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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實施意見(聊發〔2008〕19號)

   2011-01-28 632
核心提示: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中發〔2008〕1號文件、魯發〔2008〕1號文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中發〔2008〕1號文件、魯發〔2008〕1號文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意見》(魯發〔2008〕9號),結合我市實際,就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農業產業化、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作出了《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戰略任務,把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作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作為根本要求”,“要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省委、省政府就貫徹三中全會精神,深化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召開專門會議,并出臺了具體指導意見。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農業產業化以產加銷、貿工農一體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主要內容,是現代農業的基本經營形式。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素質效益和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是發展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的必由之路,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是落實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途徑,是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
 
  近幾年來,我市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取得了明顯成效,一些地方初步形成了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社會化服務、一體化管理、規模化經營的格局。但是也要看到,在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不斷加快的新形勢下,農業發展的外部環境、農業經營方式、農民素質、城鄉居民消費方式、農產品流通方式和貿易方式都發生了重大變化,農業產業化既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同時,由于我市農業產業化起步較晚,同東部發達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現:一是龍頭企業數量少、規模小、競爭力弱、抗風險能力低,集約化、集群化發展的優勢還沒有形成;二是農業產業鏈條短,農產品精深加工少、加工轉化增值率低;三是龍頭企業初加工產品雷同,科技含量低;四是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滯后,龍頭企業與農戶間的聯系還不夠緊密;五是龍頭企業融資困難,資金有效供給遠遠不足;六是在推進產業化的進程中,如何更好地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農民利益,使廣大農戶更多地享受到農業產業化經營成果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和完善。推進農業產業化,既是農業自身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把握機遇、迎接挑戰的必然選擇。我市是一個農業大市,但還不是一個農業強市。為了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步伐,實現我市農業由大到強的轉變,各級一定要正確認識農業發展面臨的新的形勢,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推進農業產業化的責任感、緊迫感,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加快我市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發展步伐。
 
  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和工作重點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科學發展觀,以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為主線,以市場為導向,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為重點,全面推進種養加、產加銷、貿工農一體化經營,加快實現市場品牌化、基地規模化、農民組織化、生產標準化、管理企業化、服務社會化、經營集約化,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新突破,創造農業發展的新優勢,走開現代農業發展的新路子,加快農業大市向農業強市的轉變。
 
  (二)任務目標。到2012年,農戶參加各類專業合作組織的比例力爭達到70%;龍頭企業集群初具規模,年銷售收入總額達到400億元,力爭發展規模以上龍頭企業300家,市級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到200家,省級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到30家,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發展到4家,其中年銷售收入超過10億元的達到10家,年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的達到50家;新增省級、國家級名牌產品10個以上,力爭30%的省重點龍頭企業產品獲得省級以上名牌產品;重點龍頭企業技術裝備水平快速升級,普遍達到全省平均水平,部分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農產品加工能力得到提高,商品糧加工轉化率達到80%,農產品加工增值率達到70%以上;加工農產品出口能力較快提高,農產品出口年增長25%,達到2億美元;農業產業化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75%以上農戶進入農業產業化經營體系。
 
  (三)工作重點。著力加強“五大體系”建設。
 
  1.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以提高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加工增值率為目標,著力培植優質糧、棉花、油料、蔬菜、食用菌、畜禽、林果、水產等八大特色產業,在全市培植30個特色農產品基地鄉鎮、300個“一村一品”專業村和規模種養場。發展精深加工,拉長產業鏈條,加快建立從田間到餐桌、從原料到成品、從生產加工到消費,產加銷一體化經營、一二三產業緊密聯系、利益關系更加直接的現代產業體系,努力打造縣(市區)域特色明顯、產業聚集度高、經濟效益好的優勢產業區和經濟隆起帶,形成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規模化經營的新格局。
 
  2.健全農業生產標準體系。由農業部門牽頭,質監、工商、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配合,參照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制定和完善包括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生產過程和加工包裝在內的技術標準規范。到2012年,力爭標準和標準化農產品達到國家標準,50%的標準和標準化農產品達到國際水平。以實施質量興市戰略為總抓手,大力實施名牌戰略和標準戰略,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納入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軌道,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3.完善農產品流通市場體系。結合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合理布局農產品市場,加快市場升級改造,強化市場功能。推行“企業辦市場、市場企業化”新模式,多元融資規劃建設一批規模較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兩年內建成市級綜合農產品批發市場,每個縣(市區)規劃建設一處規模較大、起點較高、輻射帶動能力較強、服務功能完善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在全市盡快形成以市級綜合批發市場為中心、以縣鄉專業批發市場為輔助、以田間地頭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為補充、以信息網絡為依托、與國內外市場相銜接的農產品市場體系。搞好以倉儲、冷藏、物流等為主的硬件設施建設。
 
