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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省市場監管局 省公安廳 省人民檢察院 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2025年貴州省農資打假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黔農發〔2025〕2號)

   2025-02-07 472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切實加強農資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行為,嚴懲無證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農民權益,保障糧食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五部門持續聯合開展農資打假整治行動,現將《2025年貴州省農資打假整治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市(州)、縣(市、區、特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切實加強農資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行為,嚴懲無證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農民權益,保障糧食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五部門持續聯合開展農資打假整治行動,現將《2025年貴州省農資打假整治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貴州省公安廳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4日

2025年貴州省農資打假整治行動方案

農資是農業生產的基礎,事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事關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民切身利益,做好2025年農資打假整治要堅持問題導向,持續加大農資市場監管,查處一批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銷毀一批假冒偽劣農資產品,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繼續保持對危害農資安全違法行為嚴打高壓態勢。

一、重點任務

(一)集中排查整治。在春耕備耕、秋冬種等重點農時,農業農村部門以種子、農藥、肥料、獸藥、農膜、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為重點,對農資生產企業和經營門店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農資生產經營資質、進貨查驗制度、產品標簽標識、購銷臺賬記錄、藥品施用范圍記錄等,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立即清理下架,查來源、查去向。針對“忽悠團”流竄作案、假劣種子坑農害農等問題開展整治行動,組織監管執法人員從農資使用端找線索,倒查打擊非法制售假劣農資行為,上挖生產銷售源頭、下追流向,主動提高問題發現率和查處率。市場監管部門重點圍繞化肥、農膜等重點產品,嚴厲打擊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虛假標識、偽造產地、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無照生產、虛假宣傳、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

(二)加強農資產品監督抽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在生產、流通等領域開展種子、農藥、肥料、獸藥、農膜、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提高抽查效率,將群眾投訴舉報多、問題隱患多的農資產品和門店、往年農資產品抽檢不合格的企業產品,列為重點監督抽查對象,線上銷售的農資產品也要納入監督抽查范疇。及時公布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加強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對不合格農資產品做到及時下架和召回、堅決收繳、依法查處,嚴防假劣農資流入生產基地。

(三)規范網絡銷售農資行為。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職責職能加強對互聯網銷售農資的管理,組織對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主體進行排查,對網絡銷售平臺內農資經營主體資質條件、備案信息等加強核驗,農業農村部門重點核查網絡售種許可資質、經營備案、標簽標識和銷售區域等情況,嚴厲打擊網絡違法銷售種子行為,嚴防在適宜種植區域外推廣種植。落實農資產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要求,農業農村部門組織人員登錄淘寶、拼多多等網絡銷售平臺,對顯示為本地發貨的農資電商經營戶、營業執照或經營許可證地址屬本地的農資經營主體,開展線上線下檢查,發現問題堅決立案查處。對發貨地顯示為本地,但未能查詢其經營地址和聯系方式的,要聯系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電商平臺履行主體責任,核實其經營地址和聯系方式。對其他投訴舉報反映本地網店銷售問題農資的,要及時調查處理。

(四)實施嚴厲打擊。嚴格落實“處罰到人”、從業禁止、從重處罰有關規定,提高違法成本。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職責在監督抽檢、巡查檢查、飛行檢查、受理投訴舉報中發現的問題農資,應當及時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強化全鏈條辦案意識,加強農資案件串并辦理,全面調查取證,案件線索涉及本省其他縣(市、區)的,由縣級農業執法機構通報涉及地,案件線索涉及外省的,由市(州)級或省級有關部門通報涉及地。

公安機關要把打擊制售偽劣種子、肥料、農藥、獸藥、農膜、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犯罪作為“昆侖”專項行動重點,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重點領域開展集中排查,主動發現違法犯罪線索,及時受理行政部門移送案件和通報線索。按照“打團伙、端窩點、摧網絡、斷鏈條、追流向”的打擊目標和“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的偵辦要求,全力破案攻堅。堅持打整體戰,強化區域協同作戰,對團伙性、系列性、跨區域案件,采取“一地主偵、集群作戰”等模式,深挖徹查,務求打深打準打透。對重大案件,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逐級掛牌督辦,一查到底,依法嚴懲。

檢察機關依法履行“四大檢察”職能,對符合批捕、起訴條件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訴。采取多種舉措深挖監督線索,強化立案監督、偵查監督、訴訟監督,綜合開展檢察監督。

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及時審理農資打假刑事案件,嚴懲違法犯罪,發布農資案例,提供審判指導。

(五)加強行刑銜接。農業農村和市場監管部門對于案情復雜、疑難、性質難以認定的案件,可就案件定性、取證等問題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咨詢意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應當認真研究案情,并在7日內回復意見。對有證據表明當事人可能涉嫌犯罪的,可商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時,應當抄送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商請提供認定意見、檢測結果以及無害化處理涉案農資的,應予以配合。

公安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應當在接受案件材料后3日內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涉嫌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對于案件認定較難的,可以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檢察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主動介入案件辦理,派員查詢、調閱農資打假有關案件材料。對農業農村和市場監管部門農資監管不作為亂作為、違規審批、處罰偏輕、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等情形的,依法進行法律監督。對作出不起訴處理的案件,要依法移送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行政處罰,行政機關應當在作出處罰決定后及時回復檢察機關。

二、工作步驟

(一)集中排查整治。1—3月,各地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要組織監管、執法人員對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進行大排查,重點圍繞種子、農藥、肥料3類春耕急需必備物資,全面開展春耕農資巡查檢查,堅持問題導向,發現問題農資,堅決立案查處。

(二)推進農資打假宣傳教育。在春耕備耕期間,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圍繞當地特色產業,廣泛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活動,向農民群眾普及農資識假辨假知識。創新宣傳方式,利用群眾喜聞樂見方式做好提醒防范工作,發動群眾舉報生產銷售問題農資。

(三)深入排查整治。5—12月,繼續組織人員在秋冬種等重點農時,對轄區內農藥、種子、肥料、獸藥、農膜、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進行排查,持續開展打假整治。適時組織集中銷毀假劣農獸藥、公布農資打假典型案例。

(四)強化檢查指導。整治行動期間,省級檢查指導人員通過“四不兩直”方式(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檢查農資市場,指導各地農資打假整治,提高打假整治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強化溝通協作,加強農資打假信息交流、情況通報和協同聯動,農業農村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及時開展會商研判、聯合督辦等工作。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農資打假工作。要持續加強宣傳,多渠道多方式宣傳農資打假整治行動成效,營造強大聲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各市(州)農業農村局于每月5日前向省農業農村廳報送上月侵權假冒案件及農資打假情況,各市(州)市場監管局于每月25日前向省市場監局報送農資監管專項執法行動情況。市(州)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應于12月30日前報送全年工作進展情況,重大情況、重大輿情及時上報,同時按要求報送監管執法、司法典型案例。

聯系方式:

省農業農村廳:蔡興洪,電話:0851—85285157,

電子郵箱:gzncpjg@163.com;

省市場監管局:羅  鎧,電話:0851—85850073;

省 公 安 廳:張  嚴,電話:0851—85904645;

省人民檢察院:姚江波,電話:0851—86694694;

省高級人民法院:楊道遠,電話:0851—86209292。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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