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意見》(浙政發〔2013〕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號)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寧波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甬政發〔2014〕1號)精神,為確保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順利實施,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省、寧波市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總體部署,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深化改革創新,整合資源配置,強化基層監管,理順職責關系,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和工商行政管理,著力提高市場監管效率和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機構和職能。按照食品藥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為強化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減少監管環節,防范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調整工商、質監管理體制,現行工商、質監由寧波市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奉化市政府管理,為奉化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食品藥品監管、工商部門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奉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牌子,下同),為奉化市政府工作部門,劃入質監部門承擔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將市商務局承擔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劃入市農林局。
(二)整合監管隊伍。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后,整合劃入原市食品藥品監管、工商部門的人員編制和質監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人員編制。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經濟檢查大隊(掛經濟檢查科牌子)和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職能、機構進行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管執法大隊,承擔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行政管理有關執法工作。
(三)整合檢測機構。將相關部門涉及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的機構、人員、裝備及相關經費進行整合,組建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具體承擔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的檢驗檢測職責,隸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
(四)健全基層監管體系。將現有4個工商行政管理所、2個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和4個食品藥品稽查中隊的職責、機構進行整合,組建6個市場監督管理所(掛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牌子,下同),具體為:在現有的6個工商所(分局)基礎上,組建溪口、莼湖、尚田、錦屏、城東、江口市場監督管理所(分局)。
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實行雙重管理、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并納入鎮(街道)公共安全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其負責人的調動、任免應事先征求有關鎮(街道)黨(工)委意見,年度考核由市有關部門會同鎮(街道)進行。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設立市場監管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原則上每個行政村和城鎮社區配備不少于1名協管員,實現鎮(街道)基層食品等公共安全網格化管理,構建基層監管社會共治格局。
(五)加強監管能力建設。科學配置編制資源,著力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和工商行政管理一線力量,吸納更多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市場監管工作。同時,要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切實增加經費投入,加強硬件建設,改善執法條件,加快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電子信息追溯系統、信息化指揮平臺等,提升科學監管水平。
三、責任落實
食品藥品安全相關監管部門要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藥品監管聯動機制,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強化監管執法檢查,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整體水平。
新組建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要切實履行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獎懲約束機制和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市農林局、海洋漁業局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初級食用農、林、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按照無縫銜接的原則,合理劃分與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監管邊界,切實做好食用農、林、水產品準出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銜接;市衛生局要加強食品安全地方性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市質監局要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管;市城管執法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市教育局要加強學校、幼兒園集體食堂的建設與食品安全管理;市住建局要加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市商務局(糧食局)要加強對糧食采購、儲存和運輸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市公安局要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
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合作,保證工作有機銜接。同時,要重視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加強社會監督,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誠信體系,建立健全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各鎮(街道)要切實加強對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加強對基層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強化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要落實工作責任,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食品藥品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責任,周密做好各項工作。特別是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改革始終,把干部職工的思想認識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二)精心組織,扎實推進。此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各界關注度高,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措施,加快推進步伐,確保改革工作順利完成。組織、機構編制、人力社保、財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認真做好干部調整、機構職能和人員編制劃轉、資產財務清理和新組建部門的“三定”等工作,確保及早正常運轉。在新機構調整到位之前,食品藥品監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職責仍由原部門承擔,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關工作,及時處理食品藥品安全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突發事件,實現與新組建機構監管工作的平穩過渡。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要于2014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把握政策,嚴肅紀律。各相關部門要嚴明政治紀律、機構編制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和財經紀律等,嚴禁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突擊提拔干部,嚴防國有資產流失。監察部門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加強對改革的督促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奉化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3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意見》(浙政發〔2013〕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號)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寧波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甬政發〔2014〕1號)精神,為確保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順利實施,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省、寧波市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總體部署,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深化改革創新,整合資源配置,強化基層監管,理順職責關系,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和工商行政管理,著力提高市場監管效率和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機構和職能。按照食品藥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為強化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減少監管環節,防范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調整工商、質監管理體制,現行工商、質監由寧波市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奉化市政府管理,為奉化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食品藥品監管、工商部門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奉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牌子,下同),為奉化市政府工作部門,劃入質監部門承擔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將市商務局承擔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劃入市農林局。
(二)整合監管隊伍。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后,整合劃入原市食品藥品監管、工商部門的人員編制和質監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人員編制。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經濟檢查大隊(掛經濟檢查科牌子)和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職能、機構進行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管執法大隊,承擔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行政管理有關執法工作。
(三)整合檢測機構。將相關部門涉及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的機構、人員、裝備及相關經費進行整合,組建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具體承擔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的檢驗檢測職責,隸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
(四)健全基層監管體系。將現有4個工商行政管理所、2個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和4個食品藥品稽查中隊的職責、機構進行整合,組建6個市場監督管理所(掛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牌子,下同),具體為:在現有的6個工商所(分局)基礎上,組建溪口、莼湖、尚田、錦屏、城東、江口市場監督管理所(分局)。
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實行雙重管理、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并納入鎮(街道)公共安全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其負責人的調動、任免應事先征求有關鎮(街道)黨(工)委意見,年度考核由市有關部門會同鎮(街道)進行。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設立市場監管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原則上每個行政村和城鎮社區配備不少于1名協管員,實現鎮(街道)基層食品等公共安全網格化管理,構建基層監管社會共治格局。
(五)加強監管能力建設。科學配置編制資源,著力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和工商行政管理一線力量,吸納更多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市場監管工作。同時,要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切實增加經費投入,加強硬件建設,改善執法條件,加快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電子信息追溯系統、信息化指揮平臺等,提升科學監管水平。
三、責任落實
食品藥品安全相關監管部門要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藥品監管聯動機制,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強化監管執法檢查,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整體水平。
新組建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要切實履行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獎懲約束機制和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市農林局、海洋漁業局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初級食用農、林、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按照無縫銜接的原則,合理劃分與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監管邊界,切實做好食用農、林、水產品準出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銜接;市衛生局要加強食品安全地方性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市質監局要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管;市城管執法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市教育局要加強學校、幼兒園集體食堂的建設與食品安全管理;市住建局要加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市商務局(糧食局)要加強對糧食采購、儲存和運輸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市公安局要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
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合作,保證工作有機銜接。同時,要重視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加強社會監督,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誠信體系,建立健全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各鎮(街道)要切實加強對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加強對基層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強化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要落實工作責任,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食品藥品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責任,周密做好各項工作。特別是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改革始終,把干部職工的思想認識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二)精心組織,扎實推進。此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各界關注度高,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措施,加快推進步伐,確保改革工作順利完成。組織、機構編制、人力社保、財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認真做好干部調整、機構職能和人員編制劃轉、資產財務清理和新組建部門的“三定”等工作,確保及早正常運轉。在新機構調整到位之前,食品藥品監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職責仍由原部門承擔,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關工作,及時處理食品藥品安全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突發事件,實現與新組建機構監管工作的平穩過渡。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要于2014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把握政策,嚴肅紀律。各相關部門要嚴明政治紀律、機構編制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和財經紀律等,嚴禁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突擊提拔干部,嚴防國有資產流失。監察部門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加強對改革的督促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奉化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