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布第2010-283預告通知:擬定修改設備、容器和包裝標準規范,該擬定法規主要內容:
(1)、38種合成樹脂內鉛、鎘、汞和六價鉻的材料規范改為一般標準;
(2)、本法規草案還制定了遷移限量:
.聚酰胺(PA)內的月桂內酰胺;
.聚碳酸酯(PC)內的碳酸二苯酯;
.聚醚醚酮內的對苯二酚(PEEK);
.聚合物涂層金屬內的4,4'-二氨基二苯甲烷;
(3)修訂從重金屬到鉛(Pb)的43種食品接觸材料遷移限量 :
.38種合成樹脂, 賽璐酚, 橡膠、紙和加工紙、木頭、淀粉;
(4)、聚合物涂層紙規范必須遵行接觸食品合成樹脂的遷移限量:
(5)、刪除非揮發紙殘留物的遷移限量。
日期:201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