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藥監局通報,近期該局對全區范圍內生產經營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6大類371批次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檢,2批次產品檢出不合格。
通報顯示,其中1批次為輪臺縣家佳樂純凈水廠生產的家佳樂天然直飲水(規格型號:18.0L/桶,生產日期/批號:2018-05-25),該產品檢出耗氧量5.5mg/L(以O2計),超過國家標準規定。
耗氧量主要反映水中有機物尤其是氯化物的含量?!禛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耗氧量(以O2計)應不超過2.0mg/L。飲用水中耗氧量超標,原因可能是原水中氯化物含量過高,企業生產過程去除不到位;企業過量使用消毒劑或消毒劑清洗不徹底,或者長期不更換濾膜。
另外1批次為華隆(乳山)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奶香花生(規格型號:320克/袋,生產日期/批號:2017-12-26),由新疆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河北東路分公司銷售,該產品檢出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9g/kg。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針對此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地(州、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落實主體責任,采取封存庫存不合格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問題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相關報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8年第34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8-08-22
通報顯示,其中1批次為輪臺縣家佳樂純凈水廠生產的家佳樂天然直飲水(規格型號:18.0L/桶,生產日期/批號:2018-05-25),該產品檢出耗氧量5.5mg/L(以O2計),超過國家標準規定。
耗氧量主要反映水中有機物尤其是氯化物的含量?!禛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耗氧量(以O2計)應不超過2.0mg/L。飲用水中耗氧量超標,原因可能是原水中氯化物含量過高,企業生產過程去除不到位;企業過量使用消毒劑或消毒劑清洗不徹底,或者長期不更換濾膜。
另外1批次為華隆(乳山)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奶香花生(規格型號:320克/袋,生產日期/批號:2017-12-26),由新疆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河北東路分公司銷售,該產品檢出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9g/kg。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針對此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地(州、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落實主體責任,采取封存庫存不合格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問題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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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