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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局關于印發省局機關內設機構和省食品藥品稽查局主要職責的通知(黑食藥監人〔2014〕131號)

   2014-06-04 787
核心提示: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根據《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
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根據《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黑編〔2013〕104號),結合工作實際,對局機關內設機構和省食品藥品稽查局主要職責進行梳理和細化,經5月19日局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辦公室主要職責
 
  1. 組織實施局機關有關政務工作規章制度。
 
  2. 負責重要政務活動的組織和協調。
 
  3. 擬訂全局重大工作計劃、工作要點并組織實施。
 
  4. 負責局黨組和局領導議定、批辦事項及其他重大政務事項督查工作。
 
  5. 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和機要文件處理。
 
  6. 組織重要文字綜合材料的起草和審核。
 
  7. 負責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工作和保密、檔案管理、信訪、“四防”安全工作。
 
  8. 組織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提案。
 
  9. 負責對外合作與交流和護照簽證工作。
 
  10. 承擔機關行政事務、后勤保障和行政審批受理大廳管理工作。
 
  11. 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處主要職責
 
  1. 承擔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協調組織省政府與市(地)政府(行署)簽訂食品藥品安全責任狀工作。
 
  2. 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交流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分析工作。參與擬訂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并根據該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收集整理匯總食品安全相關數據信息,編制全省食品安全綜合性報告(白皮書)。
 
  3. 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名義組織、協調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地方政府開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4. 組織擬訂年度食品藥品監管考評方案、分解任務并督促檢查地方政府、食安委成員單位落實。
 
  5. 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實施部門間、地區間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相關制度。
 
  6. 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
 
  7. 組織開展對地方政府領導、食安委成員單位負責人專題培訓。
 
  8. 組織協調建立與農業、畜牧、衛生計生、質檢等部門有關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和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9. 指導督促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機構以及下級行政機關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和技術規范。
 
  法制處主要職責
 
  1. 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起草地方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法規草案和規章。
 
  2. 承擔重大案件審核、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及監督工作。
 
  3. 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
 
  4. 研究起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政策。
 
  5. 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6. 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7. 指導本系統法制建設,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執法監督工作。
 
  8. 參與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食品生產監管處主要職責
 
  1. 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不含乳制品,下同)和食品添加劑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專項整治工作。
 
  2. 擬訂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3. 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工作并監督檢查。
 
  4. 負責提出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監督抽檢計劃的意見及組織抽檢、核查和后處理工作。
 
  5. 組織開展生產加工環節食品、食品添加劑質量安全等級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工作。
 
  6. 參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定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問題食品召回和處置制度,指導督促基層開展相關工作。
 
  7. 承擔本處室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工作。
 
  8. 承擔本處室信息化平臺數據審核、更新和管理工作。
 
  9. 指導推進食品生產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食品流通監管處主要職責
 
  1. 負責食品流通監督管理。
 
  2. 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3. 組織實施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快檢)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
 
  4. 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
 
  5. 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互聯網銷售監督管理工作。
 
  6. 負責街區食品攤販(食品銷售攤販、食品制售攤販)、食品經營者在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外室內現場制售食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7. 承擔推進全省綠色食品市場推廣質量監督工作。
 
  8. 負責提出食品流通環節監督抽檢計劃的意見及組織抽檢、核查和后處理工作。
 
  9. 參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停止經營,指導督促基層開展相關工作。
 
  10. 承擔本處室信息化平臺數據審核、更新和管理工作。 承擔本處室安全信息和輿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工作。
 
  11. 指導推進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餐飲消費監管處主要職責
 
  1. 負責對全省餐飲服務環節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
 
  2. 擬訂全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制度,指導餐飲許可管理工作。
 
  3. 擬訂全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制度,指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4. 負責提出餐飲服務環節監督抽檢計劃的意見及組織抽檢、核查和后處理工作。
 
  5. 協調指導全省餐飲服務環節重大活動保障工作。
 
  6. 指導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7. 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8. 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示范工程建設。
 
  9. 參與重大餐飲服務環節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10. 指導推進餐飲服務環節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11. 承擔全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評價工作。
 
