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218批次糧食加工品的抽檢結果,1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為:三亞吉陽利欣祥米粉店生產銷售的河粉(生產日期2020-04-15),檢驗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防腐劑超范圍使用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范圍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3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相關報道: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3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0-06-18
不合格樣品為:三亞吉陽利欣祥米粉店生產銷售的河粉(生產日期2020-04-15),檢驗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防腐劑超范圍使用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范圍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3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相關報道: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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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