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局,市局機關各有關處室,直屬各二級機構:
現將《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試行)》印發你們,請按照該《預案》要求,認真制訂或修訂本單位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或應急預案實施手冊,并不定期組織綜合性或專項應急處置演練,逐步建立起預防和處置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長效機制,全力做好我市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縣(市)、區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計劃并及時上報市局食品處。
附件: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試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試行)
(一)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妥善處置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食品生產突發事件”),使食品生產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處于可控狀態,及時緩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的危害,全面履行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衛生監管職責,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預案》、《河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意見》、《河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試行)》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和事件分級
本預案適用于鄭州市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加工食品或使用食品相關產品,因嚴重質量問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以及通過政務督查、日常監管、媒體曝光等形式突然暴露出來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中危及人身健康,引起社會、政府、媒體關注和人民群眾關切的食品質量衛生安全事件。
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是指食用在食品加工過程中由于食品生產質量安全因素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性事件。按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生產突發事件分為五級:Ⅰ級(特別重大)事件、Ⅱ級(重大)事件、Ⅲ級(較大)事件、Ⅳ(一般)事件和Ⅴ級(較小)事件。
(一)特別重大食品生產突發事件(Ⅰ級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生產突發事件:
(1)事件已經對全國大部分省份造成嚴重危害的;
(2)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生產突發事件,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3)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二)重大食品生產突發事件(Ⅱ級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生產突發事件:
1、事件已經對本市甚至全省造成嚴重危害,并有進一步向全國擴散趨勢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死亡病例;
(3)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可能導致傷害和死亡,社會影響嚴重的。
(4)事件危害嚴重,超出本省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
(三)較大食品生產突發事件(Ⅲ級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生產突發事件:
1、事件已經對本市和其他地市造成危害,并有進一步向全省擴散趨勢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沒出現人員死亡的;或者出現10人以下死亡病例;
3、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可能導致傷害和死亡,社會影響較嚴重的。
4、事件危害嚴重,超出市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
5、經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食品質量安全事件。
(四)一般食品生產突發事件(Ⅳ級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生產突發事件:
1、事件已經對本市2個以上(含2個)縣(市、區)造成危害,并有進一步向全市擴散趨勢的;
2、造成傷害人數在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
3、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存在威脅,有較大社會影響的。
4、事件危害嚴重,超出縣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
5、經市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食品質量安全事件
(五)較小食品生產突發事件(Ⅴ級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小食品生產突發事件:
(1)事件已經對本市1個縣(市、區)的2個以上鄉鎮造成直接危害,可能存在擴散趨勢的;
(2)造成傷害人數在10--2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
(3)對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存在潛在威脅,有一定社會影響的。
(4)經縣(市、區)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食品質量安全事件。
不定級事件是指Ⅴ級以下情形的食品生產突發事件,不列入分級,各縣(市)、區局應根據有關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訂具體的分類及應急處理措施。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減少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應對全市性食品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工作。各縣(市)、區局在市局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負責本地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工作。
3、快速反應,長效監管。針對食品生產突發事件,各縣(市)、區局迅速組織,快速反應、措施果斷、處置及時,并做好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同時,對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的產生原因進行分析,舉一反三,有針對性地完善長效監管措施,避免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堅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生產突發事件,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提高應對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和緊急處置水平。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領導指揮機構及職責
市局成立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局應急領導小組”,見附表2),市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局領導擔任副組長,市局有關處室和直屬二級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發布應急預案啟動命令;
(2)負責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事件重要信息的上報和批準發布;
(4)審議批準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5)完成市政府或省局交辦的有關任務。
二、市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局應急領導小組的具體辦事機構為市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局應急辦”)。辦公室設在市局食品安全監管處。辦公室主任由市局食品安全監管處處長擔任,成員由有關處室和直屬二級機構工作人員組成。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成員單位根據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一般包括以下單位:食品安全監管處、辦公室、監督處、監察室、標準處、稽查大隊、檢測中心(其職責分工見附表3)。
市局應急辦的職責是:
(1)負責向市局應急領導小組報送有關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的重要信息;
(2)承辦市局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市局應急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局領導批示、指示精神;
(3)建立并完善局系統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體系;
(4)協調和組織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工作等具體工作;
(5)向市政府、省局、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或市政府應急指揮部報告,向食品突發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通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6)完成市局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任務。
三、縣(市)、區局食品突發事件指揮部及職責
各縣(市)、區局要成立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按各自管理范圍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制定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上報備案;及時報告突發事件,并實施應急處置,報當地政府、通報有關部門。
