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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征求《遼寧省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2018-09-19 遼寧省食藥監局456
核心提示:為提高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旅游者餐飲食品安全,促進旅游產業健康發展,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依據《中華
為提高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旅游者餐飲食品安全,促進旅游產業健康發展,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組織起草了《遼寧省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請將修改意見于2018年9月25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聯 系 人:秦東智
 
  聯系電話:024-31605651
 
  電子郵箱:1336135389@qq.com
 
  附件:遼寧省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附件:
 
  遼寧省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為提高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旅游者餐飲食品安全,促進旅游產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遼寧省食品安全條例》《遼寧省旅游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旅游景區及周邊相關餐飲服務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監督指導全省旅游景區及周邊相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市、縣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監管職責分工,負責具體實施旅游景區及周邊相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旅游景區及周邊相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意識,依法依規履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風險管理要求,開展旅游景區及周邊相關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等級管理,綜合實施日常監管、季節監管、重點監管和信用監管,有針對性地開展食品安全培訓,發現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時進行責任約談并監督整改。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建立本地區旅游景區、旅游飯店等旅游相關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旅游相關餐飲服務單位的餐飲食品負面清單。
 
  第五條發生旅游者食品安全事故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開展餐飲服務單位調查處置工作:
 
  (一)旅游者就餐地、事故發生地、旅游者所在地分別在本省不同行政區域內的,由旅游者就餐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調查處置,事故發生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食物中毒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已離開事故發生地的旅游者由旅游者當前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其進行調查詢問,旅游者就餐地、事故發生地、旅游者所在地共同的上一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事故調查相關協調、指揮工作。
 
  (二)旅游者就餐地在本省,但事故發生地或旅游者所在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由旅游者就餐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聯系事故發生地或旅游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獲取旅游者食品安全相關信息;
 
  (三)旅游者就餐地不在本省,但事故發生地或旅游者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由事故發生地或旅游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聯系旅游者就餐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通報食品安全事故相關信息。
 
  第六條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旅游景區經營者、旅行社、導游(領隊)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履行下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與義務:
 
  (一)督促旅游景區開展全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加強食品安全教育。
 
  (二)定期開展食品安全檢查,督促指導旅游景區、旅行社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與義務。
 
  (三)法律法規和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建立食品安全通報會商、聯合檢查、事故協作處置、信用推送等制度機制,加強旅游服務食品安全綜合治理。
 
  第八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是旅游相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法依規從事餐飲服務活動,落實下列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一)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按照許可的經營場所、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等開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小餐飲經營許可證》等正本,公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相關信息。
 
  (二)國家3A級及以上等級景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實施明廚亮灶,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不得低于B級(良好)。
 
  (三)建立、完善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管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如實記錄各項制度落實情況。
 
  (四)單次接待旅游者用餐超過30人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當按要求全部留樣,并做好留樣記錄。
 
  (五)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和事故防范,不加工制作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不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經營未經加工的河鲀整魚。
 
  (六)在季節性歇業前做好食品以及加工場所、設施的安全防范;在季節性開業前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食品、經營環境和設備設施進行徹底清潔。
 
  第九條 旅游景區經營者應當配合、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進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履行下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與義務:
 
  (一)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景區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每年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培訓和考核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二)建立景區餐飲服務提供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日常檢查、食品違法行為處置、餐廚廢棄物處置、食品安全投訴等規章制度,并在景區顯著位置、景區網絡平臺主頁面上持續公開。
 
  (三)對景區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進行審查,登記餐飲服務提供者許可(備案)信息和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信息,并在景區信息公示欄、景區網絡平臺主頁面上持續公開。
 
  (四)定期開展食品安全檢查,督促景區餐飲服務提供者按照許可證載明的食品經營主體業態、經營項目進行經營。在季節性經營前開展全覆蓋檢查,重點檢查安全防范、自查和清潔等狀況。營業期間的檢查應每月不少于一次。
 
  (五)舉辦節慶、展銷等活動涉及餐飲服務時,履行重大活動承辦單位、展銷會舉辦者等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定并落實保障措施,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七)建立餐飲服務單位重大違法強制退出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規則,明確景區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要求實施明廚亮灶、未達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構成食品欺詐、經營問題食品或不安全食品、嚴重違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情形的,予以暫停、終止食品經營。
 
  (八)在景區明顯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公布景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姓名及電話、舉報投訴電話等信息,并及時發布食品消費提示、警示信息。
 
  第十條發生疑似食源性疾病時,旅游景區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
 
  (一)積極組織救治病人;
 
  (二)立即責令相關餐飲服務提供者停止經營,保護好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及設施,保留所有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
 
  (三)在2小時內報告當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門;
 
  (四)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開展調查核實,按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材料;
 
  (五)統籌做好下一餐次食品供應保障工作,保證旅游景區供餐能力;
 
  (六)按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求采取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十一條旅行社應當將旅游團隊食品安全作為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履行下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與義務:
 
  (一)明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部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教育培訓、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管理制度,組織旅游者用餐(包括旅行途中用餐)時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為B級及以上的餐飲服務單位,并簽訂合作協議,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二)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集中培訓。
 
  (三)制定旅游團隊用餐單位審核制度,對旅游團隊用餐單位的供餐資質、量化等級、明廚亮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環境和設施、加工制作過程、安全風險防控、主要原輔料供應商等進行審查。
 
  (四)引導旅游者安全就餐、科學就餐,提醒旅游者餐前洗手,不暴飲暴食,不喝生水,不吃或少吃生冷食物,不吃來源不明或可能引起不適、中毒、過敏的食品。發生疑似食源性疾病時向旅行社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五)旅游團隊集體用餐時,記錄用餐單位名稱、地址、就餐人數、就餐時間和每餐食譜,發生疑似食源性疾病時及時提供旅游者信息。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日期:2018-09-19
 
地區: 遼寧
行業: 認證體系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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