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我省“28條辦法”,進一步轉變作風,提高效率,省政府決定對現有省級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清理和調整。現將清理和調整后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名單通知如下:
一、予以保留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一)李強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主任:李強 副主任:毛光烈;
2.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蔡奇;
3.省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蔡奇;
4.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毛光烈、熊建平;
5.省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鄭繼偉;
6.省政府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蔡奇;
7.省海防委員會 主任:李強 副組長:蔡奇、李大清;
8.省國家農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黃旭明;
9.省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國家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毛光烈。
(二)蔡奇常務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海洋經濟與國防海防建設融合發展軍地協調小組 組長:蔡奇;
2.省中心鎮發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試點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副組長:王建滿;
3.省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4.省信用浙江建設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5.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第一副組長:王建滿;
6.煉化一體化項目浙江省推進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7.省征兵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8.省食品安全委員會 主任:蔡奇 副主任:黃旭明、鄭繼偉、朱從玖;
9.省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 主任:蔡奇;
10.省級機關后勤事務聯席會議 召集人:蔡奇;
11.省見義勇為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12.省擴大有效投資重點建設領導小組(原名:省擴大有效投資重大項目推進協調小組、省重點建設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13.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協調小組(原名:省實施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行動計劃工作協調小組) 組長:蔡奇 副組長:熊建平、鄭繼偉。
(三)毛光烈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毛光烈;
2.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毛光烈;
3.省消防安全委員會 主任:毛光烈;
4.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毛光烈;
5.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毛光烈;
6.省“三名”工程建設聯席會議 召集人:毛光烈;
7.省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省三網融合工作協調小組并入) 組長:毛光烈;
8.省“八倍增、兩提高”科技服務專項行動協調小組(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毛光烈;
9.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省“騰籠換鳥”工作協調小組、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并入) 組長:毛光烈;
10.省煤電油運協調工作聯席會議(省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協調小組并入) 召集人:毛光烈;
11.省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協調小組(省成品油價格調整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毛光烈;
12.省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省科研機構創新基地(科技城)建設領導小組、國家技術創新工程浙江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毛光烈。
(四)熊建平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2.省水庫移民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3.省減災委員會 主任:熊建平;
4.省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總 召集人:熊建平;
5.省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6.省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7.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8.省核電廠事故場外應急委員會 主任:熊建平;
9.省對口支援和山海協作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10.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 主任:熊建平;
11.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原名: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 組長:熊建平。
(五)王建滿顧問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綜合交通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王建滿;
2.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3.省內河水運復興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4.寧波舟山港口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5.省推進城市化工作協調指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6.省城鄉規劃協調委員會 主任:王建滿;
7.省城鄉住房工作協調委員會 主任:王建滿;
8.省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9.省交通建設貫徹國防要求聯席會議 召集人:王建滿;
10.省巾幗建功雙學雙比活動協調小組 組長:王建滿;
11.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 主任:王建滿;
12.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 主任:王建滿;
13.省海上搜救中心 主任:王建滿;
14.省航空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15.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二期工程建設協調小組 組長:王建滿;
16.省美麗宜居村鎮示范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17.省人民防空指揮部 指揮長:王建滿;
18.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員會 主任:王建滿。
(六)黃旭明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 指揮:黃旭明;
2.省森林消防指揮部 指揮:黃旭明;
3.省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建設領導小組 組長:黃旭明;
4.省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黃旭明;
