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衛生局:
你局《關于食品自制零售行業許可監管問題的請示》(杭衛發〔2009〕21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通過即時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服務活動,屬于餐飲服務環節。
你局請示的和夏(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杭州發展的門店均以“85度c”命名,鑒于其經營項目為蛋糕、烘焙食品、咖啡、沙冰、茶飲、奶茶,現場就餐餐位數2到7個不等等情況,可暫時按餐飲服務進行食品安全監管,按飲品店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此復。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