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2012年4月底省政府部署開展了全省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積極行動,周密組織,排查出了一批系統性食品安全隱患,并著手開展治理。為切實解決食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顯著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和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省政府決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于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動(以下簡稱百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首次明確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并作出了在評優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的規定。各級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重于泰山。這次百日行動既是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的重大舉措,也是改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省政府成立由常務副省長擔任組長、相關副省長任副組長的百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食安辦。各級政府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百日行動領導機構,建立相應工作班子和工作推進機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切實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
二、理清思路,明確工作目標和要求。百日行動要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相結合、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要按照“檢查排查要嚴密、專項整治要嚴格、處理打擊要嚴厲”的要求,營造強大聲勢,解決突出問題,確保百日行動取得實效。要邊整治、邊總結、邊探索,創新管理體制和執法手段,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變被動應對為主動出擊,努力形成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齊抓共管、行業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通過典型示范一批、取締打擊一批、整頓規范一批,使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得到基本控制,食品安全形勢明顯好轉。
三、全面整治,重點解決突出問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兼顧,既要全面發動,督促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徹底排查隱患和問題,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點檢查事故頻發、隱患突出、食品安全形勢嚴峻的地區、行業和企業,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做好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日常監管基礎上,根據排查清理結果,重點針對非法添加工業染料、非法添加孔雀石綠、非法使用工業硫磺、工業明膠冒充食用明膠、病死豬等肉品質量安全、劣質食用油、問題豆芽菜、濫用果蔬保鮮劑、濫用含鋁膨松劑、鮮筍農藥殘留、茶葉質量安全、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網售食品安全等13個突出問題進行整治。
四、上下聯動,層層落實工作責任。要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充分利用基層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臺,實行網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將問題解決在基層。省級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舉全系統之力,集中力量推進百日行動各項任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相互補臺、相互銜接,構筑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監管網絡,真正做到一抓到底、不留空隙。各市、縣(市、區)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都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抓緊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百日行動。
五、督促引導,狠抓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企業質量安全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為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要開展“三個一”活動,對每家企業負責人培訓一次、約談一次、簽訂一份承諾書;對食品企業的從業人員集中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培訓和道德誠信教育,將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告知每位員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要加強全員、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管理,規模以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建立“紅黑榜”制度,支持保護誠信守法企業和龍頭企業,堅決關停一批失信違法企業,禁止嚴重違法企業的負責人再從事食品行業。行業協會要發揮自律作用,引導企業規范守信經營。
六、廣泛發動,建立群防群控機制。大力宣傳和推行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加大獎勵力度,及時兌現獎勵資金;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將有獎舉報制度以通告形式張貼到每個村、每個社區、每個企業、每個車間,廣泛發動群眾、知情人員積極舉報。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員的作用,擴大隊伍,加強培訓,提高監督效率。支持新聞媒體積極開展輿論監督,客觀及時、實事求是報道食品安全問題。積極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形成群防群控的強大社會合力,掀起一場食品安全的“全民戰爭”,使不法企業、不法商販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七、重拳出擊,嚴懲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用重典、出重拳,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等多種手段,以“快刀利劍”依法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凡發生在我省的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要堅決依法予以懲處。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立案,嚴禁以罰代刑,確保對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追究到位。百日行動期間,各級公安機關要集中警力查辦食品領域違法犯罪案件,對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查處案件,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向公眾展示黨和政府維護食品安全、嚴厲懲處違法犯罪行為的決心。
八、加強宣傳,形成良好輿論氛圍。各地要將宣傳教育作為百日行動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互聯網、微博等新興媒體,加大對百日行動的宣傳報道,大力宣傳在食品安全領域弘揚“務實、守信、崇學、向善”為內涵的當代浙江人共同價值觀。宣傳部門要制訂百日行動宣傳方案,主動組織記者進村入企,到食品生產經營一線,報道工作進展,宣傳正面典型,反映存在問題。各地主流媒體要開辟專欄、開展專題報道,在百日行動期間保持足夠的宣傳強度和頻度,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信息報送,各市政府、省級有關部門每周向省食品安全辦報送信息,大案要案線索、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隨時報送。通過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等活動,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
九、強化督查,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百日行動督查考評機制。省食安辦要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加強對百日行動的監督指導,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解決。對各地百日行動進展情況,省政府將適時組織督查。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平安浙江、衛生城市等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完善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真抓實干,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對在百日行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13日
