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鎮(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意見》(陜政發〔2013〕40號)和《漢中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鎮(街道辦)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漢政發〔2013〕28號)精神,現就我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完善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切實增強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緊迫感和自覺性
改革完善現行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縣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是整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直接面向市場,面向群眾,加強市場監管,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的重要職能和任務,也是這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各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增強緊迫感和自覺性,迅速、扎實、有力、有效地推進縣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按照中省市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具體要求,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食品藥品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明確和強化監管責任,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全面、統一的監督管理,著力構建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和社會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縣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我縣改革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
1.將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同時加掛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承擔本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要優化職能配置,按照精干高效原則,科學設置內設機構,在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力量的同時,將監管資源向基層和執法一線傾斜。
2.將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食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驗檢測職能及人員整建制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縣經貿局承擔的牲畜定點屠宰管理職能劃入縣農業局。縣農業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產品安全監管機構設置,加強監管力量。各鎮要充分依托和發揮鎮內設機構和農業綜合服務站的工作力量,賦予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明確專人管理,確保生產環節農產品質量安全。
4.設立城固縣食品藥品快速檢測中心。整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現有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資源和人員力量,設置縣食品藥品快速檢測中心。
5.保留縣食品藥品安全稽查大隊。
6.設立城固縣公安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實行公安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雙重領導、以公安部門管理為主的管理模式,業務上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導。主要負責防范、制止、偵查和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
7.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增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職能。
整合后,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職責重點是細化上級有關政策法規規定,開展本級食品藥品行政審批,依法開展日常執法監管和稽查工作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開展轄區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按照縣鎮職責重點優化職能配置,深化食品藥品審批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市管決策、縣鎮管執行和過程的監督管理格局。
(二)整合監管隊伍和人員編制。
根據中省市關于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要求,同步推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行政、事業單位改革。在整合中,要充分考慮我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和面廣、線長、點散、量大的監管實際,確保縣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有足夠的監管力量。將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基層派出機構涉及食品安全的監管人員編制及食品檢驗檢測設備和相關經費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涉及食品安全的監管人員編制及涉及食品檢驗檢測的機構、資產、人員編制、裝備及相關經費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工作需要適當調劑編制,加大財政投入,加快建立縣食品藥品快速檢測中心。將縣經貿局承擔的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職能的機構、人員、裝備及相關經費劃入縣農業局。將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編制、人員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縣工商局、質監局機關從事食品安全監管的人員原則上整建制劃轉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從工商、質監、經貿部門劃轉的人員,職級待遇不降低。縣工商局、質監局、經貿局要做好劃轉人員思想工作,確保人員劃轉工作順利進行。
(三)建立健全鎮村監管體系。
按照“一鎮一所”的設置原則,設立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副科級單位,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實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鎮人民政府雙重管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管所的人、財、物和業務管理,鎮人民政府負責監管所的日常管理。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主要承擔轄區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監管職責。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辦公用房、設施由各鎮政府負責解決。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機構編制方案由縣編委會專門發文。本次改革認真貫徹機構編制總量不增加的原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需行政編制從工商局、質監局隨職能劃轉,縣監管執法機構和技術檢測機構調整所需編制除從工商、質監系統劃轉外,不足部分從同級編制總量內調整。鎮監督管理所人員編制,按照60%的比例由縣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另外40%由市上下達。公安機關成立的食品藥品安全偵查機構所需人員編制在專項編制內調劑。以上事業機構人員除從工商、質監系統隨職能劃轉外,也可以從同財政口徑的相關部門選調,其他新增人員堅持“凡進必考”原則,按照專業技術人才不低于80%的比例,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
建立健全村級(社區)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隊伍,每個行政村(社區)至少配備1名協管員,由村委會(居委會)成員兼任,主要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統籌解決協管員薪酬和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信息暢通的食品藥品基層監督網絡。
(四)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加快推動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作重心向執法監管轉變,向農村基層轉變,將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轉變為品種監管為主的工作方式,把編制、人員、經費、裝備向基層傾斜。更加注重食品藥品監管規范及標準執行和市場執法監管工作,重點加強縣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執法隊伍建設,科學合理配置行政監管資源,把編制、人員、經費、裝備向基層傾斜。要重視鎮監管所的組建,劃轉調劑人員要具備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和相應的專業知識。監管所負責人的選配要符合干部選拔任用標準和條件,優先考慮長期在基層從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以及基層工作經驗豐富、年富力強的同志擔任。要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培養會監管、會稽查、會檢測全能型執法人員。要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水平。要切實增加食品藥品監管投入,切實加強和改善執法條件,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和產品追溯等技術支撐體系。要加強食品藥品信息化建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創建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的社會共治格局,大力提升監管效能,全面提升科學監管水平。
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要將日常執法檢查、專項整頓、辦案經費、檢驗檢測、風險監測、科普宣傳等所需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并列入當年目標責任考核內容。
三、構建責任明確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和工作格局
