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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對米粉米皮及豆腐行業專項整治的通告(遵府發〔2011〕13號)

   2011-08-08 301
核心提示:為加強我市米粉米皮及豆腐生產行業的監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米粉米皮及
為加強我市米粉米皮及豆腐生產行業的監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米粉米皮及豆腐行業的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次整治包括生產、經營和消費三個主要環節。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遵義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基本條件要求》,遵義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遵義市衛生局、遵義市工商局、遵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遵義市公安局、遵義市環保局將按照各自職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于2011年4月至10月底對米粉米皮及豆腐行業進行整治。
 
  三、檢查生產、經營資格、現場衛生條件和設施,督促其整改,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
 
  四、檢查上崗人員健康證明,對無健康證明的人員,一律不允許上崗。
 
  五、檢查進貨及銷售登記,對來路不明的生產原料、尤其是使用陳化糧進行加工的,堅決依法查處。
 
  六、督促各米粉米皮加工小作坊一律按照DB52/2004標準組織生產,豆腐生產加工小作坊一律按照DB52/518—2007標準組織生產,堅決消滅無標生產。
 
  七、禁止在米粉米皮和豆腐生產過程中添加非食品添加劑等物質,一經發現,堅決依法查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地區: 貴州
標簽: 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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