  12. 承擔本處室信息化平臺數據審核、更新和管理工作。
 
  13. 承擔本處室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工作。
 
  乳制品監管處主要職責
 
  1. 負責液體乳、乳粉、其他乳制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監督管理。
 
  2. 擬訂乳制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3. 負責乳制品生產、流通安全監督檢查,監督實施乳制品良好生產規范。組織實施乳制品質量安全等級評價和分類分級監管制度。
 
  4. 負責乳制品生產企業行政許可工作。
 
  5. 負責制定乳制品流通環節行政許可工作規范,指導和監督基層開展工作。
 
  6. 負責指導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進入零售藥店銷售的監督管理。
 
  7. 組織實施乳制品互聯網銷售監管工作。
 
  8. 負責提出乳制品監督抽檢計劃的意見及組織抽檢、組織核查和后處理工作。
 
  9. 參與重大乳制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定問題乳制品召回和處置制度,指導督促基層開展相關工作。
 
  10. 承擔本處室乳制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工作。
 
  11. 承擔本處室信息化平臺數據審核、更新和管理工作。
 
  12. 指導推進乳制品生產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主要職責
 
  1. 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范和安全性評價工作。
 
  2. 承擔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流通行政許可工作。
 
  3. 承擔保健食品注冊工作。
 
  4. 承擔特殊用途化妝品注冊初審,負責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和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
 
  5. 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互聯網銷售監管工作。
 
  6. 負責保健食品監督抽檢、保健食品化妝品風險監測工作。
 
  7. 參與重大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保健食品、化妝品召回和處置制度,指導督促基層開展相關工作。
 
  8. 承擔本處室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工作。
 
  9. 承擔本處室信息化平臺數據審核、更新和管理工作。
 
  10. 指導推進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藥品化妝品注冊處(中藥民族藥監管處)主要職責
 
  1. 組織實施國家藥品標準,承擔醫療機構制劑配制、調劑批準。
 
  2. 負責藥品補充申請和藥用輔料注冊初審或批準。
 
  3. 負責新藥、仿制藥注冊初審;藥品再注冊審核、中藥品種保護初審。
 
  4. 負責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注冊初審,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初審。
 
  5. 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和非處方藥物目錄、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工作。
 
  6. 擬定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地方藥材標準并監督實施。
 
  7. 負責藥品再注冊以及不改變藥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
 
  8. 負責藥品出口銷售證明審核備案。
 
  9. 參與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10. 承擔本處室安全信息和輿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工作。
 
  藥品生產監管處主要職責
 
  1.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地方藥材、醫療機構制劑、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容器藥用要求及標準。
 
  2. 負責藥品生產及委托生產、醫療機構制劑、放射性藥品醫療機構使用、醫院制劑委托配制許可和監督管理;
 
  3. 負責監督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戒毒藥品生產。
 
  4. 負責藥品生產企業及科研購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戒毒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審批,非藥品生產企業購用咖啡因生產非藥品審批,藥品生產企業用及科研單位購用第二類精神藥品原料備案。
 
  5. 組織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核發藥品GMP認證證書。
 
  6. 承擔藥品再評價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7. 參與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定問題藥品召回和處置制度,指導督促基層開展相關工作。
 
  8. 承擔省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相關工作。
 
  9. 承擔本處室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工作。
 
  10. 承擔本處室信息化平臺數據審核、更新和管理工作。
 
  11. 指導推進藥品生產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藥品流通監管處主要職責
 
  1. 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2. 負責藥品批發企業許可和藥品現代物流企業資質認定及監督管理。
 
  3. 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購用、經營許可及監督管理。
 
  4. 組織實施藥品互聯網銷售監督管理工作。
 
  5. 擬定藥品零售 (連鎖)企業開辦辦法及監督實施。
 
  6. 負責對藥品零售企業、批發企業、中藥材市場和使用單位以及對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7. 參與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定藥品流通環節問題藥品召回和處置制度,指導督促基層開展相關工作。
 
  8. 組織開展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濫用監測工作。
 
  9. 承擔本處室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工作。
 
  10. 承擔本處室信息化平臺數據審核、更新和管理工作。
 
  11. 指導推進藥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12. 配合做好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督管理工作。
 
  醫療器械監管處主要職責
 
  1. 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醫療器械國家分類管理目錄。
 
  2. 負責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核發,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及監督管理。
 