  4.創新農業產業化經營體系。引導和鼓勵金融、保險、科技等市場主體參與產業化經營,把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各類服務組織作為創新產業化經營體系的重中之重,把讓農民分享農產品加工和銷售環節的利潤、促進農民增收作為主要目的。到2012年,各類農民經濟合作組織發展到2000個,其中規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500個。引導農民、合作組織以土地經營權、產品、資金、勞動力等要素參股龍頭企業,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興辦農產品加工企業,完善“公司+合作組織+農戶”、“農戶+合作組織+公司”等一體化組織形式,進一步密切龍頭企業與農民的利益連結機制,形成以產權為紐帶、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經濟共同體。
 
  5.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以供銷社、信用社、專業合作社和郵政物流“四大載體”建設為重點,引導科技、信息、咨詢、商貿、文化等各類服務組織和企業向農村延伸,構建多形式、多層次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載體,大力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積極探索集體土地股份合作、農村社區股份合作,解決分戶經營與統一市場的對接問題。以供銷合作社和郵政物流為載體,擴大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構建跨區域的農產品流通骨干網絡。以信用合作社為載體,加快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引導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到農村發展業務,培育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綜合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其他金融組織的作用。
 
  三、推進農業產業化、加快發展現化農業的主要措施
 
  (一)推進農產品品牌化。制定農產品品牌培育規劃,選擇一批具有地方優勢和特色的農產品進行重點培育。鼓勵各類農產品加工企業和合作組織開展品牌經營,爭創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對國家和省認證、認可的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和標準化生產基地,市政府給予適當獎勵。引導涉農企業、經濟合作組織、農民等各類生產主體申請“三品認證”和特優農產品商標注冊,推進地理標志商標申請,依法保護農產品品牌。定期舉辦特優農產品宣傳推介活動,積極組織農業龍頭企業參加國內外舉辦的大型農產品展洽會、博覽會、訂貨會,提高我市農產品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二)推進龍頭企業集群化。今后5年,各級要不斷加大財政投入,重點支持200家市級以上重點龍頭企業發展,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加強科研攻關與技術創新,改善與提高資本有機構成,盡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品牌。增強龍頭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與輻射帶動能力。鼓勵有實力的農業企業靈活運用資本運營手段,以資本運營和優勢品牌為紐帶,推進跨區域、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聯合與合作,推進上下游產品加工的聯合與合作,形成大型龍頭企業集團,進而打造龍頭企業“聯合艦隊”。支持個體大戶、農民合作組織、私營企業創辦農業龍頭企業。加大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力度,吸引國內外大企業、大財團和知名專家、優秀人才參與我市農業企業發展。健全財務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加快龍頭企業股份制改造,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支持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向社會發放債券。龍頭企業要增強社會責任,與農民結成更緊密的利益共同體,讓農民更多地分享產業化經營成果。建立健全重點龍頭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對市級重點龍頭企業每年監測一次,對省級重點龍頭企業每兩年監測一次,經監測考核不符合標準的取消其重點龍頭企業資格。
 
  (三)推進農業生產標準化。完善農產品質量技術推廣實施體系建設,逐步將傳統農業技術推廣轉移到“三品”生產的技術推廣上來,推進農業技術服務實體、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利用各種形式在基地開展標準化生產和技術推廣。建立健全以龍頭企業、農業經濟合作組織、基地、農戶為實施主體,政府及有關部門發揮組織協調監督作用的科學的農業標準化管理體系。完善對農業標準化的管理辦法、財政扶持政策,建立政策扶持農業標準化的長效機制,保證農業標準化工作的穩步推進。加快農產品質量監測體系建設,盡快建設使用市農業質量檢驗監測中心,建設和完善縣(市區)質量檢驗監測站點;提高監測、抽檢手段,加強對農產品的監測力度,搞好農業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水平,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投入品和不合格農產品。建設一批高標準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以及標準化示范區,新增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30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三品”認證產品增加100個。
 
