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智利向WTO成員國通報G/TBT/N/CHL/95/Add.2,針對該國法令No. 977/96食品衛生法規第107條"可能引起過敏或不耐癥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的產品標簽要求"的修訂工作已經完成。該修訂條款已經于2011年1月6日在智利官方公報上公布,并將于公布之日起24個月之后開始執行。
該修訂條款的原文鏈接如下: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1/tbt/CHL/11_0654_00_s.pdf
日期:201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