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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安市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辦(2014)21)

   2014-06-26 428
核心提示: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臨安市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臨安市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臨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5月22日
 
  臨安市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實施方案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意見》(浙政發〔2013〕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和區縣(市)工商質監體制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4〕52號)精神,現就我市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杭州市有關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以及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精神和要求,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深化改革創新,整合資源配置,強化基層監管,理順職責關系,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產品質量監管和工商行政管理,著力提高市場監管效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承接工商、質監行政管理職責。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機構由杭州市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我市屬地管理,組建臨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臨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承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放的職責。
 
  (二)整合調整職能和機構。整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能和機構,組建臨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局),保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市質監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食安辦)牌子。市市場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安辦)為承擔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職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對全市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藥品安全和產品質量,實施統一監管。
 
  將市商務局承擔的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職責劃給市農業局承擔。
 
  (三)整合監管隊伍。整合市食藥、市工商、市質監執法隊伍和執法力量,市食品藥品監察稽查大隊、市工商局經濟檢查大隊、市質量技術監督稽查大隊實行合署辦公,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機構,承擔有關執法工作,機構級別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相同,對外以市場監督管理稽查大隊名義開展工作。
 
  (四)健全基層監管體系。將食品藥品、工商和質量技術基層監管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所(簡稱市市場監管所),掛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所)、市工商行政管理所(簡稱市工商所)、市質量技術監督所(簡稱市質監所)牌子,為市市場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的派出機構,市場監管任務重的鎮(街道)原則上按鎮(街道)設所,其它鎮(街道)按區域設所。市市場監管所實行雙重管理、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并納入鎮(街道)公共安全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其負責人的調動、任免應事先征求有關鎮(街道)黨(工)委意見,年度考核由市有關部門會同鎮(街道)進行。在農村行政村、城鎮社區配備市場監管協管員,并納入村(社區)公共安全監管體系,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實現鎮(街道)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等公共安全網格化管理,構建基層監管社會共治格局。
 
  (五)建立技術支撐體系。以市質量計量監測中心(市食品安全檢測中心)的檢驗檢測技術力量、設備為基礎,整合食品藥品、工商的檢驗檢測資源,建立統一的檢驗檢測平臺,逐步納入食用農(林、水)產品的檢驗檢測機構和技術力量、設備、資金等。
 
  (六)加強監管能力建設。科學配置編制資源,著力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產品質量監管和工商行政管理一線力量,吸納更多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市場監管工作。同時,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切實增加經費投入,加強硬件建設,改善執法條件,加快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電子信息追溯系統、信息化指揮平臺,提升科學監管水平。
 
  三、明確職責,落實監管責任
 
  市政府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負總責,在省和杭州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統籌抓好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加強組織協調,研究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和市場監管相關配套改革措施;優化各監管部門的職能配置,明確職責分工,建立權責更加明確、界限更加清晰的市場監管職責體系。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
 
  市市場監管局要承接好省和杭州市下放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及產品質量監管職責、工商行政管理職責,切實履行好市政府賦予的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對食品藥品生產、流通、消費各個環節加強監管。建立健全部門之間、部門與鎮(街道)之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聯動機制,承擔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牽頭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其它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履職盡責。農業(水產)部門要落實食用農(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對食用農(水)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水產養殖投入品的監管,強化源頭治理。林業部門要加強對食用林產品的質量安全及有關林業投入品的監管。衛生部門要做好食品安全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商貿部門要擬訂全市藥品流通、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公安部門要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城管部門要做好無證流動食品攤販經營監管執法以及餐廚廢棄物處理監管工作。教育部門要加強學校、幼兒園集體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規劃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旅游部門要協助做好旅游景點及星級飯店食品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門要嚴把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資格準入,配合做好清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各單位負責自辦集體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各界關注度高,為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下一步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改革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穩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職能和人員編制整合工作。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調整,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職責調整,涉及部門多、范圍廣、情況復雜,市市場監管局要做好與上級相關部門的對接和工作溝通,承接好下放的職能和行政審批事項,抓緊研究提出“三定”規定。市編委辦要做好“三定”規定制訂工作的指導、審核、把關,確保及早正常運轉。在市市場監管局機構、職能和人員編制整合調整到位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等職責仍由原部門承擔,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關工作,及時處理食品藥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等突發事件,實現與新組建的市場監管工作平穩過渡。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配合,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三)嚴肅各項紀律。工商和質監行政管理體制調整和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涉及部門職責和機構整合及人員、編制、資產、經費等方面,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堅持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依法依規做好各項工作;嚴肅機構編制和組織人事紀律,在改革過程中相關單位暫停進人,嚴禁超職數配備干部和突擊提拔干部;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國有資產、資金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改革期間,相關單位要切實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工作,加強隊伍管理,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改革工作的穩步推進和市場監管工作的平穩過渡。
 
  五、其它事項
 
  組建市市場監管局后,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質監局下屬事業機構一并劃轉,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另行研究制定。


 
地區: 浙江
標簽: 監管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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