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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期)

   2020-03-11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520
核心提示:近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17批次(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ac.nifdc.org.cn/
近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17批次(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ac.nifdc.org.cn/),涉及產品為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食品添加劑、微生物等指標。其中合格樣品13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彌勒市鴻吉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昆明市經開區豐源食品廠生產的花生,經云南三正技術檢測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昆明市經開區豐源食品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昆明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德欽縣升平鎮華聯超市銷售的、標稱昆明市經開區豐源食品廠生產的花生,經云南三正技術檢測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昆明市經開區豐源食品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昆明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香格里拉市永翔副食銷售的、標稱昆明市西山區怡潤食品廠生產的海苔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三正技術檢測有限公司。


  (二)大理市鳳儀鎮小白營超市銷售的、標稱廣漢市喜之緣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怪味胡豆(香辣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ㄗⅲ罕酒谕ǜ鎯H代表所抽檢樣品批次的檢驗情況)


     附件1: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2: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3:不合格項目小知識.doc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日期:2020-03-11
 
地區: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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