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委員會消息,11月24日歐盟發布2011/762/EU號決定,批準酵母β葡聚糖作為新型食品配料上市銷售。
歐盟委員會對酵母β葡聚糖的使用范圍以及使用量做了規定,另外食品標簽應將該成分標注為"酵母(釀酒酵母)β葡聚糖"。
原文鏈接:<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313:0041:0044:EN:PDF>
日期:2011-11-28
據歐盟委員會消息,11月24日歐盟發布2011/762/EU號決定,批準酵母β葡聚糖作為新型食品配料上市銷售。
歐盟委員會對酵母β葡聚糖的使用范圍以及使用量做了規定,另外食品標簽應將該成分標注為"酵母(釀酒酵母)β葡聚糖"。
原文鏈接:<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313:0041:0044: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