(一)各級政府負總責。各鎮政府對轄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要在縣政府的領導下,成立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鎮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組織實施。鎮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縣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深入實施食品藥品安全“一票否決”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制。切實抓好本地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統籌抓好牲畜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工作,確保職能和機構整合到位、人財物劃轉充實到位、機構組建按時到位、各方面責任落實到位,各項工作有序銜接。要加強本縣改革工作的組織協調,加強經費裝備等各項保障措施落實,夯實食品藥品安全基礎,確保本縣食品藥品安全。
(二)監管部門履職盡責。食品藥品監管局要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和完善監管制度,建立和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農業局要落實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管,與食品藥品監管局做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無縫銜接。
(三)相關部門各負其責。本次改革后,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形成與監管部門的密切協作聯動機制。質監局承擔全縣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工商局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查處職責。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風險評估、飲用水安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等職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公安局加大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縣鎮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任務重、時間緊,各級各部門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強力推進,確保改革任務順利進行。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上成立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另行發文),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編辦,辦公室主任由縣編辦主任兼任,具體負責改革日常工作。2013年10月底前完成縣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任務,確保新組建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運行。
縣編辦、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及時掌握和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協調指導、督促檢查,推動體制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職能、機構、人員、編制、經費、資產等整合劃轉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要做好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食品藥品管理職能整合及相應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的核定和劃轉工作。財政部門要根據機構整合、人員編制劃轉情況,做好各有關部門相關經費的劃轉和核撥工作。組織、人社部門要做好從工商、質監等部門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劃轉有關人員的審核工作。機構編制、人社等部門要加強對新增編制和人員管理,注重人員素質和崗位需求,要通過公開考錄招聘等方式選配,確保人員用得上,配得強。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實現與新建機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平穩過渡。
(三)嚴肅改革紀律。改革過渡期間,凍結相關部門與食品藥品監管有關的機構編制、人員調動、干部任免及有關財務和資產。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編制、人事、財經紀律,改革未完成之前,食品藥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關工作,及時處置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服從改革大局。紀檢監察部門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加大對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依照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注重輿論宣傳。改革完善縣鎮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對食品藥品實行統一監督管理,有利于政府轉變職能,更好地履行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有利于強化和落實監管責任,實現全程無縫監管;有利于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食品藥品監管社會共治格局。各級各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食品藥品安全形勢和政策,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了解改革的目的意義、目標任務、重大措施,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輿論環境和氛圍,確保我縣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城固縣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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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鎮(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意見》(陜政發〔2013〕40號)和《漢中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鎮(街道辦)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漢政發〔2013〕28號)精神,現就我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完善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切實增強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緊迫感和自覺性
改革完善現行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縣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是整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直接面向市場,面向群眾,加強市場監管,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的重要職能和任務,也是這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各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增強緊迫感和自覺性,迅速、扎實、有力、有效地推進縣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按照中省市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具體要求,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食品藥品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明確和強化監管責任,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全面、統一的監督管理,著力構建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和社會共治格局,全面提升我縣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我縣改革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
1.將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同時加掛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承擔本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要優化職能配置,按照精干高效原則,科學設置內設機構,在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力量的同時,將監管資源向基層和執法一線傾斜。
2.將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食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驗檢測職能及人員整建制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縣經貿局承擔的牲畜定點屠宰管理職能劃入縣農業局。縣農業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產品安全監管機構設置,加強監管力量。各鎮要充分依托和發揮鎮內設機構和農業綜合服務站的工作力量,賦予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明確專人管理,確保生產環節農產品質量安全。
4.設立城固縣食品藥品快速檢測中心。整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現有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資源和人員力量,設置縣食品藥品快速檢測中心。
5.保留縣食品藥品安全稽查大隊。
6.設立城固縣公安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實行公安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雙重領導、以公安部門管理為主的管理模式,業務上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導。主要負責防范、制止、偵查和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
7.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增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職能。
整合后,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職責重點是細化上級有關政策法規規定,開展本級食品藥品行政審批,依法開展日常執法監管和稽查工作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開展轄區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按照縣鎮職責重點優化職能配置,深化食品藥品審批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市管決策、縣鎮管執行和過程的監督管理格局。
(二)整合監管隊伍和人員編制。
