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省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7月25日
陜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2013年第1次會議決定精神,撤銷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組建設立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為省政府辦公廳管理的正廳級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1?負責省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省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組織擬訂省級機關后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確定機關后勤服務項目和標準。負責并組織實施省政府機關后勤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市縣政府有關機關事務工作。
3?負責制定省級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根據授權,負責省政府機關和有關機關、事業單位的房地產、辦公用房、房屋修繕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接受省財政廳的指導和監督,報批管理房地產變化等情況。負責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4?負責省級機關及所屬在西安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危舊住房改建項目審核、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省級機關職工住宅小區(院落)的規劃、建設。負責制定省直機關職工住房物業管理辦法。負責住房資金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5?負責全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擬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規劃、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6?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推進和組織實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指導監督市、縣機關公務用車改革管理工作。
7?組織擬訂省政府機關辦公區安全保衛、應急預防、人民防空有關制度、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協調、組織實施省政府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指導省政府機關愛國衛生及其他社會事務工作。
8?指導并組織實施省級機關后勤干部崗位培訓、后勤工人技術培訓等工作。
9?負責新城大院水、電、氣、暖、環衛、綠化、餐飲、接待、通訊、交通安全、車輛管理以及省政府機關幼教、醫療等服務管理工作。
10?擬訂省級領導干部服務及生活區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事務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省級機關4個老干所的老干部生活服務管理等工作。
11?負責對接收的轉制為企業性質的省級經營性服務單位的管理工作。
12?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會議組織、重要文件起草、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安全保密、信訪、接待和車輛管理;負責局政務活動的組織協調、督辦工作;負責局信息化建設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局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新城大院省級領導工作住房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新城大院機關計劃生育、愛國衛生及其他社會事務工作。
2?人事處。
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和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干部選拔推薦、崗位設置管理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責任等考核及獎懲工作;負責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局醫療保險、養老統籌等工作。
3?財務管理處。
按規定負責有關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省級機關住宅資金的歸集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資產的政府采購、調配和報廢處置的審批、上報工作;負責全局部門預決算編報及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4?后勤改革與發展指導處(公車管理改革辦公室)。
負責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全省機關事務管理的工作規劃、制度和標準,機關后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負責對全省各級政府和省級部門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管理局屬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保障和經營工作;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推進和組織實施公務用車改革。指導、監督市、縣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改革工作;負責省機關事務工作協會的工作。
5?房地產管理處。
負責擬訂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的房地產、辦公用房、產權產籍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項目審核監管等工作;承擔房屋修繕經費和審批維修項目管理工作。
6?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
負責推進、協調、指導、監督全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擬訂全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規劃、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省級機關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省級機關節約能源資源年度工作計劃、能源資源消耗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負責省級機關節約能源資源工作的督促檢查、考核評估、能源審計和資源消耗數據統計工作。
7?住房制度改革處(省直機關房改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省直機關統建統分住房分配及省直機關單位公有住房出售;負責省直機關已出售公有住房產權界定和《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工作;負責省直機關職工的住房貨幣補貼審核發放,住房檔案管理和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負責省直機關公租房、養老中心、省級公寓房管理;負責省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大修基金管理,清理違規多占住房;負責制定省直機關職工住房物業管理辦法,審批危舊房改造項目。
8?保衛處(省政府機關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省政府領導和新城大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及新城大院的綜合治理、交通管理、車庫管理、消防等工作;負責人員、車輛出入新城大院的證件制發、管理和有關戶籍管理工作;負責新城大院內大型會議、集體活動和公共場所的安全秩序維持,省政府門前非正常上訪處置工作的后勤保障;負責與新城廣場派出所、駐院武警的聯系協調及業務指導工作;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和處理發生在新城大院內的治安、刑事案件。
9?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規范局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局機關黨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三、人員編制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7名。其中:局長1名(由省政府1名副秘書長兼任)、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24名(含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各1名)。
四、其他事項
原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整建制劃歸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
