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成員部門,有關檢驗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統一抽檢工作,規范省級統一抽驗檢驗復檢程序,保障被抽檢單位的權益,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將我省省級食品安全統一抽檢復檢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檢不合格樣品處置
承擔我省食品安全省級檢驗任務的檢測機構所檢測樣品必須為雙樣,檢出不合格樣品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檢測結果告知委托檢測的監管部門。監管部門接到不合格檢驗結果報告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檢驗結果告知樣品來源單位,要求其對樣品來源情況進行確認,并依法作出相關處置。
二、復檢的申請
被告知的被抽樣檢驗人或標稱食品生產者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檢驗結果告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監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并申明理由,監管部門收到復檢申請之日起3個日內作出是否予以復檢的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復檢:
(一)產品微生物指標超標的;
(二)留樣超過保質期或儲藏期的;
(三)留樣在正常儲存過程中可能發生改變影響檢驗結果的,如蔬菜、水果等;
(四)已進行過復檢的;
(五)逾期提出復檢的。
三、復檢送樣
確定復檢的,應當用相關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封樣的留樣樣品進行復檢。復檢樣品由監管部門同復檢申請人共同送復檢申請人選擇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四、復檢機構
根據省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09年江西省食品安全統一抽驗工作計劃的通知》(贛食安辦〔2009〕2號),在國家未統一確定食品檢驗復檢機構之前,我省承擔復檢工作的機構為原承擔全省食品安全統一抽驗任務的11家檢驗機構(名單附后),復檢機構開展的檢驗項目必須通過了計量認證。復檢機構由復檢申請人自行選擇,復檢機構與初檢機構不得為同一機構。如選擇省外食品檢驗復檢機構,只限在獲得國家確定的食品檢驗復檢機構資格的機構中選擇。
五、復檢費用
復檢費用由復檢申請人先行墊付,復檢結論表明食品合格的,復檢費用由抽樣檢驗的部門承擔;復檢結論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復檢費用由復檢申請人承擔。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不予復檢的,初檢結論即為最終結論。
六、如國家對食品檢驗復檢工作作出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西省食品安全統一抽檢檢驗(復檢)機構名單
1、江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江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3、江西省無公害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4、江西省獸藥飼料監察所
5、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
6、江西省分析測試中心
7、江西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8、江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9、江西省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所
10、贛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11、南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2、省外取得國家復檢機構資格的檢驗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統一抽檢工作,規范省級統一抽驗檢驗復檢程序,保障被抽檢單位的權益,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將我省省級食品安全統一抽檢復檢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檢不合格樣品處置
承擔我省食品安全省級檢驗任務的檢測機構所檢測樣品必須為雙樣,檢出不合格樣品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檢測結果告知委托檢測的監管部門。監管部門接到不合格檢驗結果報告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檢驗結果告知樣品來源單位,要求其對樣品來源情況進行確認,并依法作出相關處置。
二、復檢的申請
被告知的被抽樣檢驗人或標稱食品生產者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檢驗結果告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監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并申明理由,監管部門收到復檢申請之日起3個日內作出是否予以復檢的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復檢:
(一)產品微生物指標超標的;
(二)留樣超過保質期或儲藏期的;
(三)留樣在正常儲存過程中可能發生改變影響檢驗結果的,如蔬菜、水果等;
(四)已進行過復檢的;
(五)逾期提出復檢的。
三、復檢送樣
確定復檢的,應當用相關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封樣的留樣樣品進行復檢。復檢樣品由監管部門同復檢申請人共同送復檢申請人選擇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四、復檢機構
根據省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09年江西省食品安全統一抽驗工作計劃的通知》(贛食安辦〔2009〕2號),在國家未統一確定食品檢驗復檢機構之前,我省承擔復檢工作的機構為原承擔全省食品安全統一抽驗任務的11家檢驗機構(名單附后),復檢機構開展的檢驗項目必須通過了計量認證。復檢機構由復檢申請人自行選擇,復檢機構與初檢機構不得為同一機構。如選擇省外食品檢驗復檢機構,只限在獲得國家確定的食品檢驗復檢機構資格的機構中選擇。
五、復檢費用
復檢費用由復檢申請人先行墊付,復檢結論表明食品合格的,復檢費用由抽樣檢驗的部門承擔;復檢結論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復檢費用由復檢申請人承擔。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不予復檢的,初檢結論即為最終結論。
六、如國家對食品檢驗復檢工作作出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西省食品安全統一抽檢檢驗(復檢)機構名單
1、江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江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3、江西省無公害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4、江西省獸藥飼料監察所
5、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
6、江西省分析測試中心
7、江西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8、江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9、江西省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所
10、贛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11、南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2、省外取得國家復檢機構資格的檢驗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