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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 (滬市監稽查20240214號)

   2024-05-20 1179
核心提示:為深入推進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完善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實現對無證無照經營活動的持續管控,嚴守安全底線,引導經營主體依法合規經營,現結合本市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就加強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各處室、執法總隊、機場分局,市藥品監管局:

為深入推進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不斷完善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實現對無證無照經營活動的持續管控,嚴守安全底線,引導經營主體依法合規經營,現結合本市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就加強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明確工作職責分工,持續完善治理機制建設

1.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各單位、各部門要按照《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的工作指引》(滬市監稽查〔2023〕484號)要求,根據《市場監管部門無證經營活動監管查處責任清單》,落實無證無照經營監管查處部門職責,組織指導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發現處置、日常監管和依法查處。各執法部門依法依職做好無證無照經營監管和查處工作,將各自領域內無證無照經營管理納入年度工作安排。

2.完善長效機制,高效發現處置。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權責一致、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工作機制。鞏固完善無證無照經營發現處置長效機制,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處置,不斷提高發現處置效率。

3.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基層治理。進一步推動落實屬地政府組織協調無證無照經營治理工作的主體責任,結合城市精細化管理、文明城區創建等工作,依托各區城市運行中心和基層單位聯勤聯動平臺,完善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機制,提升綜合治理水平。

二、加大查處整治力度,不斷創新綜合治理模式

4.加大整治力度,消除風險隱患。對威脅城市運行安全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容易引發社會群體矛盾的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特種設備等市場監管領域高風險、重熱點無證經營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對無需許可但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環境影響的無照經營行為,同時涉嫌其他違法行為的,要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準確定性裁量,確保依法及時處置到位。

5.拓寬疏導渠道,激發市場活力。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本市和各區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發展壯大經營主體有關文件精神,加大對無照經營的疏導和綜合納管力度,持續激發市場活力。支持和鼓勵各區、街鎮政府充分運用《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關于指定場所和時間納管的相關規定,合理配置經營場地資源,拓寬無照經營疏導渠道。

6.精準分類監管,創新管理模式。要落實精準分類舉措,認真分析不同類別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危害后果,針對不同情形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實施差異化監管。鼓勵各區結合自身特色創新無證無照經營管理工作模式,用足用好《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資源,綜合采取源頭管控、嚴格執法、規范引導、綜合納管、優化配套等多種管理措施,創新管理方式,突破管理難點。

三、完善協同治理機制,穩步提升社會共治效果

7.加強協同配合,提升共治能力。依托網格化機制,進一步夯實無證無照經營管理基礎。各部門要密切協同配合,加強信息共享,不斷完善執法協作機制,發現不屬于本部門查處職責的無證無照經營,做好信息通報共享,案件移送、抄告等工作。對無證無照經營涉嫌犯罪的,依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8.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環境。結合日常監管和執法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運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介,宣傳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和治理成效,持續提升公眾法治素養,鼓勵和引導全社會參與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形成理解、關心、支持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9.實施信用約束,提高治理效能。依法依規將無證無照經營查處信息納入信用記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平臺公示明知屬于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當事人信息,實施信用約束,督促經營主體自覺守法經營。

四、加強信息數據管理,注重工作保障措施落實

10.優化信息管理,完善基礎數據。進一步優化“互聯網+”平臺無證無照經營管理信息化系統,加強對系統使用的規范化管理,通過與執法辦案系統等板塊的數據聯通對無證無照點位錄入及時性、閉環管理、結果一致性等加強管理。依托市、區一網統管,積極推進數據資源共享,完善無證無照經營基礎數據。

11.強化案件查處,發揮警示作用。要結合各條線組織開展的非法黑加油點治理、電動自行車安全治理、落實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等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查處一批無證無照經營典型案件,遏制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同時以案例警示為抓手,適時曝光一批無證無照經營典型案例,有效震懾違法者、警示經營者。

12.加強檢查督導,確保任務落實。各部門要依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細化監管措施,落實監管責任。要加強對重點工作落實的跟蹤督促,及時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實到位。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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