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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杭衛發〔2010〕282號)

   2011-03-23 535
核心提示:  為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通知》(浙政辦發明電〔2010〕246號)、《轉發

  為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通知》(浙政辦發明電〔2010〕246號)、《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通知 省食安辦關于印發浙江省地溝油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浙食藥監食〔2010〕4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強化各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責任,提高企業守法經營、誠信自律意識。嚴厲打擊以餐廚垃圾作為食用油使用經營的違法行為,徹底杜絕“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餐飲服務單位廢棄食用油脂規范管理長效機制,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二、整治工作內容

  (一) 規范廢棄食用油脂生產單位的管理

  規范餐飲單位廢棄食用油的收集、存放。要求餐飲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以集體食堂和大中型餐飲單位為重點,推行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設施。餐飲單位要建立有關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的臺帳,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等情況。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對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等內部集體食堂(餐廳)不按照規定處置餐廚廢棄物的,除進行處罰外,還要追究食堂(餐廳)所屬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二) 嚴防“地溝油”流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以市區、鎮、旅游景區等餐飲業集中地為重點地區,以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和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為重點對象,加強對食用油購貨記錄和票證檢查,依法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食用油和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的行為。對使用“地溝油”的餐飲服務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以區、縣(市)為單位組織實施,各地要建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城市是餐廚廢棄物的主要產生地,城市周邊是餐廚廢棄物收運和“地溝油”的主要集散地,各地衛生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四、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11月)。各區、縣(市)要認真研究,結合實際進一步制定本地區具體整治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分工。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11月-12月中旬)。各地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全面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依據部門職能有針對性地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各項工作,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抓好各項措施落實。

  (三)總結督查階段(2010年12月下旬)。我局將對各地“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給予鼓勵表揚,對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地要將本次“地溝油”專項整治作為本年度食品安全整頓的重要內容之一,形成地方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的整治工作格局,加強領導,統籌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緊抓好,嚴格落實部門職責,逐級落實各項任務和責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效果。

  (二)強化協調聯動,形成監管合力。各地要按照部門職責和食品安全整頓任務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調溝通,加強相互配合,建立健全監管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形成聯動打擊合力,實現對“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的全程監管,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引導群眾科學消費,提高群眾的健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各地要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支持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方面出現問題的企業和單位,并納入企業誠信記錄,要支持新聞媒體及時報道有關工作措施、進展和成效,對違法使用“地溝油”的餐飲企業予以曝光。

  (四)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整治效果。各地要對“地溝油”專項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逐級開展督導檢查。要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內容,作為創建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等評選活動的重要指標。

  (五)信息報送。各地要認真做好地溝油專項整治總結工作,并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將整治總結和報表上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食品衛生監督科。

  聯系人:陳燕,電話(傳真):86416807,電子郵箱:food86411293@163.com

  附件:     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專項整治工作情況表.doc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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