根據中省市關于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要求,同步推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行政、事業單位改革。在整合中,要充分考慮我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和面廣、線長、點散、量大的監管實際,確保縣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有足夠的監管力量。將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基層派出機構涉及食品安全的監管人員編制及食品檢驗檢測設備和相關經費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涉及食品安全的監管人員編制及涉及食品檢驗檢測的機構、資產、人員編制、裝備及相關經費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工作需要適當調劑編制,加大財政投入,加快建立縣食品藥品快速檢測中心。將縣經貿局承擔的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職能的機構、人員、裝備及相關經費劃入縣農業局。將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編制、人員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縣工商局、質監局機關從事食品安全監管的人員原則上整建制劃轉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從工商、質監、經貿部門劃轉的人員,職級待遇不降低。縣工商局、質監局、經貿局要做好劃轉人員思想工作,確保人員劃轉工作順利進行。
(三)建立健全鎮村監管體系。
按照“一鎮一所”的設置原則,設立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副科級單位,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實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鎮人民政府雙重管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管所的人、財、物和業務管理,鎮人民政府負責監管所的日常管理。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主要承擔轄區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監管職責。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辦公用房、設施由各鎮政府負責解決。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機構編制方案由縣編委會專門發文。本次改革認真貫徹機構編制總量不增加的原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需行政編制從工商局、質監局隨職能劃轉,縣監管執法機構和技術檢測機構調整所需編制除從工商、質監系統劃轉外,不足部分從同級編制總量內調整。鎮監督管理所人員編制,按照60%的比例由縣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另外40%由市上下達。公安機關成立的食品藥品安全偵查機構所需人員編制在專項編制內調劑。以上事業機構人員除從工商、質監系統隨職能劃轉外,也可以從同財政口徑的相關部門選調,其他新增人員堅持“凡進必考”原則,按照專業技術人才不低于80%的比例,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
建立健全村級(社區)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隊伍,每個行政村(社區)至少配備1名協管員,由村委會(居委會)成員兼任,主要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統籌解決協管員薪酬和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信息暢通的食品藥品基層監督網絡。
(四)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加快推動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作重心向執法監管轉變,向農村基層轉變,將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轉變為品種監管為主的工作方式,把編制、人員、經費、裝備向基層傾斜。更加注重食品藥品監管規范及標準執行和市場執法監管工作,重點加強縣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執法隊伍建設,科學合理配置行政監管資源,把編制、人員、經費、裝備向基層傾斜。要重視鎮監管所的組建,劃轉調劑人員要具備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和相應的專業知識。監管所負責人的選配要符合干部選拔任用標準和條件,優先考慮長期在基層從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以及基層工作經驗豐富、年富力強的同志擔任。要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培養會監管、會稽查、會檢測全能型執法人員。要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水平。要切實增加食品藥品監管投入,切實加強和改善執法條件,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和產品追溯等技術支撐體系。要加強食品藥品信息化建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創建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的社會共治格局,大力提升監管效能,全面提升科學監管水平。
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要將日常執法檢查、專項整頓、辦案經費、檢驗檢測、風險監測、科普宣傳等所需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并列入當年目標責任考核內容。
三、構建責任明確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和工作格局
(一)各級政府負總責。各鎮政府對轄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要在縣政府的領導下,成立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鎮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組織實施。鎮食品藥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縣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深入實施食品藥品安全“一票否決”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制。切實抓好本地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統籌抓好牲畜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工作,確保職能和機構整合到位、人財物劃轉充實到位、機構組建按時到位、各方面責任落實到位,各項工作有序銜接。要加強本縣改革工作的組織協調,加強經費裝備等各項保障措施落實,夯實食品藥品安全基礎,確保本縣食品藥品安全。
(二)監管部門履職盡責。食品藥品監管局要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和完善監管制度,建立和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農業局要落實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管,與食品藥品監管局做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無縫銜接。
(三)相關部門各負其責。本次改革后,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形成與監管部門的密切協作聯動機制。質監局承擔全縣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工商局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查處職責。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風險評估、飲用水安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等職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公安局加大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縣鎮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任務重、時間緊,各級各部門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強力推進,確保改革任務順利進行。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上成立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另行發文),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編辦,辦公室主任由縣編辦主任兼任,具體負責改革日常工作。2013年10月底前完成縣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任務,確保新組建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運行。
縣編辦、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及時掌握和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協調指導、督促檢查,推動體制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職能、機構、人員、編制、經費、資產等整合劃轉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要做好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食品藥品管理職能整合及相應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的核定和劃轉工作。財政部門要根據機構整合、人員編制劃轉情況,做好各有關部門相關經費的劃轉和核撥工作。組織、人社部門要做好從工商、質監等部門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劃轉有關人員的審核工作。機構編制、人社等部門要加強對新增編制和人員管理,注重人員素質和崗位需求,要通過公開考錄招聘等方式選配,確保人員用得上,配得強。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實現與新建機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平穩過渡。
(三)嚴肅改革紀律。改革過渡期間,凍結相關部門與食品藥品監管有關的機構編制、人員調動、干部任免及有關財務和資產。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編制、人事、財經紀律,改革未完成之前,食品藥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關工作,及時處置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服從改革大局。紀檢監察部門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加大對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依照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注重輿論宣傳。改革完善縣鎮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對食品藥品實行統一監督管理,有利于政府轉變職能,更好地履行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有利于強化和落實監管責任,實現全程無縫監管;有利于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食品藥品監管社會共治格局。各級各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食品藥品安全形勢和政策,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了解改革的目的意義、目標任務、重大措施,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輿論環境和氛圍,確保我縣改革任務圓滿完成。
城固縣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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