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1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20-39號公告,擬修訂《健康功能食品的標準及規格》的部分內容,其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明確規定《保健功能食品的標準及規格》相關規定,將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術語改為告示的名稱,并修改告示的收錄范圍;
2.刪除功能性成分(或指標成分)的含量范圍;
3.變更蜂膠提取物終產品的生產形態;
4.修訂鋸棕櫚果實提取物的攝取注意事項;
5.新增殼寡糖的認證內容;
6.明確規定了《健康功能食品的標準及規格》相關內容。功能性原料生產時所用原材料不明確,且部分語句難以理解,為便于消費者及經營者理解特進行修訂;
7.修訂蝦青素、人參皂甙等保健功能食品中10種物質的檢測方法。
以上內容征求意見截至2020年3月31日。
日期:2020-02-01
1.明確規定《保健功能食品的標準及規格》相關規定,將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的術語改為告示的名稱,并修改告示的收錄范圍;
2.刪除功能性成分(或指標成分)的含量范圍;
3.變更蜂膠提取物終產品的生產形態;
4.修訂鋸棕櫚果實提取物的攝取注意事項;
5.新增殼寡糖的認證內容;
6.明確規定了《健康功能食品的標準及規格》相關內容。功能性原料生產時所用原材料不明確,且部分語句難以理解,為便于消費者及經營者理解特進行修訂;
7.修訂蝦青素、人參皂甙等保健功能食品中10種物質的檢測方法。
以上內容征求意見截至2020年3月31日。
日期:20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