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在銷售環節組織開展了167個批次禽產品和水果抽樣檢驗。經過檢測,發現1批次樣品不合格。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被抽樣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天津市靜海區百業商貿有限公司泰山道購物廣場經銷的柴雞蛋氟苯尼考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由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被抽樣單位銷售的不合格產品進行核查處置。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doc
附件2.不合格項目小知識.doc
附件3.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年12月28日
日期:2018-12-29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被抽樣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天津市靜海區百業商貿有限公司泰山道購物廣場經銷的柴雞蛋氟苯尼考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由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被抽樣單位銷售的不合格產品進行核查處置。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doc
附件2.不合格項目小知識.doc
附件3.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年12月28日
日期: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