8月22日,山東省食藥監局發布2018年第36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在食品流通環節對畜禽肉及其副產品、水產品、
8月22日,山東省食藥監局發布2018年第36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在食品流通環節對畜禽肉及其副產品、水產品、雞蛋、水果、豆類、蔬菜等食用農產品共760批次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抽檢項目合格的產品747批次,不合格產品13批次,合格率98.3%。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產品中有1批次莒縣龍山優品惠超市銷售的中華鱘魚檢出孔雀石綠。
 
  孔雀石綠別名堿性綠、鹽基塊綠、孔雀綠,是一種三苯甲烷結構的染料,因其外觀顏色呈孔雀綠而得名。孔雀石綠可在魚體內長時間殘留,通過食物鏈可能對人體產生致畸、致癌和致突變等危害。我國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和我國《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四批)通知》均明確規定所有食品動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綠。
 
  5批次產品檢出氧氟沙星超標
 
  不合格產品中,有5批次產品檢出氧氟沙星超標,分別為:慶云縣童欣商廈銷售的來源于山東宇航農業食品有限公司的烏骨雞;山東魯百百貨大樓集團有限公司金鼎廣場分公司銷售的鯽魚;滕州市北辛銅盛海鮮經營店銷售的中華鱘;北海新區漁者水產品商行銷售的黃花魚;東營開發區澤大超市銷售的白條雞。
 
  氧氟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因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等曾被廣泛用于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動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氧氟沙星殘留在人體中蓄積,可能引起人體的耐藥性,長期攝入氧氟沙星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輕度胃腸道刺激或不適,頭痛、頭暈、睡眠不良等癥狀,大劑量還可能引起肝損害。


  2批次雞蛋檢出苯尼考、恩諾沙星不合格
 
  2批次雞蛋檢出苯尼考、恩諾沙星不合格,分別為:山東統一銀座商業有限公司萊蕪店銷售的鮮雞蛋氟苯尼考超標;高青縣家得利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雞蛋恩諾沙星超標。
 
  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規定在鮮蛋中不得檢出氟苯尼考、恩諾沙星。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業的雞飼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療中,使用的獸藥殘留積累在家禽體內,進而傳遞至蛋品中。
 
  2批次河蝦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不合格
 
  2批次河蝦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超標,分別為:沂南縣大海水產品銷售店銷售的河蝦;沂南縣本勇水產店河蝦。
 
  呋喃西林屬于硝基呋喃類藥物,是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農業部公告第560號)中規定,該類藥物為禁用獸藥,在淡水蝦中不得檢出。呋喃西林及其代謝物可通過在動物體內殘留,傳遞給人,長期攝入可能會引起溶血性貧血、多發神經炎、眼部損害等。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濰坊高新區華友蔬菜店銷售的芹菜克百威超標;山東省萊蕪市萊城區石花園農貿市場亓義山銷售的芹菜,青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魯疆百貨超市靈山衛店銷售的芹菜,毒死蜱超標。
 
  山東省食藥監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抽樣場所所在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采取責令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相關措施。不合格信息已通報產品標稱生產者相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相關報道: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18年第36期(總第1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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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8-22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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