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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級碳酸氫鈉

 
品牌: 潤德
產品規格: 食品級
單價: 15.00元/kg
起訂: 25 kg
供貨總量: 20000 kg
發貨期限: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內發貨
所在地: 湖北 武漢市
有效期至: 長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1-05-26 04:45
瀏覽次數: 986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詳細說明


食品級碳酸氫鈉
Sodium Bicarbonate(odium Hydrogen Carbonate;Sodium Acid Carbonate)
別名 小蘇打、重碳酸鈉、酸式碳酸鈉
性狀  白色結晶性粉末,無臭,味咸,相對密度2.2,熔點270℃,失去全部二氧化碳。加熱至50℃時開始失去二氧化碳。在干燥空氣中穩定,在潮濕空氣中緩慢分解,產生二氧化碳。易溶于水(1g溶于10mL水中),水溶液呈弱堿性。25℃,0.8%水溶液的pH值為8.3。不溶于乙醇。遇酸立即強烈分解,產生二氧化碳。
制法  由碳酸鈉吸收二氧化碳制得。
質量標準

鑒別方法  本品呈現鈉鹽反應及碳酸氫鹽反應。
1.鈉鹽反應  參見碳酸鈉。
2.碳酸氫鹽反應
(1)取本品水溶液,滴加鹽酸即釋出二氧化碳氣,將其通入飽和氧化鈣水中,即發生白色混濁。
(2)取本品水溶液,滴加12%硫酸鎂溶液,室溫下無沉淀,煮沸后產生白色沉淀。
毒理學依據
1.LD50  大鼠口服4.3g/kg體重。
2.GRAS  FDA-21CFR 184.1736。
3.ADI  無需規定(FAO/WHO,1994)。
使用  膨松劑和酸度調節劑(堿劑、緩沖劑)。
1.使用注意事項
本品單獨使用時,因受熱分解后呈強堿性,易使制品出現黃斑,且影響口味,復配后使用。
2.使用范圍及使用量
(1)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920-1996)規定:可在需添加膨松劑的各類食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乳及乳制品按有關規定執行。
(2)FAO/WHO(1983)規定:用于淡煉乳、甜煉乳、稀奶油使用量為2g/kg(單用)、3g/kg(與其他穩定劑合用,以無水物計);奶粉、稀奶油,5g/kg(單用或與其他穩定劑合用,以無水物計);可可粉及含糖可可粉、可可豆粉,可可塊及可可油餅,50g/kg(單用或與氫氧化物、碳酸鹽及碳酸氫鹽合用,以無脂可可為基礎,按K2CO3計);加工干酪,40g/kg(單用或與其他酸化劑、乳化劑合用,以無水物計);熟豌豆罐頭,150mg/kg(單用或與檸檬酸三鈉合用,以鈉計);奶油和乳清奶油,2g/kg(單用或與其他中和劑合用,僅用于調節pH,以無水物計);用于果醬和果凍,可使pH值維持2.8~3.5;用于番茄濃汁,可使pH值高于4.3;用于人造奶油、嬰兒配方食品、嬰兒罐頭食品以及谷物為基料的嬰幼兒食品,按正常生產需要添加。
(3)實際使用參考
①用于餅干、糕點時,本品多與碳酸氫銨合用。兩者的使用總量以面粉為基礎,約為0.5%~1.5%。具體配比因原料性質、成品特點和操作條件等因素不同而異。例如對韌性面團、碳酸氫鈉和碳酸氫銨的用量分別為0.5%~1.0%和0.3%~0.6%,而對酥性面團兩者的用量則分別為0.4%~0.8%和0.2%~0.5%。
使用時為便于均勻分散,防止出現黃色斑點,應先將其溶于冷水中后隨即添加。
②本品可與檸檬酸、酒石酸等配制固體清涼飲料,作為該飲料的發泡劑(產生二氧化碳).
③本品是配制復合膨松劑的主要基本原料之一,將其與不同的酸性物質等配合用于精益求精點等的生產。此復合膨松劑配方很多,例如:
配方1:碳酸氫鈉30%,酒石酸氫鉀10%,酒石酸8%,無水硫酸鋁鉀(燒明礬)15%,硫酸鋁銨(銨明礬)15%,玉米淀粉碎2%。
配方2:碳酸氫鈉36%,酒石酸氫鉀12%,酒石酸8%,無水硫酸鋁鉀(燒明礬)34%,玉米淀粉碎10%。
配方3:碳酸氫鈉37%,酒石酸氫鉀1%,酒石酸6%,無水硫酸鋁鉀(燒明礬)28%,氯化銨21%,玉米淀粉碎7%。
④本品尚可在果蔬加工時調節酸度。洗滌蔬菜時加約0.1%~0.2%,可使綠色穩定。亦可用于食品燙漂去澀。作為羊奶去膻劑配合使用時,其用量為0.0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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