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53號)部署要求,進一步促進企業注冊實現最大程度便利化,營造更加寬松平等的準入環境,激發社會投資創業活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以下簡稱“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認真總結前期試點工作經驗,在全省范圍內加快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按照材料簡化、程序簡便的原則,分步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先在全省推行并聯審批,2015年8月底前實行“三證統發”;在“三證統發”的基礎上,具備條件的市(州)試點推行“一證三號”;2015年底前在全省范圍內與全國同步實現“一證一碼”。同時,理順新舊制度銜接產生的實際問題,積極支持推進符合改革方向的措施;鼓勵各地在多證合一、流程優化、信息共享等方面大膽探索,總結推廣程序更加簡便、內容更加完善、流程更加優化、資源更加節約的新模式。
二、改革內容
(一)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對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等非法人企業),依托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平臺,按照“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信息共享、三證統發”的模式,將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工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質監)、國家稅務部門(以下簡稱國稅)、地方稅務部門(以下簡稱地稅)分別辦理、各自發證(照),改為由申請人一表申請,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或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統稱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統一收件,工商、質監、國稅、地稅數據共享、并聯審批、限時辦結、三證統發。試點推行“一證三號”的區域,按照“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信息共享、核發一照”的模式,由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核發加載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
實行“一證三號”的企業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辦理涉企相關手續時,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商業銀行對企業提交標注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應當予以認可。實行“一證三號”的企業在我省行政區域外從事各類活動確需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的,由質監、國稅、地稅根據企業申請,憑其提交的營業執照,予以制發與營業執照記載的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相一致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二)實行綜合窗口辦理。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在省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綜合窗口(以下簡稱綜合窗口)。各市(州)、縣(市、區)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要求,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綜合窗口,實行統一收件、統一錄入、統一發照。
(三)實行“一表”填寫申請。申請人只需填寫一張包含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相關內容的申請表。對于工商、質監、國稅、地稅要求提交的相同材料,申請人只需提交一份,原件由工商保存,檔案影像共享給質監、國稅、地稅。按照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要求,不再要求申請人向國稅、地稅部門提交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
(四)實行審查信息互認。建立并實行信息互認機制,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共同審查的申請材料和登記事項,已經綜合窗口審查的,其他部門不再重復審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行“三證合一”對深化市場準入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積極加以推進,按時保質完成。成立四川省推進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廳際工作協調小組,由省工商局牽頭召集,負責指導協調和督查考核全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工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搞好分工協作。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明確“三證合一”登記工作流程和業務規范,積極落實工作所需場地、窗口、人員、設施等配置。
(二)強化支撐保障。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積極為推進實施“三證合一”改革創造條件,所需工作經費盡可能通過現有經費渠道解決;確需增加的,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各級財政部門予以支持。以電子政務大廳平臺和各部門的業務系統為支撐,建立信息共聯共享機制。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會同省直有關部門依托現有平臺和資源,負責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系統的建設和功能開發,并在全省范圍內推廣使用。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并聯審批平臺網絡運行環境、計算機、掃描儀等技術保障。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積極組織、引導各類媒體做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在全社會形成推進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良好氛圍。
附件:四川省推進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廳際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名單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6月16日
附件
四川省推進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廳際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名單
省工商局(牽頭單位)
財政廳
省國稅局
省地稅局
省質監局
省政務服務管理辦
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省工商局局長萬鵬龍同志任協調小組聯席會議召集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53號)部署要求,進一步促進企業注冊實現最大程度便利化,營造更加寬松平等的準入環境,激發社會投資創業活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以下簡稱“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認真總結前期試點工作經驗,在全省范圍內加快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按照材料簡化、程序簡便的原則,分步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先在全省推行并聯審批,2015年8月底前實行“三證統發”;在“三證統發”的基礎上,具備條件的市(州)試點推行“一證三號”;2015年底前在全省范圍內與全國同步實現“一證一碼”。同時,理順新舊制度銜接產生的實際問題,積極支持推進符合改革方向的措施;鼓勵各地在多證合一、流程優化、信息共享等方面大膽探索,總結推廣程序更加簡便、內容更加完善、流程更加優化、資源更加節約的新模式。
二、改革內容
(一)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對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等非法人企業),依托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平臺,按照“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信息共享、三證統發”的模式,將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工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質監)、國家稅務部門(以下簡稱國稅)、地方稅務部門(以下簡稱地稅)分別辦理、各自發證(照),改為由申請人一表申請,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或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統稱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統一收件,工商、質監、國稅、地稅數據共享、并聯審批、限時辦結、三證統發。試點推行“一證三號”的區域,按照“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信息共享、核發一照”的模式,由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核發加載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
實行“一證三號”的企業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辦理涉企相關手續時,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商業銀行對企業提交標注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應當予以認可。實行“一證三號”的企業在我省行政區域外從事各類活動確需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的,由質監、國稅、地稅根據企業申請,憑其提交的營業執照,予以制發與營業執照記載的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相一致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二)實行綜合窗口辦理。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在省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綜合窗口(以下簡稱綜合窗口)。各市(州)、縣(市、區)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要求,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綜合窗口,實行統一收件、統一錄入、統一發照。
(三)實行“一表”填寫申請。申請人只需填寫一張包含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相關內容的申請表。對于工商、質監、國稅、地稅要求提交的相同材料,申請人只需提交一份,原件由工商保存,檔案影像共享給質監、國稅、地稅。按照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要求,不再要求申請人向國稅、地稅部門提交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
(四)實行審查信息互認。建立并實行信息互認機制,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共同審查的申請材料和登記事項,已經綜合窗口審查的,其他部門不再重復審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行“三證合一”對深化市場準入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積極加以推進,按時保質完成。成立四川省推進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廳際工作協調小組,由省工商局牽頭召集,負責指導協調和督查考核全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工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搞好分工協作。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明確“三證合一”登記工作流程和業務規范,積極落實工作所需場地、窗口、人員、設施等配置。
(二)強化支撐保障。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積極為推進實施“三證合一”改革創造條件,所需工作經費盡可能通過現有經費渠道解決;確需增加的,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各級財政部門予以支持。以電子政務大廳平臺和各部門的業務系統為支撐,建立信息共聯共享機制。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會同省直有關部門依托現有平臺和資源,負責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系統的建設和功能開發,并在全省范圍內推廣使用。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并聯審批平臺網絡運行環境、計算機、掃描儀等技術保障。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積極組織、引導各類媒體做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在全社會形成推進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良好氛圍。
附件:四川省推進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廳際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名單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6月16日
附件
四川省推進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廳際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名單
省工商局(牽頭單位)
財政廳
省國稅局
省地稅局
省質監局
省政務服務管理辦
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省工商局局長萬鵬龍同志任協調小組聯席會議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