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各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乳制品質量安全專項清查工作,區政府決定成立區乳制品質量安全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倪 超(區 長)
副組長:廖華生(副區長)
曾文生(副區長)
成 員:黃勁松(區政府辦主任)
陳新民(區經發局局長)
王汴玉(區衛生局副局長、調研員)
李永聯(區農業局局長)
林國賢(集美工商局局長)
李桂路(市質監二分局局長)
王明漢(區財政局局長)
周國治(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紀邊強(集美公安分局局長)
吳吉堂(灌口鎮鎮長)
陳煒彪(后溪鎮鎮長)
蘇青云(杏林街道辦主任)
李慶琪(集美街道辦主任)
蘇群明(僑英街道辦主任)
李大出(杏濱街道辦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區經發局(區食安辦),辦公室主任由陳新民同志兼任。
各單位要按照《廈門市集美區乳制品質量安全專項清查工作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廈門市集美區乳制品質量安全專項清查工作方案????
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廈門市集美區乳制品質量安全專項清查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和區領導指示,為進一步做好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和乳制品質量安全專項清查工作,防止有害乳制品流入市場,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在區政府的領導下,由區食安辦牽頭,成立由區委宣傳部、區經貿局、市質監二分局、集美工商局、區衛生局、區農業局、集美公安分局等部門組成的專項工作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負責協調、督促和指導各有關部門共同做好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和乳制品質量安全專項清查工作。區政府對全區的乳制品質量安全專項清查工作負總責,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和區食安辦的統一協調下,認真履行職責,相互配合,進一步加強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開展清查活動,確保社會安定穩定。
二、責任分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講政治的高度,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抓緊全面排查,加強生產流通監管,全力查訪救治患兒,共同做好以下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一)專項工作小組在區政府領導下,負責全區乳業生產流通領域清查工作,對查出的有問題的乳制品依法封存,對轄區企業特別是生產企業存在的乳制品質量安全問題進行深入調查整治,對轄區發現的患兒積極組織救治,做好轄區乳制品市場供應和正面宣傳,確保市場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集美工商局負責組織開展乳制品流通環節的全面排查,在抓好城市商場和超市排查的同時,加大農村市場排查力度,逐戶檢查,不留工作死角;發現生產期為2008年8月6日前的三鹿奶粉一律下架并予以封存;對國家已公布不合格的其他品牌奶粉和乳制品立即組織下架封存;認真檢查市場上銷售三鹿牌乳制品和其他品牌乳制品,對未能提交進貨憑證、進貨商經營資格、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示的,予以下架封存;對封存不合格產品依法處理。按省工商局要求,組織開展流通環節省外產乳制品特別是奶粉三聚氰胺污染物專項檢測,對不合格乳制品組織下架封存; 12315機構和消委會要通力協作,加大對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工作的受理力度,認真對消費咨詢問題進行解答、引導和服務,依法妥善協調好消費者退換奶粉問題,防止消費糾紛,維護市場穩定。
(三)市質監二分局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內乳制品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和抽檢,派出工作組進駐乳制品生產企業進行全過程監管,對加工原料和成品開展三聚氰胺污染物批批抽樣送檢,并做好轄區內乳制品生產企業已投放市場產品的跟蹤抽檢,對發現涉嫌三聚氰胺問題的產品立即派出工作組駐廠深入調查,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查封成品和原料,召回相關產品,依法監督銷毀,查明責任,依法嚴肅處理,并由區工商局組織流通領域下架封存。組織開展食品加工環節使用奶粉為原料生產食品的專項清查,重點是清查糖果、糕點、飲料等相關食品生產企業奶粉原料是否合格,封存銷毀不合格奶粉。
(四)區衛生局要按照廈府[2008]325號文件的要求,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婦幼機構開展轄區內食用了3-6個月以上“問題奶粉”的嬰幼兒的篩查工作,并做好宣傳教育,組織開展餐飲消費環節使用奶粉為原料的專項清查,重點是清查餐飲單位奶粉原料情況,封存不合格奶粉。
(五)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開展奶牛養殖環節和牛奶收購站的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排查產銷環節飼料及鮮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問題,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專項抽檢,發現問題立即組織工作組深入調查,查封有關成品和飼料,查明責任,依法處理,嚴厲打擊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
(六)區經貿局負責組織食品批發、零售企業開展乳制品自查,搞好供應,加強市場供求監測,防止斷檔脫銷,確保市場穩定。
(七)集美公安分局負責及時辦理涉嫌犯罪的生產經營不合格和有毒有害乳制品案件。
(八)區委宣傳部負責督促主要媒體注意加強正面宣傳,不準炒作。相關職能部門不得隨意接受媒體采訪。
三、工作要求
(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狠抓工作落實,及時、果斷、有序、有效地解決好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要重視和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健全通聯制度,及時掌握和匯總相關信息,如實反映工作開展情況。從9月14日起,信息報送實行日報制度,由區食安辦牽頭匯總,區農業、衛生、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應于每天15:30時前向區食安辦報送檢查情況和最新動態,重要情況隨時報告。對查出的本轄區生產企業等案件應專題報告,詳細說明案情、查處進度和下一步措施,區食安辦匯總后書面報送市食安辦和區委、區政府。
(三)要加強部門協調,對各級各部門清查發現的問題,區食安辦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做好溯源、下架、封存、立案等工作。行政執法部門發現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流通領域查獲的案件線索應及時提供生產環節監管部門;工業生產環節發現的原料案件線索應及時通報上游生產監管部門;本區發現的非本地產品案件線索應及時上報市食安辦。
(四)要按照內緊外松的原則,做好宣傳工作。加強正面引導,重點宣傳有關健康知識和查處情況,防止炒作,保持社會安定穩定。對于乳制品查處的案例和患兒收治病例等有關情況,不得隨意對外發布,需要發布的應按市政府規定程序批準后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