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317號公告,擬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在葉酸的原料中增加5-甲基四氫葉酸(5-MTHF)。
2.增加登載個別認證型原料作為告示型原料的標準規格:在告示型原料中增加功能性內容或原材料獲得個別認證1年后,將其增加登載為告示型原料的標準規格。(但是,獲得認證者要求登載的情況除外)。為了在告示型原料中反映獲得認證的個別認證型原料人參、透明質酸及歐洲越橘提取物的認證明細,修改標準規格。
3.修改綠茶提取物的規格:新設定在規格試驗時可以確定EGCG(綠茶提取物每日攝入限制量)含量的規格內容,刪除每日攝入量的相關內容。
4.修改一般試驗方法:修改維生素A、維生素E、維生素B1、硫酸軟骨素、鯊肝醇、蒽醌化合物、總類黃酮及磷脂酰絲氨酸等8種試驗方法,新設定維生素A和維生素E的同時分析法及5-MTHF相關試驗方法。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19年8月26日。
日期:2019-06-26
1.在葉酸的原料中增加5-甲基四氫葉酸(5-MTHF)。
2.增加登載個別認證型原料作為告示型原料的標準規格:在告示型原料中增加功能性內容或原材料獲得個別認證1年后,將其增加登載為告示型原料的標準規格。(但是,獲得認證者要求登載的情況除外)。為了在告示型原料中反映獲得認證的個別認證型原料人參、透明質酸及歐洲越橘提取物的認證明細,修改標準規格。
3.修改綠茶提取物的規格:新設定在規格試驗時可以確定EGCG(綠茶提取物每日攝入限制量)含量的規格內容,刪除每日攝入量的相關內容。
4.修改一般試驗方法:修改維生素A、維生素E、維生素B1、硫酸軟骨素、鯊肝醇、蒽醌化合物、總類黃酮及磷脂酰絲氨酸等8種試驗方法,新設定維生素A和維生素E的同時分析法及5-MTHF相關試驗方法。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19年8月26日。
日期:2019-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