2012年4月底省政府部署開展了全省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積極行動,周密組織,排查出了一批系統性食品安全隱患,并著手開展治理。為切實解決食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顯著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和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省政府決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于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動(以下簡稱百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首次明確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并作出了在評優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的規定。各級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重于泰山。這次百日行動既是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的重大舉措,也是改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省政府成立由常務副省長擔任組長、相關副省長任副組長的百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食安辦。各級政府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百日行動領導機構,建立相應工作班子和工作推進機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切實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
二、理清思路,明確工作目標和要求。百日行動要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相結合、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要按照“檢查排查要嚴密、專項整治要嚴格、處理打擊要嚴厲”的要求,營造強大聲勢,解決突出問題,確保百日行動取得實效。要邊整治、邊總結、邊探索,創新管理體制和執法手段,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變被動應對為主動出擊,努力形成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齊抓共管、行業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通過典型示范一批、取締打擊一批、整頓規范一批,使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得到基本控制,食品安全形勢明顯好轉。
三、全面整治,重點解決突出問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兼顧,既要全面發動,督促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徹底排查隱患和問題,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點檢查事故頻發、隱患突出、食品安全形勢嚴峻的地區、行業和企業,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做好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日常監管基礎上,根據排查清理結果,重點針對非法添加工業染料、非法添加孔雀石綠、非法使用工業硫磺、工業明膠冒充食用明膠、病死豬等肉品質量安全、劣質食用油、問題豆芽菜、濫用果蔬保鮮劑、濫用含鋁膨松劑、鮮筍農藥殘留、茶葉質量安全、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網售食品安全等13個突出問題進行整治。
四、上下聯動,層層落實工作責任。要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充分利用基層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臺,實行網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將問題解決在基層。省級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舉全系統之力,集中力量推進百日行動各項任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相互補臺、相互銜接,構筑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監管網絡,真正做到一抓到底、不留空隙。各市、縣(市、區)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都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抓緊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百日行動。
五、督促引導,狠抓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企業質量安全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為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要開展“三個一”活動,對每家企業負責人培訓一次、約談一次、簽訂一份承諾書;對食品企業的從業人員集中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培訓和道德誠信教育,將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告知每位員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要加強全員、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管理,規模以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建立“紅黑榜”制度,支持保護誠信守法企業和龍頭企業,堅決關停一批失信違法企業,禁止嚴重違法企業的負責人再從事食品行業。行業協會要發揮自律作用,引導企業規范守信經營。
六、廣泛發動,建立群防群控機制。大力宣傳和推行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加大獎勵力度,及時兌現獎勵資金;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將有獎舉報制度以通告形式張貼到每個村、每個社區、每個企業、每個車間,廣泛發動群眾、知情人員積極舉報。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員的作用,擴大隊伍,加強培訓,提高監督效率。支持新聞媒體積極開展輿論監督,客觀及時、實事求是報道食品安全問題。積極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形成群防群控的強大社會合力,掀起一場食品安全的“全民戰爭”,使不法企業、不法商販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七、重拳出擊,嚴懲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用重典、出重拳,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等多種手段,以“快刀利劍”依法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凡發生在我省的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要堅決依法予以懲處。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立案,嚴禁以罰代刑,確保對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追究到位。百日行動期間,各級公安機關要集中警力查辦食品領域違法犯罪案件,對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查處案件,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向公眾展示黨和政府維護食品安全、嚴厲懲處違法犯罪行為的決心。
八、加強宣傳,形成良好輿論氛圍。各地要將宣傳教育作為百日行動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互聯網、微博等新興媒體,加大對百日行動的宣傳報道,大力宣傳在食品安全領域弘揚“務實、守信、崇學、向善”為內涵的當代浙江人共同價值觀。宣傳部門要制訂百日行動宣傳方案,主動組織記者進村入企,到食品生產經營一線,報道工作進展,宣傳正面典型,反映存在問題。各地主流媒體要開辟專欄、開展專題報道,在百日行動期間保持足夠的宣傳強度和頻度,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信息報送,各市政府、省級有關部門每周向省食品安全辦報送信息,大案要案線索、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隨時報送。通過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等活動,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
九、強化督查,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百日行動督查考評機制。省食安辦要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加強對百日行動的監督指導,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解決。對各地百日行動進展情況,省政府將適時組織督查。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平安浙江、衛生城市等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完善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真抓實干,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對在百日行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