5.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 組長:黃旭明;
6.省海洋災害應急指揮部 指揮:黃旭明;
7.省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黃旭明;
8.省第一次地理國情普查領導小組 組長:黃旭明;
9.省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員會(浙東引水工程建設與管理領導小組)(原名:省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員會、浙東引水工程領導小組) 主任(組長):黃旭明;
10.省防治動物疫病指揮部(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原名:省防治動物疫病指揮部) 指揮(召集人):黃旭明;
11.省糧食安全和推進農業現代化工作協調小組(原名:省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省現代農業園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工作協調小組) 組長:黃旭明;
12.省實施“畝產倍增”計劃暨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領導小組(原名:部省深化改革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合作協議浙江省實施工作聯席會議) 組長:黃旭明;
13.省防控農林植物重大疫情指揮部(原名:省重大農業植物疫情防控指揮部(省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防控指揮部)、省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指揮部) 指揮:黃旭明;
14.省綠化與濕地保護委員會(原名:省綠化委員會、省濕地保護委員會) 主任:黃旭明;
15.省保護耕地和造地改田領導小組(省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黃旭明。
(七)鄭繼偉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建設評估委員會 主任:鄭繼偉;
2.省學位委員會 主任:鄭繼偉;
3.省公共衛生工作委員會(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主任:鄭繼偉;
4.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 主任:鄭繼偉;
5.省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領導小組 組長:鄭繼偉;
6.省實施全民健身計劃領導小組 組長:鄭繼偉;
7.省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鄭繼偉;
8.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主任:鄭繼偉;
9.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聯席會議并入) 主任:鄭繼偉;
10.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鄭繼偉。
(八)朱從玖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浙江省麗水市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朱從玖;
2.省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朱從玖;
3.省第三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 組長:朱從玖;
4.省促進市場主體加快升級工作領導小組(原名:省個體工商戶轉企業及小微企業規范升級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朱從玖;
5.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原名: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主任):朱從玖。
(九)梁黎明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2.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3.浙江省·靜岡、福井縣經濟交流促進機構浙江省委員會 主席代表:梁黎明;
4.省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浙活動管理工作聯席會議 召集人:梁黎明;
5.省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6.浙江·新加坡經貿理事會 聯合主席:梁黎明;
7.省反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8.省旅游發展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9.省引導和培育杭州航空口岸開辟國際航線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10.省服務外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11.省利用外資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12.省走出去工作領導小組(省處置境外經貿糾紛和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梁黎明;
13.省流通與消費工作領導小組(原名:省市場流通工作領導小組、省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保供工作領導小組、省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14.省對外友好交流合作促進委員會(原名:浙江省·弗蘭德省經貿促進委員會、浙江省·石荷州經貿促進委員會、浙江省·西澳州交流委員會、浙江省·印第安納州交流委員會、浙江省—阿聯酋沙迦酋長國合作促進委員會) 主任:梁黎明;
15.省口岸工作領導小組(省大通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梁黎明。
(十)李衛寧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直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 主任:李衛寧。
(十一)李云林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李云林;
2.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主任:李云林。
(十二)丁敏哲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 召集人:丁敏哲;
2.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丁敏哲;
3.省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丁敏哲。
(十三)陳龍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頁巖氣勘探開發前期推進小組 組長:陳龍;
2.省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聯席會議 召集人:陳龍。
(十四)孟剛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寬帶普及提速工程及TD-LET規模化示范推進工作小組 組長:孟剛。
(十五)謝濟建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謝濟建;
2.省高速公路建設協調小組 總協調人:謝濟建;
3.省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活動組委會 主任:謝濟建。
(十六)陸建強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 召集人:陸建強;
2.省查處規范無照經營工作聯席會議 總召集人:陸建強;
3.省商品交易市場及農貿市場提升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原名:省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省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陸建強。
二、予以撤銷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政府規劃協調會議;
2.省政府志編纂委員會;
3.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4.省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
5.省級部門加入GPA談判工作領導小組;
6.省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領導小組;
7.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
8.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
