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綜合評價實施方案
根據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書的相關要求,為加強對全省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績效的督查,總結經驗,鼓勵先進,發現問題,促進整改,現就做好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評價依據
(一)《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05〕10號)和《江蘇省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書》;
(二)《江蘇省食品安全工作綜合評價暫行辦法》(蘇政辦發〔2005〕106號)及《江蘇省食品安全工作綜合評價實施細則(修訂稿)》(蘇食藥安委〔2006〕5號)。
二、評價內容
按照《江蘇省食品安全工作綜合評價實施細則(修訂稿)》中確定的評價項目內容進行綜合評價(見附件4)。
三、評價方式
采取自查自評與組織評價、日常評價與年終評價、綜合評價與專業評價、部門評價與專家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日常評價與年終評價各占50%的分值。實施細則及具體操作要領見附件4。
四、組織分工
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對各市2006年度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工作,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食藥安委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綜合評價設立1個綜合組和4個專業評價組,綜合組負責評價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政府組織領導、綜合監管工作方面的日常評價;專業評價組負責對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和餐飲消費四個環節相關項目的評價。
五、評價程序及日程安排
評價工作分自查自評、材料審查、實地檢查、意見匯總與復評、評價意見反饋五個階段進行。12月30日前完成分組實地檢查評價任務,2007年1月底前向各市政府正式反饋評價意見。
(一)自查自評階段:按照《評價細則》要求,各市對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對照標準進行自我評價,并于12月15日前將自查材料及相關資料報送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材料審查階段: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價組對各市上報的材料進行集中審查,按照評價項目分別提出預評意見,同時省有關部門結合日常工作對13個市分別提出相關評價項目的評定意見。材料審查及部門日常評價意見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
(三)實地檢查階段:資料集中審查后,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由主要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分管領導同志帶隊的評價組對各市進行實地檢查,通過聽取市政府情況介紹、現場檢查、座談調查等形式,深入了解各市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并依據實地檢查的情況提出對應項目的評價意見。實地檢查工作于12月30日之前完成。
(四)意見匯總和復評階段:綜合評價組歸集、匯總、分析各評價組、省各有關部門對13個市材料審查、實地檢查及日常工作評價的情況,綜合提出對各市食品安全的初評意見,反饋給各市,對有爭議的事項,組織進行復審。意見匯總和復評于2007年1月10日之前完成。
(五)評價意見反饋階段: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綜合評價報告和評價初步意見,報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批準后,反饋給各市人民政府。2007年1月底前完成。
具體安排見附件1。
六、其他事項
(一)開展食品安全工作綜合評價是促進各地、各部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種有效手段,也是檢查各市與省政府簽訂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書》落實情況的一種具體形式。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堅持事實求是,反對弄虛作假,扎實認真做好評價的有關工作,確保評價真實、有效。
(二)各評價組完成評價工作后,請將現場檢查記錄表(附件2)、日常評價評分表(附件4)、年終評價評分匯總表(附件3)及評價的初步意見及時報送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于2007年1月15日前將評價結果和評價意見上報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審定。
(三)評價組成員到相關地區開展評價工作,應自覺遵守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不得接受超標準接待或收受禮品。各市應按評價工作的相關要求做好相應的準備、配合工作。
(四)評價工作總聯系人: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祝倫平、徐勤,電話(傳真):025-83273730、83273728,Email:zhulp@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