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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海政發〔2005〕43號 )

   2011-04-13 885
核心提示:  各鎮人民政府,管理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經濟

  各鎮人民政府,管理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也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對此,市政府始終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近年來一直把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犯罪活動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點,緊緊圍繞食品生產加工、市場流通以及消費等環節加大監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食品安全問題仍不容忽視和樂觀,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準入、檢驗檢疫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還不健全,職能還不十分明確,個別執法人員素質不高,監管不到位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一些大市場、商場以及學校等重點部位的食品安全問題仍很突出等。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鞍山市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有關指示精神,現就加強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如下規定: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全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抓住關鍵環節、標本兼治,不斷提高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為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飲食,實現我市經濟跨越發展,建設和諧海城提供物質基礎和市場環境。

  二、加強領導

  為加強我市食品安全監管,協調和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鞍山市政府的總體要求和安排,市政府決定成立相應的海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主  任:宋  濤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主任:馬  烈  副市長

  孔  偉  市政府秘書長

  委  員:金明祥  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商業發展局局長

  王仁忠  市紀檢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

  于  丹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譚亞非  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陳德文  市衛生局局長

  羅  軍  市工商局局長

  謝明陽  市技術監督局局長

  王曉東  市公安局副局長

  竇  志  市發展計劃局局長

  周國忱  市經濟貿易發展局局長

  孟繁榮  市農村經濟發展局局長

  劉金良  市民政局局長

  王德剛  市教育局局長

  張政民  市財政局局長

  鄭鐵安  市林業局局長

  朱玉波  市糧食局局長

  付殿忱  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局長

  李  勇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譚亞非(兼)。

  各鎮(區)也要相應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

  三、職責分工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食品安全的方針政策,協調實施我市食品放心工程;提出制定保障全市人民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的建議;根據國家和省、市要求組織對重點品種進行檢測和評價;定期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勢,協調食品聯合“打假”工作和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導各部門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負責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和召開委員會會議的各項籌備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綜合利用;受理、分撥投訴舉報,督促各單位及時處理;督查、督辦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專項整治情況、食品檢驗檢測體系運行情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各相關部門責任制落實情況以及委員會會議部署工作落實情況;組織專家組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勢,評估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狀況的專題調研,協調配合有關監管執法部門開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加強日常監管;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工作。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中編辦《關于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結合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要求和做法,進一步理順關系,按照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負責的原則,采取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方式,進一步明確職能,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一)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

  (二)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和初級水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

  (三)林業部門負責初級林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

  (四)動物衛生部門負責初級畜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以及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和其他畜禽屠宰行為的規范和管理;

  (五)糧食部門負責糧油儲存、調撥和運輸環節的監管;

  (六)質量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

  (七)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包括外來食品準入);

  (八)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

  (九)民政部門負責清真食品的監管;

  (十)宣傳部門負責有關食品安全方面方針政策、有關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常識的宣傳以及違反食品安全行為的公開曝光;

  (十一)政府法制部門負責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完善地方食品安全規章的審查工作;

  (十二)財政部門負責根據有關政策為食品安全監管及放心工程的實施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和經費保障;

  (十三)公安部門負責查處構成犯罪的制售偽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協助、配合、保護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嚴厲打擊暴力抗法及阻礙執法的違法犯罪行為;

  (十四)監察部門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的相關責任人員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十五)發展計劃部門負責按照國家和省、市的部署,將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的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全市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加大基本建設的投入;

  (十六)經濟貿易發展部門負責指導和推動食品生產和食品流通企業的行業建設,并負責鹽業的監督管理;

  (十七)商業部門負責酒類流通行業指導和管理;

  (十八)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督查學校、幼兒園食堂建設及學生集體用餐的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并協調配合好相關部門做好學校周邊小飯桌、小食雜店、小攤點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重點

  (一)大力開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專項整治。按照《食品衛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厲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三無”生產經營行為,不具備生產條件的要堅決取締;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嚴格審查企業生產條件,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嚴格產品出廠檢驗,年內完成米、面、油、醬油、醋等5類食品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啟動乳制品、調味品(糖、味精)、飲料、冷凍飲品、肉制品、罐頭、方便面、餅干、膨化食品、速凍米面制品等10類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工作;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實行生產企業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等制度;強化企業法人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強化新資源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的安全性評價,嚴厲打擊濫用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違禁藥物等違法行為。通過整頓,扶持一批名優企業,關閉一批不具備產品質量安全條件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嚴厲查處一批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分子,確保食品衛生市場的良性發展。

  (二)大力開展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繼續推廣“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深入開展農藥殘留、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水產品藥物殘留專項整治,向農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和動植物生長激素等知識,積極推廣使用低殘高效農藥、獸藥和無污染添加劑、規范種植、養殖行為;建立統一規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推進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養殖小區、示范農場、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和出口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積極開展農產品和食品認證工作,推廣“公司+基地”的產業化生產模式,加快對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進程,充分發揮我市無公害農產品檢測中心作用,擴大檢測覆蓋面和檢測率,按照《動物防疫法》和《遼寧省動物防疫條例》規定,嚴把豬、牛、羊以及家禽的安全檢疫關,做到檢疫檢驗到位,確保初級農產品質量。

  (三)大力開展食品流通、消費領域專項整治。以維護食品消費安全為目標,以各類批發企業、大型商場、超市以及各類集貿市場(包括露天市場)、商店、小賣店等為重點,實行食品質量監管關口前移,積極推進經銷企業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和質量承諾制,全面落實市場巡查制度,完善監督抽查和食品衛生例行監測制度,嚴格實行不合格食品免進和公布、銷毀制度,推進餐飲業、食堂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強食品污染物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建設,強化食品安全標識和包裝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印制品,確保食品流通消費安全。

  (四)大力開展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加強對學校及托兒所食堂、周邊小賣店、小飯桌以及經營小食品攤點的清理整頓,進一步規范我市所有學校內外食品衛生管理,凈化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環境。

  (五)大力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安全專項整治。〖HTF〗將監管的重點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加大對分散在社區、城鄉結合部和村鎮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加工作坊、前店后廠、小食雜店、小餐館的監管力度,實現城鄉聯動,統籌治理。

  五、保證措施

  (一)建立完善標準體系。積極推行已頒布的國際先進標準和國家標準,依據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逐步建立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規定和標準體系,形成從食品生產加工、市場流通到食品消費一環套一環的標準體系和管理機制,將食品安全工作逐步納入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管理軌道。

  (二)建立健全技術支持體系。加大投入,加強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建設,以完善檢測手段、提升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為目標,全面整合和優化現有的檢測力量和資源,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技術先進、結論準確、統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檢測網絡,為部門監管提供科學依據。

  (三)強化執法監督檢查。堅持依法行政、規范行政、完善行政監督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采取日常監管與檢查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確保食品安全的各項法律法規真正落到實處。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加大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力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通過開辟專欄等各種形式加強食品安全常識教育,引導群眾安全消費、科學消費、規范消費、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同時,采取公開舉報電話,設立投訴信箱,聘請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開展紅盾維權行動等有效方式,充分發動全社會力量,齊抓共治、綜合治理,在全社會努力營造人人重視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

  各鎮區和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提高認識,健全組織,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整治和規范我市食品市場秩序,確保食品安全,為實現經濟跨越發展,建設和諧海城創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

  二00五年六月九日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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