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鎮(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意見》(陜政發〔2013〕4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改革完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減少監管環節,明確部門責任,優化資源配置,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充實加強監管力量,進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派出分局涉及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入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市商務局的畜禽屠宰監管職能劃入市農業委員會。
按照“編制隨職能劃轉,人員隨編制劃轉”的原則,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派出分局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及人員編制,分別劃轉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撤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派出分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科),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6名行政編制(含2名處級領導職數)和人員劃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閻良、臨潼、長安9個區分局各3名行政編制(含1名科級領導職數)和人員分別劃轉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撤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派出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科),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機關3名行政編制(含1名處級領導職數)和高新、經開分局各1名行政編制以及人員劃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閻良、臨潼、長安9個區分局各1名行政編制(1名科級領導職數)和人員分別劃轉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市公安機關要成立專門機構,加強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力量建設。
(二)明晰職責關系。加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制度、標準等方面的建設,明晰層級關系,突出職責重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責重點是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食品藥品監管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有關實施辦法和行政審批、執法標準,協調跨區域監管和督促檢查工作,直接查處區域內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統一協調、指導處理區域內突發應急事件及日常監管工作,開展工作績效評估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深化食品藥品審批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市管決策,區縣、街辦(鎮)管執行和過程的監督管理格局。
(三)整合監管執法隊伍和技術資源。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派出分局涉及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人員編制、裝備及相關經費,分別劃轉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派出分局的快速檢測設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派出分局涉及食品安全的檢驗檢測機構、人員編制、裝備及相關經費分別劃轉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市商務局有關畜禽屠宰監管的機構、人員編制、裝備及經費劃轉市農業委員會。
工商所按核定行政編制總數15%的比例劃轉編制和人員。
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總隊1名事業編制和人員劃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分局,將蓮湖、雁塔、未央、灞橋、長安分局稽查隊各3名事業編制和人員,新城、碑林、閻良、臨潼分局稽查隊各2名事業編制和人員分別劃轉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稽查隊。
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5名事業編制和人員劃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將市商務局所屬市畜禽定點屠宰執法稽查隊整建制劃入市農業委員會。
(四)明確開發區食品監管機構及責任。在灃東新城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負責轄區范圍內食品藥品監管職責。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國際港務區、航空基地、航天基地食品監管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仍由行政區負責,開發區明確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配合和協助行政區做好食品監管工作。市級各開發區應明確1名管委會領導為所在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副主任,同時明確管委會1名中層領導為所在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成員。
(五)落實監管責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藥品監管聯動機制,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整體水平。切實履行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獎懲約束機制和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
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農業部門要落實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強化源頭治理。水務部門要落實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質監部門要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工商部門要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城管部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商務部門要擬定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三、工作要求
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任務重、時間緊,各部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強力推進,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整合機構和職責,有利于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強化和落實監管責任,轉變政府職能,更好地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要充分認識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做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職能調整涉及的部門多、范圍廣、情況復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調整改革工作。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確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國有資產不流失,實現改革工作平穩過渡。
(三)密切配合,扎實推進。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顧全大局,密切協調,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嚴密組織,加強對各項改革任務的檢查和指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要做好人員劃轉工作,市財政局要做好財務手續移交和國有資產劃轉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商務局要深入細致做好劃轉單位干部的思想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農業委員會要主動銜接,密切配合,做好機構、編制、人員、職能、資產的劃轉接收工作,承接好、履行好相關職責,安置好劃轉人員,確保機構、編制、人員、職能、資產劃轉到位后及時順利地開展工作,市監察局要對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落實機構編制、人事、財經紀律情況進行監督。食品藥品日常監管任務繁重,要盡可能縮短改革過渡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原則上于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市工商、質監9個區分局的職能、人員編制、裝備等劃轉工作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同步進行。
