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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實施意見(鄭政辦〔2011〕70號)

   2013-03-26 340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0〕36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0〕130號)精神,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就加強我市“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深入開展“地溝油”整治活動按照國務院和河南省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行動。通過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食用油生產經營秩序,依法取締和懲處一批涉及“地溝油”違法犯罪的生產經營單位,有效遏制違法生產加工、銷售、使用“地溝油”和違規處理餐廚廢棄物的行為,從整體上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開展對食用油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無證生產加工食用油的違法行為。以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廠為重點,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所用食用油質量和進貨渠道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食用油或使用“地溝油”加工食品的行為。

  (二)食品流通銷售環節。以食用油銷售者及集貿市場、批發市場、食雜店等為重點,嚴厲查處和打擊經營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食用油的行為。嚴格規范銷售者主體資格,依法監督銷售者把好食用油進貨關,認真履行食用油進貨查驗法定義務。

  (三)餐飲服務環節。以城市(鎮)、農村、礦區、旅游景區的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等餐飲業集中地和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為重點,加強對食用油購貨記錄和票證的檢查,依法查處從非法渠道購進食用油和使用來歷不明油品進入餐廳的行為。對使用“地溝油”的餐飲單位要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地溝油”等廢棄油脂提煉環節。以城鄉結合部和城市近郊區為重點,仔細排查和清理非法提煉“地溝油”的黑窩點,摸清“地溝油”原料來源和銷售渠道,對發現的問題追查到底,對黑窩點一律取締,嚴厲打擊有關違法行為。

  二、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要加快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規范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渠道,全面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促進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和合理利用,維護城鄉環境衛生。

  (一)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監督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以集體食堂和大中型餐飲單位為重點,推行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設施;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排水設施、河道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二)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運管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進行全面核查,對不具備相應收運資格、未經許可或備案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對具備資格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要檢查其是否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是否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并保持整潔完好,運輸中是否泄漏、撒落等。

  (三)建立餐廚廢棄物管理臺賬制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監督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收運、處置單位、建立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鄭州市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要創造條件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通用的信息平臺,對餐廚廢棄物管理各環節進行有效監控。收運單位收運的餐廚垃圾種類和數量要由食品生產經營者和處置單位予以確認。

  (四)認真做好餐廚廢棄物后續處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在監督餐廚廢棄物處置單位保持處理設施持續穩定運行的同時,要求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維護處置場所周圍的環境衛生。使用微生物菌劑處理餐廚廢棄物的,要使用符合規定的微生物菌劑,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快餐廚垃圾處理廠建設步伐,爭取每個縣(市)各規劃建成1所、鄭州市城區規劃建成2所餐廚垃圾處理廠,其中第一個餐廚垃圾處理廠2012年底之前建成投用。積極推進利用“地溝油”等餐廚廢棄物生產生物柴油示范項目,并早日投入使用,徹底杜絕“地溝油”回流餐桌。

  (五)嚴肅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查處和收繳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運輸工具的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收運餐廚廢棄物的行為;對違法銷售或處置餐廚廢棄物的餐飲服務單位要依法予以處罰;對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等內部集體食堂(餐廳)不按照規定處置餐廚廢棄物的,除進行處罰外,還要追究食堂(餐廳)所屬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六)積極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加快推進我市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理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形成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理規模。要通過開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探索適宜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技術工藝路線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城管局、財政局要會同市工信委、環保局、農委、商務局等部門盡快確定我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縣(市、區),制定試點管理辦法,對試點工作及早作出安排;要加強對試點縣(市、區)的指導,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各試點縣(市、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認真做好試點工作。

  三、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決定成立鄭州市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抓好轄區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導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

  (一)部門監管責任。

  1.市城管局要盡快出臺《鄭州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做好“地溝油”專項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的許可和監督管理,禁止有毒、有害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進入城市生活廢棄物處理系統。

  2.市商務局要加強餐飲業行業管理,引導餐飲企業誠信經營,優質服務。

  3.市質量監督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加大對食用油的監督抽檢力度,依法查處食品生產單位使用“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

  4.市工商局要加強對流通環節經營食用油的監督,嚴厲打擊經營“地溝油”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的行為。

  5.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監督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并執行食品原料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打擊購買、使用“地溝油”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的行為。

  6.市畜牧局要加強對畜禽養殖環節投入品的監管,并負責餐廚垃圾處理場建設期間畜禽生產場所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的行為。

  7.市衛生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食用油的風險監測,完善相關檢測方法。

  8.市環保局要加強對餐廚廢棄物產生、處置單位的環評工作,依法監管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排污監測工作,嚴厲查處超標排放油脂廢水等環境違法行為。

  9.市財政局要加大對餐廚廢棄物資源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支持力度。

  10.市公安局要依法對構成犯罪的制售“地溝油”案件進行查處,并做好食品安全執法監管配合工作。

  (二)實行縣(市、區)長負責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本轄區的“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整治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抓好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同時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監管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形成聯動打擊合力,實現對“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的全程監管,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

  (三)強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收運、處置單位和油脂加工、經營單位要強化主體責任,堅持誠信守法經營,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要嚴格執行生產衛生標準和操作規范,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強對食品原料的檢驗檢測,制定相關措施,保證將餐廚垃圾交由特許經營的收運單位進行統一收集、運輸,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向監管部門報告。

  四、加強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

  (一)認真組織督導檢查。鄭州市人民政府將適時組織力量對各縣(市、區)及各有關部門“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各縣(市、區)要對所轄區域、各有關部門要對各監管環節認真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取得實效。各縣(市、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作為目標考核的重要指標和內容。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問題突出且得不到解決的,要追究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各縣(市、區)及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支持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方面出現問題的企業和單位,并納入企業誠信記錄。要支持新聞媒體及時報道有關工作措施、進展和成效,對違法使用“地溝油”的餐飲企業和非法制售窩點予以曝光。要充分發揮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城管、環保、農業、畜牧等部門投訴舉報網絡的作用,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行為,形成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廣泛監督的群防群治局面,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要采取多種形式,通過電視、廣播、網絡、報紙等媒體,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引導群眾科學消費,提高群眾的健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強化企業誠信和行業自律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

  附件:鄭州市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 件

  鄭州市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我市決定成立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胡 荃 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薛云偉 副市長劉 東 副市長張建慧 副市長王鴻勛 市政府副秘書長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城管局、衛生局、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商務局、農委、畜牧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委、公安局、城建委、規劃局、財政局、環保局、教育局、物價局、政府法制辦等委局主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鄭灝東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地區: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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