五、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陜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省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7月25日
陜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2013年第1次會議決定精神,撤銷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組建設立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為省政府辦公廳管理的正廳級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1?負責省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省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組織擬訂省級機關后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確定機關后勤服務項目和標準。負責并組織實施省政府機關后勤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市縣政府有關機關事務工作。
3?負責制定省級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根據授權,負責省政府機關和有關機關、事業單位的房地產、辦公用房、房屋修繕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接受省財政廳的指導和監督,報批管理房地產變化等情況。負責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4?負責省級機關及所屬在西安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危舊住房改建項目審核、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省級機關職工住宅小區(院落)的規劃、建設。負責制定省直機關職工住房物業管理辦法。負責住房資金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5?負責全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擬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規劃、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6?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推進和組織實施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指導監督市、縣機關公務用車改革管理工作。
7?組織擬訂省政府機關辦公區安全保衛、應急預防、人民防空有關制度、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協調、組織實施省政府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指導省政府機關愛國衛生及其他社會事務工作。
8?指導并組織實施省級機關后勤干部崗位培訓、后勤工人技術培訓等工作。
9?負責新城大院水、電、氣、暖、環衛、綠化、餐飲、接待、通訊、交通安全、車輛管理以及省政府機關幼教、醫療等服務管理工作。
10?擬訂省級領導干部服務及生活區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事務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省級機關4個老干所的老干部生活服務管理等工作。
11?負責對接收的轉制為企業性質的省級經營性服務單位的管理工作。
12?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會議組織、重要文件起草、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安全保密、信訪、接待和車輛管理;負責局政務活動的組織協調、督辦工作;負責局信息化建設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局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新城大院省級領導工作住房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新城大院機關計劃生育、愛國衛生及其他社會事務工作。
2?人事處。
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和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干部選拔推薦、崗位設置管理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責任等考核及獎懲工作;負責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局醫療保險、養老統籌等工作。
3?財務管理處。
按規定負責有關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省級機關住宅資金的歸集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資產的政府采購、調配和報廢處置的審批、上報工作;負責全局部門預決算編報及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4?后勤改革與發展指導處(公車管理改革辦公室)。
負責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全省機關事務管理的工作規劃、制度和標準,機關后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負責對全省各級政府和省級部門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管理局屬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保障和經營工作;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推進和組織實施公務用車改革。指導、監督市、縣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改革工作;負責省機關事務工作協會的工作。
5?房地產管理處。
負責擬訂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的房地產、辦公用房、產權產籍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項目審核監管等工作;承擔房屋修繕經費和審批維修項目管理工作。
6?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
負責推進、協調、指導、監督全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擬訂全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規劃、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省級機關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省級機關節約能源資源年度工作計劃、能源資源消耗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負責省級機關節約能源資源工作的督促檢查、考核評估、能源審計和資源消耗數據統計工作。
7?住房制度改革處(省直機關房改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省直機關統建統分住房分配及省直機關單位公有住房出售;負責省直機關已出售公有住房產權界定和《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工作;負責省直機關職工的住房貨幣補貼審核發放,住房檔案管理和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負責省直機關公租房、養老中心、省級公寓房管理;負責省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大修基金管理,清理違規多占住房;負責制定省直機關職工住房物業管理辦法,審批危舊房改造項目。
8?保衛處(省政府機關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省政府領導和新城大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及新城大院的綜合治理、交通管理、車庫管理、消防等工作;負責人員、車輛出入新城大院的證件制發、管理和有關戶籍管理工作;負責新城大院內大型會議、集體活動和公共場所的安全秩序維持,省政府門前非正常上訪處置工作的后勤保障;負責與新城廣場派出所、駐院武警的聯系協調及業務指導工作;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和處理發生在新城大院內的治安、刑事案件。
9?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規范局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局機關黨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三、人員編制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7名。其中:局長1名(由省政府1名副秘書長兼任)、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24名(含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各1名)。
四、其他事項
原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整建制劃歸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
五、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