各縣(市)、區局分管領導、責任人暨聯系人名單見附表4。
(三)分析預警
一、信息收集
1、信息分類與來源
本預案所稱信息是指發生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消費、流通等其他環節,但有可能涉及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有關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的信息。
(1)省政府、省局、市政府、市局或相關部門發布的;
(2)市政府、省局等上級機關交辦的;
(3)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通報的,以及外部門移送、下級單位報告或舉報投訴等獲知的;
(4)各類媒體或國外政府、國際組織披露、曝光及發布的;
(5)各單位日常監管獲得的;
(6)由生產原因造成人員死亡或中毒人數超過10人以上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7)其它途徑獲得的。
2、信息接報
(1)得到上述信息的縣(市)、區局及相關單位,第一時間應視情況啟動本單位預案,并向市局報告;市局得到上述信息,市局應急辦立即開展工作,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同時通知信息所指地縣(市)、區局等相關單位,并視情向市政府、省局報告。
(2)應急辦工作人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接收信息,并做好受理登記工作(附表7),并在第一時間將信息報告應急辦主任和分管領導。
3、先期處置
接報的信息直接指向或可能涉及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時,事發當地質監部門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見附表9),第一時間展開調查,第一時間搜集證據,第一時間實施控制,達到迅速控制事態,及時開展救護,盡早查明原因,提供決策依據,減少事件損失的目的。當地質監人員到達現場后依據本預案事件分級,在初步調查確認突發事件成立后,迅速作出初次報告,1小時內報告至市局應急辦;并全力控制事態的發展。市局視情上報市政府、省局及相關部門。
二、危害評估
1、評估內容與結果
(1)市局應急辦的登記受理的信息;
(2)根據事發地的縣(市)、區局及先期處置的情況(初次報告)的內容;
(3)其他有關情況報告。
根據上述內容市局應急辦及時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部門進行分析評估,分析突發事件的危害、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形成專家分析評估報告(附表8),確定是否為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2、信息報告
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應對舉措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質監部門。
三、預警級別與發布
根據評估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食品生產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本預案的級別標準,確定預警級別,并報上級質監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在一定范圍內發布。
可能發生較小(Ⅴ級)或不定級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時,發布灰色預警信號;可能發生發布一般(Ⅳ級)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時,發布藍色預警信號;可能發生較大(Ⅲ級)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時,發布黃色預警信號;可能發生重大(Ⅱ級)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時,發布橙色預警信號;可能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時,發布紅色預警信號。
Ⅴ級或不定級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時由縣(市)、區局報市局、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在本行政區域內發布;Ⅳ級、Ⅲ級食品生產突發事件市局應急辦在對分析評估、確定風險預警級別后,應立即報告市局應急領導小組并提出發布預警的建議。必要時,向市政府、省局和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 經批準后,應在12小時內向全市系統發布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并啟動快速反應應急處置預案;Ⅱ級、Ⅰ級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的風險預警級別由省局發布實施。
發布的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內容應包括預警級別、預警范圍(涉及的地區)、風險的大小和嚴重程度、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及相關要求等。風險預警的發布、調整、解除,由市局統一部署。必要時可通過手機短信、廣播、電視、報刊、電話或信息網絡等傳播渠道,及時向群眾發布預警信息。對已發布的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市局可以根據事態的發展和事件危害程度的變化,經進一步地分析和評估,及時調整食品安全風險預警的等級。
按照預警發布范圍的不同設置以下兩類預警:
內部預警:需要通過有效調動系統內部的人力、物力資源,及時解決的食品安全問題,以及其它不適合向社會發布預警的食品安全問題,應在系統內部發布食品安全預警。
社會預警:對危害性和社會影響較大的食品安全問題,必須引起社會和消費者廣泛關注的,應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預警。
對市政府、省局或相關部門已發布風險預警的,不再進行風險分級,直接進行分析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應急反應。
四、報告時限及要求
(一)事件報告
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發生后,接到事件發生信息的各縣(市)、區局立即以《食品安全事件報告單》(附表10)形式報告市局應急辦,應急辦立即報告市局應急領導小組。市局接到事件發生信息,在報告市局領導小組的同時,通知事件發生地縣(市)、區局等相關單位,并視情向市政府、省局報告。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制度。明確食品生產突發事件報告的主體、內容、時限、程序和要求(附表6)。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1)報告單位:各縣(市)、區局;市局有關部門;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檢驗機構、科研單位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發現)單位。
(2)報告人員:履行職責的各縣(市)、區局;市局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消費者。
(3)報告范圍:發生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或發生在流通、餐飲消費環節但已嚴重涉及到生產加工環節,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食品安全事件;消費者、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專家、企業等對某類食品質量安全提出質疑,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情況。
(4)報告時限:事件發生地縣(市)、區局應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后半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市局在收到初次報告后1小時內上報省局;根據事件處理的進程變化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件處理結束后6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并上報市局,市局在8日內匯總上報省局。
(5)報告程序: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發現)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質監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當地質監部門要在半小時內報告至市局,市局要在1小時內報告省局。
(6)報告要求:
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見附表11)。
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等(見附表12)。
總結報告: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鑒定結論,對事件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件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見附表13)。
(二) 通報
1、通報范圍: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食品生產突發事件。
2、通報方式:市局在接到食品生產突發事件報告后2小時內,視情向市政府、省局及相關部門通報(見附表14)。對有蔓延趨勢的應立即向市政府和有關縣(市)、區政府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3、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對于食品生產突發事件,市局在上報市政府的同時,視情況向市政府新聞辦通報情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4、 協查通報:在獲得信息或接到上級預警指示后48小時內,將需協查的食品原料信息、產品流向信息等通報相關執法部門,建議其采取相關措施。協查通報屬跨市或跨縣(市)、區的,應由市局發出。
(四)快速反應
一、預案啟動
1、根據專家分析評估報告,由市局應急辦組織召開食品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會議,并向市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事件級別及相應響應級別的建議和應急處置措施。由市局應急領導小組確定食品生產突發事件級別決定(附表15)并發布啟動市局應急預案的命令。
2、預案啟動后,市局應急辦及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局、市檢測中心的主要負責人、食品監管執法人員、檢測人員等要保證24小時值班待命,保證聯絡暢通,保證技術裝備、運輸車輛等到位,隨時準備履行相關救援救護、執法檢查、檢驗檢測等應急處置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