9.省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協調小組;
10.省處置劫機事件領導小組;
11.省服務業工作部門聯席會議;
12.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領導小組;
13.省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工作領導小組;
14.省實有人口基礎信息資源庫和共享交換平臺建設協調小組;
15.省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
16.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省初選委員會;
17.省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
18.省救災工作領導小組;
19.省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
20.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
21.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22.省清潔空氣行動領導小組;
23.省出租汽車行業穩定工作聯席會議;
24.省農業綜合開發協調小組;
25.省標準漁港建設協調小組;
26.省農業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
27.省農科教協調小組;
28.省農村信息化聯席會議;
29.省農業科技工作領導小組;
30.省農業自然資源調查和農業區劃委員會;
31.省“農家樂”休閑旅游工作聯席會議;
32.省山林糾紛調處工作領導小組;
33.省找礦突破戰略行動領導小組;
34.省“菜籃子”和市場價格穩定工作領導小組;
35.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工作協調小組;
36.2013年浙江農業博覽會組織委員會;
37.省中醫藥工作協調小組;
38.省畢業后醫學教育委員會;
39.省學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領導小組;
40.國家文化遺產保護科技區域創新聯盟(浙江省)省局共建領導小組;
41.推進巨化集團改革工作協調小組;
42.北京浙江名品中心建設領導小組;
43.省出口反補貼應對工作聯席會議;
44.省工業與外貿工作聯席會議;
45.省華文教育聯席會議;
46.省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聯席會議;
47.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協調會議;
48.省鐵路道口安全協調小組;
49.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廣應用與產業發展協調小組;
50.省完善省級以下郵政監管體制工作協調小組;
51.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統計工作聯席會議;
52.省房地產監管分析平臺建設工作協調小組;
53.省利用外資工作聯席協調會議;
54.省環保產業發展聯席會議;
55.杭鋼集團遷建工作協調小組;
56.省獻血工作領導小組;
57.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58.省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聯席會議;
59.省打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60.省知識產權領導小組;
61.全國浙商營銷網絡建設工作聯席會議;
62.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協調小組;
63.省“2011計劃”領導小組;
64.省跨境人民幣結算工作領導小組;
65.省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出口基地)培育工作領導小組;
66.省深化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領導小組;
67.省爭取建立舟山自由貿易園區工作領導小組;
68.省甲醇汽油試點工作小組;
69.省科普工作聯席會議;
70.省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
71.省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聯席會議;
72.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
73.省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聯席會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我省“28條辦法”,進一步轉變作風,提高效率,省政府決定對現有省級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清理和調整。現將清理和調整后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名單通知如下:
一、予以保留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一)李強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主任:李強 副主任:毛光烈;
2.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蔡奇;
3.省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蔡奇;
4.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毛光烈、熊建平;
5.省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鄭繼偉;
6.省政府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蔡奇;
7.省海防委員會 主任:李強 副組長:蔡奇、李大清;
8.省國家農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黃旭明;
9.省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國家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強 副組長:毛光烈。
(二)蔡奇常務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海洋經濟與國防海防建設融合發展軍地協調小組 組長:蔡奇;
2.省中心鎮發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試點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副組長:王建滿;
3.省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4.省信用浙江建設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5.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第一副組長:王建滿;
6.煉化一體化項目浙江省推進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7.省征兵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8.省食品安全委員會 主任:蔡奇 副主任:黃旭明、鄭繼偉、朱從玖;
9.省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 主任:蔡奇;
10.省級機關后勤事務聯席會議 召集人:蔡奇;
11.省見義勇為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12.省擴大有效投資重點建設領導小組(原名:省擴大有效投資重大項目推進協調小組、省重點建設領導小組) 組長:蔡奇;
13.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協調小組(原名:省實施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行動計劃工作協調小組) 組長:蔡奇 副組長:熊建平、鄭繼偉。
(三)毛光烈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毛光烈;
2.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毛光烈;
3.省消防安全委員會 主任:毛光烈;
4.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毛光烈;
5.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毛光烈;
6.省“三名”工程建設聯席會議 召集人:毛光烈;
7.省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省三網融合工作協調小組并入) 組長:毛光烈;
8.省“八倍增、兩提高”科技服務專項行動協調小組(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毛光烈;