(四)嚴肅紀律,強化責任。改革期間,要嚴格執行有關編制、人事、財經紀律,凍結與食品藥品監管有關部門的機構編制、人員調動、干部任免及有關財務和資產。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追究責任。在職能、機構、人員劃轉到位前,原監管部門承擔的法定職責不變,繼續承擔各自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過渡期間如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要嚴格追究相關監管部門的責任。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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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鎮(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意見》(陜政發〔2013〕4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改革完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減少監管環節,明確部門責任,優化資源配置,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充實加強監管力量,進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派出分局涉及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入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市商務局的畜禽屠宰監管職能劃入市農業委員會。
按照“編制隨職能劃轉,人員隨編制劃轉”的原則,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派出分局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及人員編制,分別劃轉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撤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派出分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科),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6名行政編制(含2名處級領導職數)和人員劃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閻良、臨潼、長安9個區分局各3名行政編制(含1名科級領導職數)和人員分別劃轉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撤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派出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科),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機關3名行政編制(含1名處級領導職數)和高新、經開分局各1名行政編制以及人員劃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閻良、臨潼、長安9個區分局各1名行政編制(1名科級領導職數)和人員分別劃轉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市公安機關要成立專門機構,加強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力量建設。
(二)明晰職責關系。加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制度、標準等方面的建設,明晰層級關系,突出職責重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責重點是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食品藥品監管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有關實施辦法和行政審批、執法標準,協調跨區域監管和督促檢查工作,直接查處區域內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統一協調、指導處理區域內突發應急事件及日常監管工作,開展工作績效評估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深化食品藥品審批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市管決策,區縣、街辦(鎮)管執行和過程的監督管理格局。
(三)整合監管執法隊伍和技術資源。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派出分局涉及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人員編制、裝備及相關經費,分別劃轉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派出分局的快速檢測設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派出分局涉及食品安全的檢驗檢測機構、人員編制、裝備及相關經費分別劃轉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市商務局有關畜禽屠宰監管的機構、人員編制、裝備及經費劃轉市農業委員會。
工商所按核定行政編制總數15%的比例劃轉編制和人員。
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總隊1名事業編制和人員劃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分局,將蓮湖、雁塔、未央、灞橋、長安分局稽查隊各3名事業編制和人員,新城、碑林、閻良、臨潼分局稽查隊各2名事業編制和人員分別劃轉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稽查隊。
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5名事業編制和人員劃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將市商務局所屬市畜禽定點屠宰執法稽查隊整建制劃入市農業委員會。
(四)明確開發區食品監管機構及責任。在灃東新城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負責轄區范圍內食品藥品監管職責。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國際港務區、航空基地、航天基地食品監管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仍由行政區負責,開發區明確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配合和協助行政區做好食品監管工作。市級各開發區應明確1名管委會領導為所在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副主任,同時明確管委會1名中層領導為所在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成員。
(五)落實監管責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藥品監管聯動機制,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整體水平。切實履行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獎懲約束機制和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
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農業部門要落實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強化源頭治理。水務部門要落實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質監部門要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工商部門要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城管部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商務部門要擬定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三、工作要求
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任務重、時間緊,各部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強力推進,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整合機構和職責,有利于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強化和落實監管責任,轉變政府職能,更好地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要充分認識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做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職能調整涉及的部門多、范圍廣、情況復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調整改革工作。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確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國有資產不流失,實現改革工作平穩過渡。
(三)密切配合,扎實推進。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顧全大局,密切協調,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嚴密組織,加強對各項改革任務的檢查和指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要做好人員劃轉工作,市財政局要做好財務手續移交和國有資產劃轉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商務局要深入細致做好劃轉單位干部的思想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農業委員會要主動銜接,密切配合,做好機構、編制、人員、職能、資產的劃轉接收工作,承接好、履行好相關職責,安置好劃轉人員,確保機構、編制、人員、職能、資產劃轉到位后及時順利地開展工作,市監察局要對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落實機構編制、人事、財經紀律情況進行監督。食品藥品日常監管任務繁重,要盡可能縮短改革過渡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原則上于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市工商、質監9個區分局的職能、人員編制、裝備等劃轉工作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同步進行。
(四)嚴肅紀律,強化責任。改革期間,要嚴格執行有關編制、人事、財經紀律,凍結與食品藥品監管有關部門的機構編制、人員調動、干部任免及有關財務和資產。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追究責任。在職能、機構、人員劃轉到位前,原監管部門承擔的法定職責不變,繼續承擔各自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過渡期間如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要嚴格追究相關監管部門的責任。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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