  (四)推進農產品營銷市場化。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努力形成健全的、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大市場、大流通新格局。大力發展農產品物流,鼓勵和引導商貿流通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村購銷大戶和流通經紀人等從事農產品流通。鼓勵城市各類企業開拓農村市場,支持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區市場配送農產品。鼓勵農業龍頭企業到大中城市建立銷售網絡。支持有條件的農業龍頭企業到境外投資經營,帶動農產品出口和勞務輸出。健全農產品市場供求及價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制度,暢通綠色通道。充分發揮國有商業、郵政物流、基層供銷社、合作組織、農民經紀人和運銷專業戶等中介組織作用,培育多種形式的農產品流通主體。每個縣(市區)重點培育10家規模較大、銷售能力較強的農產品流通組織,農民流通隊伍今年要發展到10萬人以上,并隨著現代農業發展逐年壯大。大力發展連鎖經營、直供直銷、網上交易,逐步建立聯通全市、輻射全省、全國的農產品連鎖配送體系和電子商務網絡。全面實施“走出去”戰略,積極參與國際分工,進一步擴大我市農產品在國際市場的份額。
 
  (五)推進農民主體合作化。在穩定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引導農民走互助、合作、聯合的路子。認真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按照“自愿、互利”和“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重點圍繞優勢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積極引導和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推進“一品一社”、“一社一品”發展,支持以農業龍頭企業為主體,在自愿互助的基礎上建立各種行業協會、合作經濟組織。各級財政要繼續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申請承擔國家的有關涉農項目。農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搞好法律宣傳和咨詢、典型示范和規范、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工作,其他涉農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基層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和服務。對現有行業協會進行清理、整頓、規范,使其真正發揮作用。
 
  (六)推進農業經營規模化。圍繞優勢產業和十大特色產業基地,建設和完善一批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優勢農產品生產基地。鼓勵農產品出口企業,通過合理的土地流轉,建立成方連片的出口產品基地。鼓勵產業化程度高、經濟實力雄厚的農業龍頭企業興辦一體化種養基地, 通過租賃農民的土地,變農民為產業工人,形成“公司+基地+工人”的模式,或通過簽訂合同,建立合同基地,實行“公司+基地+農戶”的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采取股份合作方式,組織農民以土地、資金等形式入股,共同興辦基地,參與企業經營和分紅。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生態環境保護,為農產品基地標準化生產提供保障。要適應發展多種形式農業規模化經營的需要,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總的原則是,穩定承包權,搞活經營權,保護收益權,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許土地經營權租賃、轉包、轉讓和入股,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制合作。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要加強土地流轉中介服務,完善土地流轉合同、登記、備案等制度,培植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的市場環境。
 
  (七)推進農業科技現代化。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步伐,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加強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以及推廣機構的合作,積極構建以龍頭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密切結合的新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扶持農業龍頭企業建立優勢農產品研發示范中心,搞好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和推廣應用,不斷提高農業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對市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申請科技研發經費的項目,有關部門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立項。搞好對農業龍頭企業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科技培訓,積極推廣農業先進實用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積極實施農業科技特派員工程,鼓勵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通過技術承包、入股、轉讓等形式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創新農業服務機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與市場引導相結合的新型農技推廣體系。
 
  (八)推進農民素質知識化。適應農業產業化發展需要,加強農業實用技術培訓;適應可持續發展需要,加強成長型勞力職業技術培訓。加快構建縣域農民職業教育和培訓網絡,發展城鄉一體化的中等職業教育。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重點培訓種養能手、科技帶頭人、農村經紀人和專業合作組織領辦人等。把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培訓列入政府扶持范圍,充分發揮其技能培訓、技術推廣、促進農民轉移就業的作用。
 
  四、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現代農業的扶持政策
 
  (一)財政扶持。各級要認真貫徹落實中發〔2008〕1號和魯發〔2008〕1號、9號文件精神,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更加切實有效的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財政扶持政策。各級財政要增加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支持龍頭企業開展技術研發、節能減排和基地建設,通過貼息、擔保、補助、獎勵等形式,加大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優勢農產品生產基地的扶持力度。對龍頭企業的扶持主要用于新建龍頭企業和龍頭企業新建項目。今后,要根據財力增長情況逐年加大對龍頭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擔保基金、擔保公司解決龍頭企業融資難問題。
 
  (二)稅收優惠。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對符合條件的農業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實行相應的稅收優惠:
 
  1.對企業從事蔬菜、谷物、薯類、油料、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中草藥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采集,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等項目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從事花卉以及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水產養植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如果企業同時從事應用不同企業所得稅待遇的項目,其優惠項目單獨計算所得,并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
 
  2.農業企業為其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技術研發費,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規定予以稅前扣除。對上述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整費、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制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機構人員工資、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的折舊、委托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科研試制的費用,與新產品的試制和技術研究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等技術研發費用,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農業企業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或者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實行加速折舊。農業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農業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對從事農業生產的龍頭企業、合作組織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其生產銷售的飼料產品,符合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的,免征增值稅。對龍頭企業、合作組織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經批準后自行改造的廢棄土地(不包括納稅人通過出讓、轉讓、劃撥等方式取得的已改造的廢棄土地),自使用月份起,10年內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金融支持。各級人民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及農村信用社、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要認真研究、落實國家、省關于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金融支持政策,拓展金融支農領域,擴大支農信貸規模。
 
