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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許可

   2013-07-02 728
核心提示:  一、 事項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過)  二、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一、 事項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過)

  二、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省、市、縣)

  三、辦理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通過)第二十七條

  四、申報材料 

  在線填寫行政許可申請書及材料清單保存并打印。(網址:http://xzxk.hljda.gov.cn/

  證明具備法定條件的相應資料。

  依據:實際工作需要

  申報材料準備完成后,請用檔案袋或拉桿夾封裝,并在封裝之后標注單位名稱。

  五、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三、對受理的申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對不予許可的,書面說明理由。

  六、辦理時限 

  一、受理時限:3日;

  二、審查時限:15日;

  三、不予受理時限:當日。

  法定審查時限:20日

  減少審查時限:5日

  七、定期檢驗及依據 

  無

  八、收費標準及依據 

  無

  相關下載:

  附件:    《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doc
  附件:    《餐飲服務許可證》變更申請書.doc
  附件:    《餐飲服務許可證》延續申請書.doc
  附件:    《餐飲服務許可證》補發申請書.doc
  附件:    《餐飲服務許可證》注銷申請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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