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粵府[2013]85號)、《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改革完善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方案的通知》(河府[2013]83號)、《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河府辦[2013]93號)及《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河府辦[2013]92號)精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已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能劃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2013年12月25日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同時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特此公告。
河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25日
特此公告。
河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河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25日