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餐廚廢棄油脂監管專項整治》(川食藥監密電〔2011〕8號)文件精神,按照市食安辦相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餐飲服務環節組織開展為期5個月的餐廚廢棄油脂專項整治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1〕36號)文件要求,將餐廚廢棄油脂監管整治工作作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統籌抓好各項監管整治措施的落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督促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強化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堅持誠信守法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采購記錄制度,發現問題產品立即處理并向監管部門報告;建立并嚴格執行餐廚廢棄物臺帳管理、分類放置、日產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餐飲廢棄物臺賬應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和用途等情況;建議集體食堂、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油水分離器、隔油池等設施;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水域或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飲服務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以學校食堂、小餐館、火鍋店等為重點單位,以食用油等食品原料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采購記錄制度的落實情況為重點內容,加大對轄區內各類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食用油、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以及重復使用餐廚廢棄油脂的行為。
四、做好信息溝通。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及進報告餐廚廢棄油脂監管整治工作信息,并于2011年12月5日前將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和《餐飲服務環節餐廚廢棄油脂監管專項整治工作數據匯總表》一并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處。
聯 系 人:蔡建瓊
電 話:0812-3349969
電子信箱:pzhyjjspk@163.com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攀枝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1年8月25日印
?。ü?份)
附件:
餐飲服務環節餐廚廢棄油脂監管專項整治工作數據匯總表
單位名稱: 簽發人:
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餐廚廢棄油脂監管專項整治》(川食藥監密電〔2011〕8號)文件精神,按照市食安辦相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餐飲服務環節組織開展為期5個月的餐廚廢棄油脂專項整治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1〕36號)文件要求,將餐廚廢棄油脂監管整治工作作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統籌抓好各項監管整治措施的落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督促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強化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堅持誠信守法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采購記錄制度,發現問題產品立即處理并向監管部門報告;建立并嚴格執行餐廚廢棄物臺帳管理、分類放置、日產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餐飲廢棄物臺賬應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和用途等情況;建議集體食堂、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油水分離器、隔油池等設施;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水域或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飲服務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以學校食堂、小餐館、火鍋店等為重點單位,以食用油等食品原料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采購記錄制度的落實情況為重點內容,加大對轄區內各類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食用油、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以及重復使用餐廚廢棄油脂的行為。
四、做好信息溝通。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及進報告餐廚廢棄油脂監管整治工作信息,并于2011年12月5日前將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和《餐飲服務環節餐廚廢棄油脂監管專項整治工作數據匯總表》一并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處。
聯 系 人:蔡建瓊
電 話:0812-3349969
電子信箱:pzhyjjspk@163.com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攀枝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1年8月25日印
?。ü?份)
附件:
餐飲服務環節餐廚廢棄油脂監管專項整治工作數據匯總表
單位名稱: 簽發人:
項 目 | 數 量 |
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
出動執法車輛(車次) | |
檢查餐飲服務單位(戶次) | |
存在違法行為餐飲服務單位(戶次) | |
警告(戶) | |
沒收違法所得(元) | |
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食用油(公斤) | |
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其他食品及原料(公斤) | |
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件) | |
罰款(戶) | |
罰款數額(元) | |
停止生產經營(戶) | |
吊銷餐飲服務許可(戶)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