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山東省公安廳 山東省司法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
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魯自然資發〔2020〕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國務院工作部署及有關國家部委工作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野生動物監管,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
加強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場所巡查監督和野外巡護監測,及時發現制止違法行為、救助傷病野生動物。全面檢查各地陸生野生動物管理情況,查找落實《決定》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到位。(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畜牧局配合)集中開展《決定》貫徹執行情況專項執法檢查,區分不同情況依法、合理確定打擊重點對象和執法檢查范圍,實施精準有效打擊。對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特別是網絡交易、破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各類違法活動,堅決從嚴從重查處;對頂風作案、對抗執法的,掛牌督辦,從快從重查處。(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集中開展精準調查摸底,進一步規范從業監管行為
各地要對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重點查清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的從業主體、人員和在養種類、數量、用途、固定資產投入,以及持有證件等情況。特別要細致掌握從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或養殖企業以往通過吸納貧困戶就業、收益分紅等方式扶貧幫扶情況。按照食用性利用和非食用性利用(科研、藥用、展示等)兩類分別統計,準確界定受影響群體的范圍和程度。(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配合)對所有以食用為目的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的從業機構進行全面清查整頓,按規定撤回并注銷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許可證件文書;依法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陸生野生動物,停止一切非法食用陸生野生動物的經營活動;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動物,屬于家畜家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根據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農漁發〔2020〕15號)要求,對于目前存在交叉管理、養殖歷史較長、人工繁育規模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等相關蛙類,由漁業主管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各地漁業主管部門、林業主管部門、畜牧獸醫部門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做好有關動物管理的調整和交接工作,避免出現管理真空。(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配合)
三、堅持分類施策,依法科學妥善處置在養食用性野生動物
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和摸底調查情況,制定我省在養禁食野生動物分類處置指導意見。組建省級專家團隊,指導各地對在養野生動物通過放歸自然、轉變用途、收容救護、合理調配、無害化處理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置,有序消化存量,積極發揮其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配合)
四、切實履行主體職責,著力保障受影響群體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有關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屬地管理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在養禁食野生動物養殖損失補償標準、轉產轉業扶持政策、分類處置方案,落實補償經費,針對每個企業、養殖戶制定一套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具體處置方案,積極引導和扶持其轉產轉業,對合法養殖、依規停業的養殖企業、農戶進行合理補償,確保補償到位,切實維護受影響群體合法權益。要確保在養禁食野生動物處置到位,嚴防威脅生態安全和生物安全事件發生。對受影響的貧困養殖戶和從業人員,制定幫扶兜底保障政策,確保打贏脫貧攻堅戰。要扛牢抓實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責任,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堅決防止串聯聚集影響社會穩定事件發生。(省自然資源廳牽頭,市、縣〔市、區〕政府落實)
五、加強宣傳引導,依法反映合理訴求
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宣傳貫徹落實《決定》,廣泛深入開展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科普宣傳教育,引導公眾不斷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提倡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及時發布相關政策,做好政策解讀和輿情應對,引導養殖企業和農戶依法、理性反映訴求,加強輿情監測分析,及時依法查處造謠傳謠、惡意制造話題、煽動公眾情緒、違法串聯聚集等行為。(省自然資源廳牽頭,市、縣〔市、區〕政府落實)
六、健全法規政策制度,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監管能力建設
緊跟《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修訂情況,及時推動修訂完善野生動物保護地方法規。做好野生動物保護相關目錄的調研工作,科學調整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等配套政策。(省司法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按職能分工負責)加大財政支持,加強野生動物救護和疫源疫病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野外巡護、收容救護、檢疫防疫水平。加快野生動物保護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提升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監管能力。(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山東省公安廳 山東省司法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
2020年7月16日
日期:2020-07-22
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魯自然資發〔2020〕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國務院工作部署及有關國家部委工作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野生動物監管,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
加強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場所巡查監督和野外巡護監測,及時發現制止違法行為、救助傷病野生動物。全面檢查各地陸生野生動物管理情況,查找落實《決定》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到位。(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畜牧局配合)集中開展《決定》貫徹執行情況專項執法檢查,區分不同情況依法、合理確定打擊重點對象和執法檢查范圍,實施精準有效打擊。對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特別是網絡交易、破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各類違法活動,堅決從嚴從重查處;對頂風作案、對抗執法的,掛牌督辦,從快從重查處。(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集中開展精準調查摸底,進一步規范從業監管行為
各地要對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重點查清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的從業主體、人員和在養種類、數量、用途、固定資產投入,以及持有證件等情況。特別要細致掌握從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或養殖企業以往通過吸納貧困戶就業、收益分紅等方式扶貧幫扶情況。按照食用性利用和非食用性利用(科研、藥用、展示等)兩類分別統計,準確界定受影響群體的范圍和程度。(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配合)對所有以食用為目的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的從業機構進行全面清查整頓,按規定撤回并注銷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許可證件文書;依法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陸生野生動物,停止一切非法食用陸生野生動物的經營活動;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動物,屬于家畜家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根據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農漁發〔2020〕15號)要求,對于目前存在交叉管理、養殖歷史較長、人工繁育規模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東北林蛙)、黑龍江林蛙等相關蛙類,由漁業主管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各地漁業主管部門、林業主管部門、畜牧獸醫部門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做好有關動物管理的調整和交接工作,避免出現管理真空。(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配合)
三、堅持分類施策,依法科學妥善處置在養食用性野生動物
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和摸底調查情況,制定我省在養禁食野生動物分類處置指導意見。組建省級專家團隊,指導各地對在養野生動物通過放歸自然、轉變用途、收容救護、合理調配、無害化處理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置,有序消化存量,積極發揮其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配合)
四、切實履行主體職責,著力保障受影響群體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有關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屬地管理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在養禁食野生動物養殖損失補償標準、轉產轉業扶持政策、分類處置方案,落實補償經費,針對每個企業、養殖戶制定一套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具體處置方案,積極引導和扶持其轉產轉業,對合法養殖、依規停業的養殖企業、農戶進行合理補償,確保補償到位,切實維護受影響群體合法權益。要確保在養禁食野生動物處置到位,嚴防威脅生態安全和生物安全事件發生。對受影響的貧困養殖戶和從業人員,制定幫扶兜底保障政策,確保打贏脫貧攻堅戰。要扛牢抓實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責任,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堅決防止串聯聚集影響社會穩定事件發生。(省自然資源廳牽頭,市、縣〔市、區〕政府落實)
五、加強宣傳引導,依法反映合理訴求
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宣傳貫徹落實《決定》,廣泛深入開展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科普宣傳教育,引導公眾不斷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提倡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及時發布相關政策,做好政策解讀和輿情應對,引導養殖企業和農戶依法、理性反映訴求,加強輿情監測分析,及時依法查處造謠傳謠、惡意制造話題、煽動公眾情緒、違法串聯聚集等行為。(省自然資源廳牽頭,市、縣〔市、區〕政府落實)
六、健全法規政策制度,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監管能力建設
緊跟《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修訂情況,及時推動修訂完善野生動物保護地方法規。做好野生動物保護相關目錄的調研工作,科學調整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等配套政策。(省司法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按職能分工負責)加大財政支持,加強野生動物救護和疫源疫病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野外巡護、收容救護、檢疫防疫水平。加快野生動物保護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提升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監管能力。(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山東省公安廳 山東省司法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
2020年7月16日
日期: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