9.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省“騰籠換鳥”工作協調小組、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并入) 組長:毛光烈;
10.省煤電油運協調工作聯席會議(省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協調小組并入) 召集人:毛光烈;
11.省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協調小組(省成品油價格調整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毛光烈;
12.省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省科研機構創新基地(科技城)建設領導小組、國家技術創新工程浙江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毛光烈。
(四)熊建平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2.省水庫移民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3.省減災委員會 主任:熊建平;
4.省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總 召集人:熊建平;
5.省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6.省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7.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8.省核電廠事故場外應急委員會 主任:熊建平;
9.省對口支援和山海協作領導小組 組長:熊建平;
10.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 主任:熊建平;
11.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原名: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 組長:熊建平。
(五)王建滿顧問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綜合交通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王建滿;
2.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3.省內河水運復興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4.寧波舟山港口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5.省推進城市化工作協調指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6.省城鄉規劃協調委員會 主任:王建滿;
7.省城鄉住房工作協調委員會 主任:王建滿;
8.省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9.省交通建設貫徹國防要求聯席會議 召集人:王建滿;
10.省巾幗建功雙學雙比活動協調小組 組長:王建滿;
11.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 主任:王建滿;
12.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 主任:王建滿;
13.省海上搜救中心 主任:王建滿;
14.省航空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15.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二期工程建設協調小組 組長:王建滿;
16.省美麗宜居村鎮示范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滿;
17.省人民防空指揮部 指揮長:王建滿;
18.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員會 主任:王建滿。
(六)黃旭明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 指揮:黃旭明;
2.省森林消防指揮部 指揮:黃旭明;
3.省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建設領導小組 組長:黃旭明;
4.省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黃旭明;
5.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小組 組長:黃旭明;
6.省海洋災害應急指揮部 指揮:黃旭明;
7.省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黃旭明;
8.省第一次地理國情普查領導小組 組長:黃旭明;
9.省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員會(浙東引水工程建設與管理領導小組)(原名:省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員會、浙東引水工程領導小組) 主任(組長):黃旭明;
10.省防治動物疫病指揮部(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原名:省防治動物疫病指揮部) 指揮(召集人):黃旭明;
11.省糧食安全和推進農業現代化工作協調小組(原名:省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省現代農業園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工作協調小組) 組長:黃旭明;
12.省實施“畝產倍增”計劃暨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領導小組(原名:部省深化改革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合作協議浙江省實施工作聯席會議) 組長:黃旭明;
13.省防控農林植物重大疫情指揮部(原名:省重大農業植物疫情防控指揮部(省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防控指揮部)、省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指揮部) 指揮:黃旭明;
14.省綠化與濕地保護委員會(原名:省綠化委員會、省濕地保護委員會) 主任:黃旭明;
15.省保護耕地和造地改田領導小組(省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黃旭明。
(七)鄭繼偉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建設評估委員會 主任:鄭繼偉;
2.省學位委員會 主任:鄭繼偉;
3.省公共衛生工作委員會(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主任:鄭繼偉;
4.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 主任:鄭繼偉;
5.省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領導小組 組長:鄭繼偉;
6.省實施全民健身計劃領導小組 組長:鄭繼偉;
7.省使用正版軟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鄭繼偉;
8.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主任:鄭繼偉;
9.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聯席會議并入) 主任:鄭繼偉;
10.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鄭繼偉。
(八)朱從玖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浙江省麗水市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朱從玖;
2.省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朱從玖;
3.省第三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 組長:朱從玖;
4.省促進市場主體加快升級工作領導小組(原名:省個體工商戶轉企業及小微企業規范升級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朱從玖;
5.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原名: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主任):朱從玖。
(九)梁黎明副省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2.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3.浙江省·靜岡、福井縣經濟交流促進機構浙江省委員會 主席代表:梁黎明;
4.省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浙活動管理工作聯席會議 召集人:梁黎明;
5.省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6.浙江·新加坡經貿理事會 聯合主席:梁黎明;