  3.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及醫療器械臨床實驗質量管理規范。
 
  4. 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管理。
 
  5. 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和淘汰工作。
 
  6. 組織實施醫療器械互聯網銷售監督管理工作。
 
  7. 參與重大醫療器械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定問題醫療器械召回和處置制度,指導督促基層開展相關工作。
 
  8. 承擔本處室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工作。
 
  9. 承擔本處室信息化平臺數據審核、更新和管理工作。
 
  10. 指導推進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應急管理處主要職責
 
  1. 組織擬訂省級食品藥品(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下同)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
 
  2. 編制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預案及應急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對省內重大食藥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3. 組織開展省級食品藥品安全應急培訓和演練,指導基層開展相關工作。
 
  4. 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和輿情的收集、監測、匯總工作。
 
  5. 負責建立和組織食品藥品應急管理專家組開展應急研究。
 
  6. 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協調建立應急相關部門、機構銜接機制,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7.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計劃編制、組織實施、組織協查、匯總工作。
 
  8. 負責組織相關處室編制年度食品監督抽檢(含食品專項行動綜合性抽驗計劃)和食品風險監測計劃、印發和匯總工作。
 
  9. 負責依法向社會發布省級食品藥品抽檢結果(質量公告);承擔國家總局和省局向社會發布的食品藥品抽檢結果轉辦局機關處室和處理情況匯總工作。
 
  10. 負責監督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涉及的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
 
  11. 負責組織相關處室對承擔食品檢驗任務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評估。
 
  12. 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
 
  科技標準與宣傳處主要職責
 
  1. 組織擬訂食品藥品監管科研計劃,推進科技項目立項和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2. 建立標準管理工作機制,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標準管理制度,組織、參與擬訂食品安全標準。
 
  3. 推動健全與完善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整合檢驗檢測資源、提升檢驗檢測能力,組織監督實施食品藥品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指導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工作。
 
  4. 推動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化平臺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化工作。
 
  5. 建立推進誠信體系建設機制,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6. 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新聞宣傳工作,建立健全新聞管理和新聞發布機制,擬訂食品藥品安全新聞宣傳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系統新聞宣傳工作。
 
  7.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工作。
 
  8. 負責食藥綜合性統計工作。
 
  人事處主要職責
 
  1. 負責局機關干部人事管理和干部監督工作。
 
  2. 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
 
  3. 負責局機關公務員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4. 負責局直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市(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領導干部協助管理工作。
 
  5. 負責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等相關工作。
 
  6. 負責醫療機構外藥學和醫藥工程職稱評審、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科技領軍人才管理工作。
 
  7. 指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
 
  8. 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培訓機構建設,擬訂系統監管人員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9. 承擔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表彰工作。
 
  10.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出國人員政審和護照管理工作。
 
  規劃財務處主要職責
 
  1. 組織落實國家食品藥品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的中長期規劃。
 
  2. 負責牽頭擬訂全省食品藥品安全規劃并組織實施。
 
  3. 組織擬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資源體系整合規劃并組織實施。
 
  4. 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資源調查工作。
 
  5. 負責中央轉移地方專項資金分配方案的擬定、報批工作,并監督執行。
 
  6. 組織編制機關及直屬單位年度預算、決算并監督預算執行。
 
  7. 制定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8.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固定資產配置、處置及政府招標采購工作。
 
  9.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沒收入收繳返還及票據管理工作。
 
  10. 負責機關及屬直單位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和績效評價工作。
 
  11. 負責機關日常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
 
  12. 負責組織系統外食品監督抽檢的食品檢測部門的招標工作。
 
  機關黨委主要職責
 
  1.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 負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離退休干部工作處主要職責
 
  1. 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2. 負責離退休干部信訪工作。
 
  3. 負責協調落實代管企業離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省食品藥品稽查局主要職責
 
  1. 負責受理食品(食品生產、流通、餐飲,下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投訴舉報的處理和督辦工作;承擔國家總局、省局交辦的投訴舉報的案件核查處理工作。
 
  2. 承擔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重大案件和跨省、省內跨區案件的調查處理和協調工作。
 
  3. 承擔執法辦案監督抽檢工作;承擔交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抽檢工作。
 
  4. 承擔交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不合格報告單、省外協查的現場核查工作。
 
  5. 參與重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6. 指導市(地)縣(市)稽查機構業務工作。


 
地區: 黑龍江
標簽: 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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