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長興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9日
長興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意見》(浙政發〔2013〕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減少監管環節、優化資源配置,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二、基本原則
(一)精簡、統一、效能。理順部門職能,優化資源配置,減少監管環節,完善監管體制。
(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統籌推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實行分級管理,合理劃分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全面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
(三)加強基層、重心下移。強化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和能力建設,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食品藥品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將縣工商局、縣食品藥監局、縣食安辦職責進行整合,組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并劃入縣質量技監局承擔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縣商務局承擔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劃入縣農業局。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將原縣工商局、食品藥監局和食安辦內設(直屬)機構進行整合,綜合設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科室。
(二)整合監管隊伍。整合劃入原縣食品藥品監察稽查大隊、縣質量技監局相關監督執法人員編制,組建縣市場稽查大隊(掛舉報投訴中心牌子),隸屬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整合檢測機構。將原縣食品藥品檢驗所更名為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掛縣藥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牌子),同時整合劃入縣質量技監局所涉及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編制,隸屬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健全基層監管體系。根據資源整合和共享的要求,在鄉鎮(街道)按區域設置雉城、泗安、和平、煤山、夾浦、李家巷等6個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其他鄉鎮(街道、園區)由分局建立市場監督管理站,與各鄉鎮(街道、園區)質量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一起辦公。
四、工作要求
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組織實施,2014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門要與組織、編制、財政、人力社保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執行財經紀律和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確保體制改革過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國有資產不流失,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長興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9日
長興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意見》(浙政發〔2013〕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減少監管環節、優化資源配置,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二、基本原則
(一)精簡、統一、效能。理順部門職能,優化資源配置,減少監管環節,完善監管體制。
(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統籌推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實行分級管理,合理劃分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全面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
(三)加強基層、重心下移。強化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和能力建設,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食品藥品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將縣工商局、縣食品藥監局、縣食安辦職責進行整合,組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并劃入縣質量技監局承擔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縣商務局承擔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劃入縣農業局。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將原縣工商局、食品藥監局和食安辦內設(直屬)機構進行整合,綜合設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科室。
(二)整合監管隊伍。整合劃入原縣食品藥品監察稽查大隊、縣質量技監局相關監督執法人員編制,組建縣市場稽查大隊(掛舉報投訴中心牌子),隸屬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整合檢測機構。將原縣食品藥品檢驗所更名為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掛縣藥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牌子),同時整合劃入縣質量技監局所涉及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編制,隸屬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健全基層監管體系。根據資源整合和共享的要求,在鄉鎮(街道)按區域設置雉城、泗安、和平、煤山、夾浦、李家巷等6個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其他鄉鎮(街道、園區)由分局建立市場監督管理站,與各鄉鎮(街道、園區)質量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一起辦公。
四、工作要求
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組織實施,2014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門要與組織、編制、財政、人力社保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執行財經紀律和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確保體制改革過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國有資產不流失,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