7.省反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8.省旅游發展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9.省引導和培育杭州航空口岸開辟國際航線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10.省服務外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11.省利用外資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12.省走出去工作領導小組(省處置境外經貿糾紛和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梁黎明;
13.省流通與消費工作領導小組(原名:省市場流通工作領導小組、省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保供工作領導小組、省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黎明;
14.省對外友好交流合作促進委員會(原名:浙江省·弗蘭德省經貿促進委員會、浙江省·石荷州經貿促進委員會、浙江省·西澳州交流委員會、浙江省·印第安納州交流委員會、浙江省—阿聯酋沙迦酋長國合作促進委員會) 主任:梁黎明;
15.省口岸工作領導小組(省大通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入) 組長:梁黎明。
(十)李衛寧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直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 主任:李衛寧。
(十一)李云林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領導小組 組長:李云林;
2.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主任:李云林。
(十二)丁敏哲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 召集人:丁敏哲;
2.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丁敏哲;
3.省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丁敏哲。
(十三)陳龍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頁巖氣勘探開發前期推進小組 組長:陳龍;
2.省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聯席會議 召集人:陳龍。
(十四)孟剛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寬帶普及提速工程及TD-LET規模化示范推進工作小組 組長:孟剛。
(十五)謝濟建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謝濟建;
2.省高速公路建設協調小組 總協調人:謝濟建;
3.省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活動組委會 主任:謝濟建。
(十六)陸建強副秘書長擔任主要負責人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 召集人:陸建強;
2.省查處規范無照經營工作聯席會議 總召集人:陸建強;
3.省商品交易市場及農貿市場提升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原名:省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省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陸建強。
二、予以撤銷的省級議事協調機構
1.省政府規劃協調會議;
2.省政府志編纂委員會;
3.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4.省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
5.省級部門加入GPA談判工作領導小組;
6.省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領導小組;
7.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
8.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
9.省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協調小組;
10.省處置劫機事件領導小組;
11.省服務業工作部門聯席會議;
12.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領導小組;
13.省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工作領導小組;
14.省實有人口基礎信息資源庫和共享交換平臺建設協調小組;
15.省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
16.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省初選委員會;
17.省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
18.省救災工作領導小組;
19.省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
20.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
21.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22.省清潔空氣行動領導小組;
23.省出租汽車行業穩定工作聯席會議;
24.省農業綜合開發協調小組;
25.省標準漁港建設協調小組;
26.省農業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
27.省農科教協調小組;
28.省農村信息化聯席會議;
29.省農業科技工作領導小組;
30.省農業自然資源調查和農業區劃委員會;
31.省“農家樂”休閑旅游工作聯席會議;
32.省山林糾紛調處工作領導小組;
33.省找礦突破戰略行動領導小組;
34.省“菜籃子”和市場價格穩定工作領導小組;
35.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工作協調小組;
36.2013年浙江農業博覽會組織委員會;
37.省中醫藥工作協調小組;
38.省畢業后醫學教育委員會;
39.省學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領導小組;
40.國家文化遺產保護科技區域創新聯盟(浙江省)省局共建領導小組;
41.推進巨化集團改革工作協調小組;
42.北京浙江名品中心建設領導小組;
43.省出口反補貼應對工作聯席會議;
44.省工業與外貿工作聯席會議;
45.省華文教育聯席會議;
46.省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聯席會議;
47.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協調會議;
48.省鐵路道口安全協調小組;
49.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廣應用與產業發展協調小組;
50.省完善省級以下郵政監管體制工作協調小組;
51.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統計工作聯席會議;
52.省房地產監管分析平臺建設工作協調小組;
53.省利用外資工作聯席協調會議;
54.省環保產業發展聯席會議;
55.杭鋼集團遷建工作協調小組;
56.省獻血工作領導小組;
57.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58.省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聯席會議;
59.省打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60.省知識產權領導小組;
61.全國浙商營銷網絡建設工作聯席會議;
62.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協調小組;
63.省“2011計劃”領導小組;
64.省跨境人民幣結算工作領導小組;
65.省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出口基地)培育工作領導小組;
66.省深化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領導小組;
67.省爭取建立舟山自由貿易園區工作領導小組;
68.省甲醇汽油試點工作小組;
69.省科普工作聯席會議;
70.省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
71.省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聯席會議;
72.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
73.省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聯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