  1.加大信貸投入力度。要積極開展“金政助農”活動,加大對農業結構調整、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村基礎設施的信貸投入,尤其對認定的全市50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要給予重點傾斜。各涉農金融機構要在確定貸款重點扶持對象的基礎上,加快企業評級授信步伐,爭取更多的農業企業進入銀行貸款準入范圍。在授信額度內,涉農金融機構應最大限度地滿足企業的貸款需求。各涉農金融機構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簽發持有的票據應優先辦理貼現,提高企業資金周轉效率。
 
  2.實行優惠差別利率。要進一步完善貸款定價機制,制定差別化的利率定價辦法,特別是對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專業組織貸款執行優惠利率,降低企業財務負擔。各金融機構要依據農業企業正常生產周期和貸款用途,合理確定貸款期限,簡化貸款審批環節,在授信額度內力爭做到隨用隨貸,有效滿足企業信貸資金需求。
 
  3.擴大支農再貸款規模。市人行每年拿出一定數額的支農再貸款資金,支持推進農業產業化中的信貸資金需求,并根據我市“三農”信貸資金需求,積極向上級行申請增加支農再貸款規模。進一步優化各縣(市區)支農再貸款資金分布結構,加大支農再貸款額度調劑力度,發揮支農再貸款的最大效用。對貸款支持全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力度大、成效明顯的縣聯社優先提供再貸款支持。
 
  4.運用好再貼現等金融工具。市人行要充分發揮再貼現貨幣政策工具的結構調整作用,對涉農金融機構為我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出的票據優先辦理再貼現,借以擴大涉農金融機構資金運用規模,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資金投入。同時,要充分運用信用證、保函等多種金融工具,積極支持龍頭企業、合作組織引進國外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擴大農產品出口。
 
  5.搞好外匯、保險、擔保服務。對需要外匯貸款的龍頭企業,外匯指定銀行要積極給予支持。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要積極為龍頭企業的農產品提供信用保障,促進龍頭企業擴大出口貿易,并積極利用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貿易融資等途徑為龍頭企業提供融資支持。保險機構要加強縣以下服務網點建設,積極探索與龍頭企業、基層農業服務機構合作發展農業保險。探索采取建立擔保基金、擔保公司等方式,解決龍頭企業融資難問題。
 
  (四)優化環境。市級以上重點龍頭企業的生產用水,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落實供水保障措施。實行城鄉同類用電同價政策。對受電變壓器容量315千伏安以上的龍頭企業生產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電價政策。對符合農業生產用電規定的現代化或專業化種養業龍頭企業,執行農業生產用電電價政策。龍頭企業發展和建設所需用地視同重點項目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優先安排。龍頭企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耕地開墾費按有關規定的標準低限交納。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臨時性收購場所、農林種養殖場和農業設施用地,視同農業生產用地。完善綠色通道政策,確保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低收費、不滯留。對發展快、貢獻大、為新農村建設建功立業,成效顯著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加強對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現代化農業的組織領導
 
  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涉及生產關系的調整和生產力的優化組合,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一)健全領導協調機制。根據推進農業產業化和發展現代農業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市、縣(市區)兩級要在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框架內,建立和完善農業產業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間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和檢查考核,農業部門要主動發揮好農業產業化日常工作中的牽頭作用,發改、財政、稅務、土管、經貿、科技、教育、金融、電力、農業、水利、林業、畜牧、水產、蔬菜、供銷等部門,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推動農業產業化的快速健康發展。
 
  (二)轉變農業產業化的領導方式。加強調查研究,制定發展規劃,完善配套政策,落實具體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推進農業產業化中遇到的問題。改變就農業抓農業、就調整抓調整、就產品抓產品的傳統工作方法,自覺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善于運用統籌的辦法、抓點帶面的辦法以及政策、法律、經濟、行政、服務、教育等多種手段有機結合的辦法推動農業產業化的深入發展。
 
  (三)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適應農村社會組織發展需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增強基層組織帶領群眾發展生產、共建和諧的能力。要健全落實城鄉黨的基層組織互幫互助機制和城鄉一體的黨員動態管理機制,為推進產業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通過堅持不懈地努力,盡快把我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現代農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地區: 山東
標簽: 農業 產業化 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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